列傳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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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、惟忠、斡裡朵、璋、布輝會其家,沃窟刺以兵赴之,璋曰:“今不高松軍,事不可成矣。
”可喜、璋、布輝乃擒斡論、惟忠、斡裡朵、沃窟刺,詣有司自首。
既下诏獄,可喜不肯自言其始謀,及與斡論面質,然後款伏。
上念兄弟少,太祖孫惟數人在,恻然傷之。
诏罪止可喜一身,其兄弟子孫皆不緣坐。
遂誅斡論、惟忠、斡裡朵、沃窟刺等,其沃窟刺下謀克士卒皆釋之。
除璋彰化軍節度使,布輝浚州防禦使。
辛巳,诏天下。
是日,賜扈從萬戶銀百兩,猛安五十兩,,謀克絹十匹,甲士絹五匹、錢六貫,阿裡喜以下賜各有差。
阿瑣,宗強之幼子也。
長身多力。
天德二年,以宗室子,授奉國上将軍,累加金吾衛上将軍,居于中都。
海陵伐宋,以左衛将軍蒲察沙離隻同知中都留守事,佩金牌,守管簽。
世宗即位東京,阿瑣與璋等守城軍官烏林荅石家奴等,入留守府,殺沙離隻、府判抹撚撒離喝。
衆以阿瑣行留守事,璋自署同知留守事,即遣謀克石家奴、烏林荅願、蒲察蒲查、大興少尹李天吉子磐等,奉表東京。
大定二年,授橫海軍節度使,剛以名鷹,诏曰:“卿方年少,宜自戒慎,留心政事。
”改武定軍,以母憂去官。
起複興平軍節度使,賜以襲衣廄馬。
遷廣甯尹,坐贓一萬四千餘貫,诏杖八十,削兩階,解職。
入見于常武殿,上曰:“朕謂汝有才力,使之臨民。
今汝在法當死,朕以親親之故,曲為全貸。
當思自今戒懼,勿複使惡聲達于朕聽。
”改平涼、濟南尹,卒官,年三十七。
上命有司緻祭,赙銀千兩、重彩四十端、絹四百匹。
宗敏,本名阿魯補。
天眷元年,封邢王。
皇統三年,為東京留守,拜左副元帥,兼會甯牧。
進拜都元帥,兼判大宗正事。
再遷太保,領三省事,兼左副元帥,領行台尚書省事,封曹國王。
海陵謀弑立,畏宗敏尊且材勇,欲構誣以除之。
時熙宗屢殺大臣,宗敏憂之,謂海陵曰:“主上喜殘殺,而國家事重,奈何。
”宗敏言時,适左右無人,海陵将以此為指斥構害之,自念無證不可發,乃止。
及弑熙宗,使葛王宗敏。
葛王者,世宗初封也。
宗敏聞海陵召,疑懼不敢往。
葛王曰:“叔父今不即往,至明日,如何與之相見。
”宗敏入宮,海陵欲殺之,尚猶豫,以問左右。
烏帶曰:“彼太祖子也,不殺之,衆人必有異議,不如除之。
”乃使仆散忽土殺之,忽土刃擊宗敏,宗敏左右走避,膚發血肉,狼藉遍地。
葛王見殺宗敏,問于衆曰:“國王何罪而死?”烏帶曰:“天許大事,尚已行之,此虮虱耳,何足道者。
”天德三年,海陵追封宗敏為太師,進封爵。
妃蒲察氏,進國号。
封子撒合辇舒國公,賜名褒,進封王;阿裡罕封密國公。
正隆六年,契丹撒八反,海陵遣使殺諸宗室,阿裡罕遂見殺。
大定間,诏複官爵。
胙王元,景宣皇帝峻子也,本名常勝,為北京留守,弟查刺為安武軍節度使。
皇統七年四月戊午,左副點檢蒲察阿虎特子尚主,進禮物,賜宴便殿。
熙宗被酒,酌酒賜元,元不能飲,上怒,仗劍逼之,元逃去。
命左丞宗憲召元,宗憲與元俱去,上益怒,是時戶部尚書宗禮在側,使之跪,手殺之。
海陵與唐括辯謀廢立,海陵曰:“若舉大事,誰當立者。
”海陵意謂己乃太祖長房之孫,當立。
而辯與秉德初意不在海陵,常勝乃熙宗之弟,辯答曰:“無胙王常勝乎。
”海陵複問其次,辯曰:“鄧王子阿楞。
海陵曰:“阿楞屬疏。
”由是海陵謂胙王有人望,不除之将不得立,故心忌常勝并阿楞。
是時,阿楞方為奉國上将軍。
河南軍士孫進自稱“皇弟按察大王”,熙宗疑“皇弟”二字或在常勝也,使特思鞫之,無狀。
特思乃嘗疑海陵與唐括辯時時竊議,告之悼後者。
海陵知熙宗有疑常勝心,因此可以除之,謂熙宗曰:“孫進反有端,不稱他人,乃稱皇弟大王。
陛下弟止有常勝、查刺。
特思鞫不以實,故出之矣。
”熙宗以為然,使唐括辯、蕭肄按問特思,特思自誣服,故出常勝罪。
于是,乃殺常勝及其弟查刺,并殺特思。
海陵乘此并擠阿楞殺之。
阿楞弟撻楞,熙宗本無意殺之,海陵曰:“其兄既已伏誅,其弟安得獨存。
”又殺之。
熙宗以海陵為忠,愈益任之,而不知其詐也。
海陵篡立,追封常勝、查刺、阿楞官爵,親臨葬所緻祭。
大定十三年六月丁巳,世宗召皇太子諸王,侍食于清輝殿,曰:“或稱海陵多能,何也。
海陵谲詐,睢盱殺人,空虛天下三分之二。
太祖諸孫中,惟胙王元天性賢者也。
” 元子育,本名合住,大定二十七年,自南京副留守遷大宗正丞,兼勸農副使。
上問宰臣曰:“合住為人如何?”平章政事襄、參政宗浩對曰:“為人清廉幹治。
”上曰:“乃父亦然。
”又曰:“蒲陽溫胙王元,外若愚讷,臨事明敏過人。
朕于兄弟間,于元尤款密。
” 贊曰:“太祖躬擐甲胄,以定國家,舉無遺策,而諸子勇略材識,足以遂父之志。
傳及太宗,而諸孫享其成矣。
”可喜、璋、布輝乃擒斡論、惟忠、斡裡朵、沃窟刺,詣有司自首。
既下诏獄,可喜不肯自言其始謀,及與斡論面質,然後款伏。
上念兄弟少,太祖孫惟數人在,恻然傷之。
诏罪止可喜一身,其兄弟子孫皆不緣坐。
遂誅斡論、惟忠、斡裡朵、沃窟刺等,其沃窟刺下謀克士卒皆釋之。
除璋彰化軍節度使,布輝浚州防禦使。
辛巳,诏天下。
是日,賜扈從萬戶銀百兩,猛安五十兩,,謀克絹十匹,甲士絹五匹、錢六貫,阿裡喜以下賜各有差。
阿瑣,宗強之幼子也。
長身多力。
天德二年,以宗室子,授奉國上将軍,累加金吾衛上将軍,居于中都。
海陵伐宋,以左衛将軍蒲察沙離隻同知中都留守事,佩金牌,守管簽。
世宗即位東京,阿瑣與璋等守城軍官烏林荅石家奴等,入留守府,殺沙離隻、府判抹撚撒離喝。
衆以阿瑣行留守事,璋自署同知留守事,即遣謀克石家奴、烏林荅願、蒲察蒲查、大興少尹李天吉子磐等,奉表東京。
大定二年,授橫海軍節度使,剛以名鷹,诏曰:“卿方年少,宜自戒慎,留心政事。
”改武定軍,以母憂去官。
起複興平軍節度使,賜以襲衣廄馬。
遷廣甯尹,坐贓一萬四千餘貫,诏杖八十,削兩階,解職。
入見于常武殿,上曰:“朕謂汝有才力,使之臨民。
今汝在法當死,朕以親親之故,曲為全貸。
當思自今戒懼,勿複使惡聲達于朕聽。
”改平涼、濟南尹,卒官,年三十七。
上命有司緻祭,赙銀千兩、重彩四十端、絹四百匹。
宗敏,本名阿魯補。
天眷元年,封邢王。
皇統三年,為東京留守,拜左副元帥,兼會甯牧。
進拜都元帥,兼判大宗正事。
再遷太保,領三省事,兼左副元帥,領行台尚書省事,封曹國王。
海陵謀弑立,畏宗敏尊且材勇,欲構誣以除之。
時熙宗屢殺大臣,宗敏憂之,謂海陵曰:“主上喜殘殺,而國家事重,奈何。
”宗敏言時,适左右無人,海陵将以此為指斥構害之,自念無證不可發,乃止。
及弑熙宗,使葛王宗敏。
葛王者,世宗初封也。
宗敏聞海陵召,疑懼不敢往。
葛王曰:“叔父今不即往,至明日,如何與之相見。
”宗敏入宮,海陵欲殺之,尚猶豫,以問左右。
烏帶曰:“彼太祖子也,不殺之,衆人必有異議,不如除之。
”乃使仆散忽土殺之,忽土刃擊宗敏,宗敏左右走避,膚發血肉,狼藉遍地。
葛王見殺宗敏,問于衆曰:“國王何罪而死?”烏帶曰:“天許大事,尚已行之,此虮虱耳,何足道者。
”天德三年,海陵追封宗敏為太師,進封爵。
妃蒲察氏,進國号。
封子撒合辇舒國公,賜名褒,進封王;阿裡罕封密國公。
正隆六年,契丹撒八反,海陵遣使殺諸宗室,阿裡罕遂見殺。
大定間,诏複官爵。
胙王元,景宣皇帝峻子也,本名常勝,為北京留守,弟查刺為安武軍節度使。
皇統七年四月戊午,左副點檢蒲察阿虎特子尚主,進禮物,賜宴便殿。
熙宗被酒,酌酒賜元,元不能飲,上怒,仗劍逼之,元逃去。
命左丞宗憲召元,宗憲與元俱去,上益怒,是時戶部尚書宗禮在側,使之跪,手殺之。
海陵與唐括辯謀廢立,海陵曰:“若舉大事,誰當立者。
”海陵意謂己乃太祖長房之孫,當立。
而辯與秉德初意不在海陵,常勝乃熙宗之弟,辯答曰:“無胙王常勝乎。
”海陵複問其次,辯曰:“鄧王子阿楞。
海陵曰:“阿楞屬疏。
”由是海陵謂胙王有人望,不除之将不得立,故心忌常勝并阿楞。
是時,阿楞方為奉國上将軍。
河南軍士孫進自稱“皇弟按察大王”,熙宗疑“皇弟”二字或在常勝也,使特思鞫之,無狀。
特思乃嘗疑海陵與唐括辯時時竊議,告之悼後者。
海陵知熙宗有疑常勝心,因此可以除之,謂熙宗曰:“孫進反有端,不稱他人,乃稱皇弟大王。
陛下弟止有常勝、查刺。
特思鞫不以實,故出之矣。
”熙宗以為然,使唐括辯、蕭肄按問特思,特思自誣服,故出常勝罪。
于是,乃殺常勝及其弟查刺,并殺特思。
海陵乘此并擠阿楞殺之。
阿楞弟撻楞,熙宗本無意殺之,海陵曰:“其兄既已伏誅,其弟安得獨存。
”又殺之。
熙宗以海陵為忠,愈益任之,而不知其詐也。
海陵篡立,追封常勝、查刺、阿楞官爵,親臨葬所緻祭。
大定十三年六月丁巳,世宗召皇太子諸王,侍食于清輝殿,曰:“或稱海陵多能,何也。
海陵谲詐,睢盱殺人,空虛天下三分之二。
太祖諸孫中,惟胙王元天性賢者也。
” 元子育,本名合住,大定二十七年,自南京副留守遷大宗正丞,兼勸農副使。
上問宰臣曰:“合住為人如何?”平章政事襄、參政宗浩對曰:“為人清廉幹治。
”上曰:“乃父亦然。
”又曰:“蒲陽溫胙王元,外若愚讷,臨事明敏過人。
朕于兄弟間,于元尤款密。
” 贊曰:“太祖躬擐甲胄,以定國家,舉無遺策,而諸子勇略材識,足以遂父之志。
傳及太宗,而諸孫享其成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