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紀第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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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薨。
丙申,以參知政事石琚為尚書右丞。
三月己亥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四月戊辰朔,日有食之。
壬辰,以禦史大夫李石為司徒,大夫如故。
五月丙午,大興府獄空,诏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,以勞之。
甲寅,以北京留守耨碗溫敦兀帶為參知政事。
六月癸酉,命地衣用龍文者罷之。
七月戊申,禁服用金線,其織賣者,皆抵罪。
丙辰,幸東宮。
己未,幸東宮視皇太子疾。
閏月丁卯,觀稼于近郊。
戊辰,許王永中進封越王,鄭王永功封随王,永成封審王。
甲戌,诏遣秘書監移剌子敬經略北邊。
戊寅,幸東宮。
己卯,慶雲環日。
壬午,觀稼于近郊。
戊子,觀稼于北郊。
八月辛亥,慶雲環日。
癸醜,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纥石烈良弼進《太宗實錄》,上立受之。
己未,如大房山。
壬戌,緻祭睿陵。
九月乙醜朔,還宮。
己巳,右三部檢法官韓贊以捕蝗受賂,除名。
诏吏人但犯贓罪,雖會赦,非待旨不叙。
以勸農使蒲察莎魯窩等為賀宋生日使。
辛未,參知政事唐括安禮罷。
乙亥,以宿直将軍唐括鹘魯為夏國生日使。
庚辰,地震。
辛巳,以都水監李衛國為高麗生日使。
乙酉,秋獵。
庚寅,次保州。
诏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訪所經過州縣官。
十月乙未朔,上謂侍臣曰:“近聞朕所幸郡邑,會宴寝堂宇,後皆避之,此甚無謂,可宣谕,令仍舊居止。
”戊申,還都。
丁巳,上謂宰臣曰:“海陵不辨人才優劣,惟徇己欲,多所升擢。
朕即位以來,以此為戒,止取實才用之。
近聞蠡州同知移剌延壽在官污濫,詢其出身,乃正隆時鷹房子。
如鷹房、廚人之類,可典城牧民耶?自今如此局分,不得授以臨民職任。
”以禦史中丞孟浩為參知政事。
是日,參知政事耨碗溫敦兀帶薨。
辛酉,敕有司于東宮涼樓前增建殿位,孟浩谏曰:“皇太子雖為儲貳,宜示以儉德,不當與至尊宮室相俟。
”乃罷之。
十一月乙醜朔,上謂宰臣曰:“聞縣令多非其人,其令吏部察其善惡,明加黜陟。
”辛未,以河間尹徒單克甯等為賀宋正旦使。
壬申,太白晝見。
丁醜,歲星晝見。
丁亥,樞密副使徒單合喜罷。
十二月戊戌,東京留守徒單合喜、北京留守完顔謀衍、肇州防禦使蒲察通朝辭,賜通金帶,谕之曰:“卿雖有才,然用心多詐,朕左右須忠實人,故命卿補外。
賜卿金帶者,答卿服勞之久也!”又顧謂左宣徽使敬嗣晖曰:“如卿不可謂無才,所欠者純實耳!”甲辰,以北京留守完顔思敬為平章政事。
是歲,斷死囚二十人。
八年正月甲子朔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乙醜,上謂宰臣曰:“朕治天下,方與卿等共之,事有不可,各當面陳,以輔朕之不逮,慎毋阿順取容。
卿等緻位公相,正行道揚名之時,苟或偷安自便,雖為今日之幸,後世以為何如?”群臣皆稱萬歲。
辛未,謂秘書監移剌子敬等曰:“昔唐、虞之時,未有華飾,漢惟孝文務為純儉。
朕于宮室惟恐過度,其或興修,即損宮人歲費以充之,今亦不複營建矣!如宴飲之事,近惟太子生日及歲元嘗飲酒,往者亦止上元、中秋飲之,亦未嘗至醉。
至于佛法,尤所未信。
梁武帝為同泰寺奴,遼道宗以民戶賜寺僧,複加以三公之官,其惑深矣!”庚辰,行皇太子冊禮。
二月甲午朔,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。
上谕左宣徽使敬嗣晖曰:“凡為人臣,上欲要君之恩,下欲幹民之譽,必虧忠節,卿宜戒之!” 三月癸亥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己巳,命以職官子補令史。
丁醜,命護衛親軍百戶、五十戶,非直日不得帶刀入宮,己醜,太白晝見。
四月丙午,诏曰:“馬者軍旅所用,牛者農耕之資,殺牛有禁,馬亦何殊,其令禁之。
”戊申,擊球常武殿,司天馬貴中谏曰:“陛下為天下主,系社稷之重,又春秋高,圍獵擊球危事也,宜悉罷之。
”上曰:“朕以示習武耳!”五月甲子,北望澱大震、風、雨雹,廣十裡,長六十裡。
诏戶、工兩部,自今宮中之飾,并勿用黃金。
乙醜,上如涼陉。
丁卯,歲星晝見。
庚寅,改旺國崖曰靜甯山,曷裡浒東川曰金蓮川。
六月,河決李固渡,水入曹州。
七月甲子,制盜群牧馬者死,告者給錢三百貫。
戊辰,上謂平章政事完顔思敬等曰:“朕思得賢士,寤寐不忘。
自今朝臣出外,即令體訪外任職官廉能者,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,具姓名以聞。
”甲戌,秋獵。
己卯,次三叉口。
上谕點檢司曰:“沿路禾稼甚佳,其扈從人少有蹂踐,則當汝罪。
” 八月乙卯,至自涼陉。
九月辛酉,上谕尚書右丞石琚、參政孟浩曰:“聞蔚州采地蕈,役夫數百千人,朕所用幾何?而擾動如此。
自今差役凡稱禦前者,皆須禀奏,仍令附冊。
”癸亥,以右宣徽使移剌神獨斡等為賀宋生日使。
己巳,以引進使高希甫為夏國生日使。
庚午,上幸東宮。
癸酉,上谕宰臣曰:“卿等舉用人材,凡己所知識,必使他人舉奏,朕甚不喜。
如其果賢,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。
”以戶部尚書魏子平為參知政事。
辛巳,上謂禦史大夫李石曰:“台憲固在分别邪正,然内外百司豈謂無人?惟見卿等劾人之罪,不聞舉善。
自今宜令監察禦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。
”上嘗命左衛将軍大磐訪求良弓,而磐多自取,護衛婁室以告,上命點檢司鞫磐。
磐妹為寶林,磐屬内侍僧兒言之寶林,寶林以聞,命杖僧兒百,出磐為隴州防禦使。
十月己醜朔,以戒谕官吏貪墨,诏中外。
乙未,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,每以朔望緻祭,朔則用素,望則用肉,仍以明年正月為首。
及命圖畫功臣於太祖廟,其未立碑者立之。
以翰林待制靖為高麗生日使。
上謂宰臣曰:“海陵時,修起居注不任直臣,故所書多不實。
可訪求得實,詳而錄之。
”參政孟浩進曰:“良史直筆,君舉必書,自古帝王不自觀史,意正在此。
”辛亥,诏罷複州歲貢鹿筋。
十一月乙醜,幸東宮。
以同簽大宗正事辟合土等為賀宋正旦使。
十二月戊子朔,遣武定軍節度使移剌按等招谕阻珝。
九年正月戊午朔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辛酉,上與宣徽使敬嗣晖、秘書監移剌子敬論古今事,因曰:“亡遼日屠食羊三百,亦豈能盡用,徒傷生耳!朕雖處至尊,每當食,常思貧民饑餒,猶在己也。
彼身為惡而口祈福,何益之有?如海陵以張仲轲為谏議大夫,何以得聞忠言。
朕與大臣論議一事,非正不言,卿等不以正對,豈人臣之道也!”庚午,诏諸州縣和籴,毋得抑配百姓。
戊寅,契丹外失剌等謀叛,伏誅。
丙戌,制漢人、渤海兄弟之妻,服阕歸宗,以禮續婚者,聽。
二月庚寅,制妄言邊關兵馬者,徒二年。
丙申,诏改葬漢二燕王于城東。
庚子,以中都等路水,免稅,诏中外。
又以曹、單二州被水尤甚,給複一年。
甲寅,诏女直人與諸色人公事相關,隻就女直理問。
三月丁巳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丁卯,以尚書省定網捕走獸法,或至徒,上曰:“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,是重禽獸而輕民命也,豈朕意哉!自今有犯,可杖而釋之。
”诏禦史中丞移剌道廉問山東、河南。
辛未,禁民間稱言“銷金”,條理内舊有者,改作“明金”字。
辛巳,以大名路諸猛安民戶艱食,遣使發倉廪減價出之。
四月己醜,謂宰臣曰:“朕觀在位之臣,初入仕時,競求聲譽以取爵位,亦既顯達,即徇默苟容為自安計,朕甚不取。
宜宣谕百官,使知朕意。
”癸巳,遣翰林修撰蒲察兀虎、監察禦史完顔鹘沙分詣河北西路、大名、河南、山東等路勸猛安謀克農。
五月丙辰朔,以符寶郎徒單懷貞為橫賜高麗使,宿直将軍完顔賽也為橫賜夏國使。
戊辰,尚書省奏越王永中、隋王永功二府有所興造,發役夫。
上曰:“朕見宮中竹有枯瘁者,欲令更植,恐勞人而止。
二王府各有引從人力,又奴婢甚多,何得更役百姓。
爾等但以例為請,海陵橫役無度,可盡為例耶!自今在都浮役,久為例者仍舊,于并官給傭直,重者奏聞。
”
丙申,以參知政事石琚為尚書右丞。
三月己亥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四月戊辰朔,日有食之。
壬辰,以禦史大夫李石為司徒,大夫如故。
五月丙午,大興府獄空,诏賜錢三百貫為宴樂之用,以勞之。
甲寅,以北京留守耨碗溫敦兀帶為參知政事。
六月癸酉,命地衣用龍文者罷之。
七月戊申,禁服用金線,其織賣者,皆抵罪。
丙辰,幸東宮。
己未,幸東宮視皇太子疾。
閏月丁卯,觀稼于近郊。
戊辰,許王永中進封越王,鄭王永功封随王,永成封審王。
甲戌,诏遣秘書監移剌子敬經略北邊。
戊寅,幸東宮。
己卯,慶雲環日。
壬午,觀稼于近郊。
戊子,觀稼于北郊。
八月辛亥,慶雲環日。
癸醜,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纥石烈良弼進《太宗實錄》,上立受之。
己未,如大房山。
壬戌,緻祭睿陵。
九月乙醜朔,還宮。
己巳,右三部檢法官韓贊以捕蝗受賂,除名。
诏吏人但犯贓罪,雖會赦,非待旨不叙。
以勸農使蒲察莎魯窩等為賀宋生日使。
辛未,參知政事唐括安禮罷。
乙亥,以宿直将軍唐括鹘魯為夏國生日使。
庚辰,地震。
辛巳,以都水監李衛國為高麗生日使。
乙酉,秋獵。
庚寅,次保州。
诏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訪所經過州縣官。
十月乙未朔,上謂侍臣曰:“近聞朕所幸郡邑,會宴寝堂宇,後皆避之,此甚無謂,可宣谕,令仍舊居止。
”戊申,還都。
丁巳,上謂宰臣曰:“海陵不辨人才優劣,惟徇己欲,多所升擢。
朕即位以來,以此為戒,止取實才用之。
近聞蠡州同知移剌延壽在官污濫,詢其出身,乃正隆時鷹房子。
如鷹房、廚人之類,可典城牧民耶?自今如此局分,不得授以臨民職任。
”以禦史中丞孟浩為參知政事。
是日,參知政事耨碗溫敦兀帶薨。
辛酉,敕有司于東宮涼樓前增建殿位,孟浩谏曰:“皇太子雖為儲貳,宜示以儉德,不當與至尊宮室相俟。
”乃罷之。
十一月乙醜朔,上謂宰臣曰:“聞縣令多非其人,其令吏部察其善惡,明加黜陟。
”辛未,以河間尹徒單克甯等為賀宋正旦使。
壬申,太白晝見。
丁醜,歲星晝見。
丁亥,樞密副使徒單合喜罷。
十二月戊戌,東京留守徒單合喜、北京留守完顔謀衍、肇州防禦使蒲察通朝辭,賜通金帶,谕之曰:“卿雖有才,然用心多詐,朕左右須忠實人,故命卿補外。
賜卿金帶者,答卿服勞之久也!”又顧謂左宣徽使敬嗣晖曰:“如卿不可謂無才,所欠者純實耳!”甲辰,以北京留守完顔思敬為平章政事。
是歲,斷死囚二十人。
八年正月甲子朔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乙醜,上謂宰臣曰:“朕治天下,方與卿等共之,事有不可,各當面陳,以輔朕之不逮,慎毋阿順取容。
卿等緻位公相,正行道揚名之時,苟或偷安自便,雖為今日之幸,後世以為何如?”群臣皆稱萬歲。
辛未,謂秘書監移剌子敬等曰:“昔唐、虞之時,未有華飾,漢惟孝文務為純儉。
朕于宮室惟恐過度,其或興修,即損宮人歲費以充之,今亦不複營建矣!如宴飲之事,近惟太子生日及歲元嘗飲酒,往者亦止上元、中秋飲之,亦未嘗至醉。
至于佛法,尤所未信。
梁武帝為同泰寺奴,遼道宗以民戶賜寺僧,複加以三公之官,其惑深矣!”庚辰,行皇太子冊禮。
二月甲午朔,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。
上谕左宣徽使敬嗣晖曰:“凡為人臣,上欲要君之恩,下欲幹民之譽,必虧忠節,卿宜戒之!” 三月癸亥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己巳,命以職官子補令史。
丁醜,命護衛親軍百戶、五十戶,非直日不得帶刀入宮,己醜,太白晝見。
四月丙午,诏曰:“馬者軍旅所用,牛者農耕之資,殺牛有禁,馬亦何殊,其令禁之。
”戊申,擊球常武殿,司天馬貴中谏曰:“陛下為天下主,系社稷之重,又春秋高,圍獵擊球危事也,宜悉罷之。
”上曰:“朕以示習武耳!”五月甲子,北望澱大震、風、雨雹,廣十裡,長六十裡。
诏戶、工兩部,自今宮中之飾,并勿用黃金。
乙醜,上如涼陉。
丁卯,歲星晝見。
庚寅,改旺國崖曰靜甯山,曷裡浒東川曰金蓮川。
六月,河決李固渡,水入曹州。
七月甲子,制盜群牧馬者死,告者給錢三百貫。
戊辰,上謂平章政事完顔思敬等曰:“朕思得賢士,寤寐不忘。
自今朝臣出外,即令體訪外任職官廉能者,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,具姓名以聞。
”甲戌,秋獵。
己卯,次三叉口。
上谕點檢司曰:“沿路禾稼甚佳,其扈從人少有蹂踐,則當汝罪。
” 八月乙卯,至自涼陉。
九月辛酉,上谕尚書右丞石琚、參政孟浩曰:“聞蔚州采地蕈,役夫數百千人,朕所用幾何?而擾動如此。
自今差役凡稱禦前者,皆須禀奏,仍令附冊。
”癸亥,以右宣徽使移剌神獨斡等為賀宋生日使。
己巳,以引進使高希甫為夏國生日使。
庚午,上幸東宮。
癸酉,上谕宰臣曰:“卿等舉用人材,凡己所知識,必使他人舉奏,朕甚不喜。
如其果賢,何必以親疏為避忌也。
”以戶部尚書魏子平為參知政事。
辛巳,上謂禦史大夫李石曰:“台憲固在分别邪正,然内外百司豈謂無人?惟見卿等劾人之罪,不聞舉善。
自今宜令監察禦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。
”上嘗命左衛将軍大磐訪求良弓,而磐多自取,護衛婁室以告,上命點檢司鞫磐。
磐妹為寶林,磐屬内侍僧兒言之寶林,寶林以聞,命杖僧兒百,出磐為隴州防禦使。
十月己醜朔,以戒谕官吏貪墨,诏中外。
乙未,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,每以朔望緻祭,朔則用素,望則用肉,仍以明年正月為首。
及命圖畫功臣於太祖廟,其未立碑者立之。
以翰林待制靖為高麗生日使。
上謂宰臣曰:“海陵時,修起居注不任直臣,故所書多不實。
可訪求得實,詳而錄之。
”參政孟浩進曰:“良史直筆,君舉必書,自古帝王不自觀史,意正在此。
”辛亥,诏罷複州歲貢鹿筋。
十一月乙醜,幸東宮。
以同簽大宗正事辟合土等為賀宋正旦使。
十二月戊子朔,遣武定軍節度使移剌按等招谕阻珝。
九年正月戊午朔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辛酉,上與宣徽使敬嗣晖、秘書監移剌子敬論古今事,因曰:“亡遼日屠食羊三百,亦豈能盡用,徒傷生耳!朕雖處至尊,每當食,常思貧民饑餒,猶在己也。
彼身為惡而口祈福,何益之有?如海陵以張仲轲為谏議大夫,何以得聞忠言。
朕與大臣論議一事,非正不言,卿等不以正對,豈人臣之道也!”庚午,诏諸州縣和籴,毋得抑配百姓。
戊寅,契丹外失剌等謀叛,伏誅。
丙戌,制漢人、渤海兄弟之妻,服阕歸宗,以禮續婚者,聽。
二月庚寅,制妄言邊關兵馬者,徒二年。
丙申,诏改葬漢二燕王于城東。
庚子,以中都等路水,免稅,诏中外。
又以曹、單二州被水尤甚,給複一年。
甲寅,诏女直人與諸色人公事相關,隻就女直理問。
三月丁巳朔,萬春節,宋、高麗、夏遣使來賀。
丁卯,以尚書省定網捕走獸法,或至徒,上曰:“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,是重禽獸而輕民命也,豈朕意哉!自今有犯,可杖而釋之。
”诏禦史中丞移剌道廉問山東、河南。
辛未,禁民間稱言“銷金”,條理内舊有者,改作“明金”字。
辛巳,以大名路諸猛安民戶艱食,遣使發倉廪減價出之。
四月己醜,謂宰臣曰:“朕觀在位之臣,初入仕時,競求聲譽以取爵位,亦既顯達,即徇默苟容為自安計,朕甚不取。
宜宣谕百官,使知朕意。
”癸巳,遣翰林修撰蒲察兀虎、監察禦史完顔鹘沙分詣河北西路、大名、河南、山東等路勸猛安謀克農。
五月丙辰朔,以符寶郎徒單懷貞為橫賜高麗使,宿直将軍完顔賽也為橫賜夏國使。
戊辰,尚書省奏越王永中、隋王永功二府有所興造,發役夫。
上曰:“朕見宮中竹有枯瘁者,欲令更植,恐勞人而止。
二王府各有引從人力,又奴婢甚多,何得更役百姓。
爾等但以例為請,海陵橫役無度,可盡為例耶!自今在都浮役,久為例者仍舊,于并官給傭直,重者奏聞。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