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孝義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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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,汝無忘若母。
”時母被逐已二十年矣。
一夕,夢人告曰:“若母在台州金鰲寺前。
”覺而識之。
次日,與一人憩于途,诘之,則包氏故養馬厮也。
叩以母所向,曰:“有周平者曾悉其事,今已戍京衛矣。
”緒姊婿谒選在京,遺書囑訪平,久之未得。
一日,有避雨于邸門者,其聲類鄞人,叩之,即周平也,言黃已适台州李副使子。
緒得報,即之台,而李已殁,其嗣子漫不知前事。
緒彷徨掩泣于道,有傷之者,導谒老媒妁王四,曰已再适仙居吳義官。
吳,仙居巨族也。
緒至,曆瞷數十家,無所遇。
已而抵一儒生吳秉朗家,語之故。
生感其意,留止焉。
有叔母聞所留者異鄉人也,恚而咻之。
生告以緒意。
叔母者,黃故主母也,頗憶前事,然不詳所往。
呼舊蒼頭問之,雲金鰲寺前,去歲經之,棺已殡寺旁矣。
緒以其言與夢合,信之,行且泣,牛觸之墜于溝,則輿夫馬長之門也。
駭而出,問所從來。
緒以情告。
長曰:“吾前輿一婦至缙雲蒼嶺下,殆是也。
”輿緒至其處。
緒遍物色,無所遇,伥伥行委巷中。
一媪立門外,探之,知為鄞人,告以所從來。
妪亦轉詢丘氏耗,則緒母也。
抱持而哭,闾裡皆感動。
寺旁棺者,蓋其姒氏雲。
所适陳翁,貧而無子,且多負。
緒還取金償之,并迎翁以歸,備極孝養。
嘉靖十四年,知縣趙民順入觐,疏聞于朝,獲旌表。
張鈞,石州人。
父赦,國子生。
以二親早亡,矢志不仕,隐居城北村。
鈞,正德末舉于鄉。
以親老亦不仕,讀書養親,遠近皆稱其孝。
嘉靖二十年,俺答犯石州。
鈞慮父遭難,自城中馳一騎号泣赴救。
寇射中其肩,裹瘡疾馳,至則父已被殺。
鈞隕絕,盡餂父血,水漿不入口三日,不勝悲痛而卒。
越二年,有司上其狀,獲旌。
是時殺掠甚慘,石州為親死者十一人,而張承相、于博、張永安尤著。
承相少孤,及長為諸生,養母二十餘年,以孝聞。
寇至,負母出逃,為所得,叩頭号泣,乞免其母。
寇怒,并殺之,抱母首死。
博二歲而孤,奉母盡孝。
寇抵城下,博方讀書城中。
母居村舍,亟下城号泣求母。
母已被執,遇諸途,博取石奮擊寇。
寇就剖其心,母得逸去,年止十有八。
永安,石州吏也。
父為寇所逐,永安持梃追擊之,傷二賊,趣父逸去,而身自後衛之,被數十創死。
與鈞同被旌。
有溫繼宗者,沁州諸生。
父卒,不能葬,日守柩哀泣。
嘉靖二十一年,寇入犯,或勸出城避難,以父殡不肯去。
寇至,與叔父淵等力禦,擊傷一賊,中矢死柩旁,淵等皆死。
亦與鈞同被旌。
王在複,太倉人。
年二十一,從父讀書城外。
倭寇入犯,父子亟奔入城。
父體肥不能速行,中道遇賊,遂相失。
在複走二裡許,展轉尋父。
聞父被執,急趨賊所,叩頭求免。
賊不聽,拔刃拟其父,在複以身蔽之,痛哭哀求。
賊怒,并殺之,兩首墜地,而手猶抱父不釋。
時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。
當是時,倭亂東南,孝子以衛父母見殺者甚衆,其得旌于朝者,在複及黃岩王蒐、慈谿向叙、無錫蔡元銳、丹徒殷士望。
蒐随父顯避賊。
顯被執,将殺之。
蒐亟趨前請代,賊遂殺蒐而釋顯。
叙為慈谿諸生。
倭入寇,以縣無城,掖母出避。
遇賊,踣叙而斫其母,叙急起抱母頸,大呼曰:“甯殺我,毋殺我母!”賊如其言,母獲全。
俱嘉靖三十五年旌表。
元銳,無錫人,與弟元鐸并孝友。
倭犯無錫,入元銳家,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。
而元銳為賊執,令言父所在,堅不從,遂見殺。
元鐸不知兄死,明日持重赀往贖,并見殺。
嘉靖三十八年旌表。
士望,丹徒人,事親孝。
倭犯京口,父被掠,士望請代死。
賊笑而試之,火炙刀刺,受之怡然,賊兩釋之。
嘉靖四十三年旌表。
其他未及旌表者,又有陳經孚、龔可正、伍民憲。
經孚,平陽人。
倭至,負母出逃,遇賊索母珥環,欲殺之。
經孚以身翼蔽,賊怒,揮刃截耳及肩而死,手猶抱母頸不解。
可正,嘉定諸生。
負祖母避賊,天雨泥濘,猝遇賊。
賊惡見婦人,欲殺其祖母,叱可正去。
可正跪泣請代,賊不從。
可正以身覆祖母,賊并殺之。
民憲,晉江人。
扶父避難,遇賊,長跪哀告曰:“勿驚我父,他物任取之。
”賊不聽,竟殺其父。
民憲憤,挺身殺二賊,傷數賊。
賊至益多,斷民憲右手。
卧草中,猶一手執戈,呼其父三日而絕。
夏子孝,字以忠,桐城人。
六歲失母,哀哭如成人。
九歲父得危疾,禱天地,刲股六寸許,調羹以進,父食之頓愈。
翌日,子孝痛創,父诘其故,始知之。
裡老以聞于官,知府胡麟先夢王祥來谒,诘旦而縣牒至,詫曰:“孺子其祥後身耶?”召見,易其舊名“恩”曰“子孝”。
督學禦史胡植即令入學為諸生,月廪之。
麟複屬貢士趙簡授之經。
嘉靖末,父卒,廬墓,獨居荒山,身無完衣,形容槁瘁。
後曆事王畿、羅汝芳、史桂芳、耿定向,獲聞聖賢之學。
定向為督學禦史,将疏聞于朝,固辭曰:“不肖不忍以亡親賈名。
”乃止。
将死,命其子曰:“葬我父墓側。
” 阿寄者,淳安徐氏仆也。
徐氏昆弟析産而居,伯得一馬,仲得一牛,季寡婦得阿寄,時年五十餘矣。
寡婦泣曰:“馬則乘,牛則耕,老仆何益。
”寄歎曰:“主謂我不若牛馬耶!”乃畫策營生,示可用狀。
寡婦盡脫簪珥,得白金十二兩,畀寄。
寄入山販漆,期年而三倍其息,謂寡婦曰:“主無憂,富可緻矣。
”曆二十年,積資巨萬,為寡婦嫁三女,婚二子,赍聘皆千金。
又延師教二子,輸粟為太學生。
自是,寡婦财雄一邑。
及寄病且死,謂寡婦曰:“老奴牛馬之報盡矣。
”出枕中二籍,則家钜細悉均分之,曰:“以此遺兩郎君,可世守也。
”既殁,或疑其有私,竊啟其箧,無一金蓄。
所遺一妪
”時母被逐已二十年矣。
一夕,夢人告曰:“若母在台州金鰲寺前。
”覺而識之。
次日,與一人憩于途,诘之,則包氏故養馬厮也。
叩以母所向,曰:“有周平者曾悉其事,今已戍京衛矣。
”緒姊婿谒選在京,遺書囑訪平,久之未得。
一日,有避雨于邸門者,其聲類鄞人,叩之,即周平也,言黃已适台州李副使子。
緒得報,即之台,而李已殁,其嗣子漫不知前事。
緒彷徨掩泣于道,有傷之者,導谒老媒妁王四,曰已再适仙居吳義官。
吳,仙居巨族也。
緒至,曆瞷數十家,無所遇。
已而抵一儒生吳秉朗家,語之故。
生感其意,留止焉。
有叔母聞所留者異鄉人也,恚而咻之。
生告以緒意。
叔母者,黃故主母也,頗憶前事,然不詳所往。
呼舊蒼頭問之,雲金鰲寺前,去歲經之,棺已殡寺旁矣。
緒以其言與夢合,信之,行且泣,牛觸之墜于溝,則輿夫馬長之門也。
駭而出,問所從來。
緒以情告。
長曰:“吾前輿一婦至缙雲蒼嶺下,殆是也。
”輿緒至其處。
緒遍物色,無所遇,伥伥行委巷中。
一媪立門外,探之,知為鄞人,告以所從來。
妪亦轉詢丘氏耗,則緒母也。
抱持而哭,闾裡皆感動。
寺旁棺者,蓋其姒氏雲。
所适陳翁,貧而無子,且多負。
緒還取金償之,并迎翁以歸,備極孝養。
嘉靖十四年,知縣趙民順入觐,疏聞于朝,獲旌表。
張鈞,石州人。
父赦,國子生。
以二親早亡,矢志不仕,隐居城北村。
鈞,正德末舉于鄉。
以親老亦不仕,讀書養親,遠近皆稱其孝。
嘉靖二十年,俺答犯石州。
鈞慮父遭難,自城中馳一騎号泣赴救。
寇射中其肩,裹瘡疾馳,至則父已被殺。
鈞隕絕,盡餂父血,水漿不入口三日,不勝悲痛而卒。
越二年,有司上其狀,獲旌。
是時殺掠甚慘,石州為親死者十一人,而張承相、于博、張永安尤著。
承相少孤,及長為諸生,養母二十餘年,以孝聞。
寇至,負母出逃,為所得,叩頭号泣,乞免其母。
寇怒,并殺之,抱母首死。
博二歲而孤,奉母盡孝。
寇抵城下,博方讀書城中。
母居村舍,亟下城号泣求母。
母已被執,遇諸途,博取石奮擊寇。
寇就剖其心,母得逸去,年止十有八。
永安,石州吏也。
父為寇所逐,永安持梃追擊之,傷二賊,趣父逸去,而身自後衛之,被數十創死。
與鈞同被旌。
有溫繼宗者,沁州諸生。
父卒,不能葬,日守柩哀泣。
嘉靖二十一年,寇入犯,或勸出城避難,以父殡不肯去。
寇至,與叔父淵等力禦,擊傷一賊,中矢死柩旁,淵等皆死。
亦與鈞同被旌。
王在複,太倉人。
年二十一,從父讀書城外。
倭寇入犯,父子亟奔入城。
父體肥不能速行,中道遇賊,遂相失。
在複走二裡許,展轉尋父。
聞父被執,急趨賊所,叩頭求免。
賊不聽,拔刃拟其父,在複以身蔽之,痛哭哀求。
賊怒,并殺之,兩首墜地,而手猶抱父不釋。
時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。
當是時,倭亂東南,孝子以衛父母見殺者甚衆,其得旌于朝者,在複及黃岩王蒐、慈谿向叙、無錫蔡元銳、丹徒殷士望。
蒐随父顯避賊。
顯被執,将殺之。
蒐亟趨前請代,賊遂殺蒐而釋顯。
叙為慈谿諸生。
倭入寇,以縣無城,掖母出避。
遇賊,踣叙而斫其母,叙急起抱母頸,大呼曰:“甯殺我,毋殺我母!”賊如其言,母獲全。
俱嘉靖三十五年旌表。
元銳,無錫人,與弟元鐸并孝友。
倭犯無錫,入元銳家,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。
而元銳為賊執,令言父所在,堅不從,遂見殺。
元鐸不知兄死,明日持重赀往贖,并見殺。
嘉靖三十八年旌表。
士望,丹徒人,事親孝。
倭犯京口,父被掠,士望請代死。
賊笑而試之,火炙刀刺,受之怡然,賊兩釋之。
嘉靖四十三年旌表。
其他未及旌表者,又有陳經孚、龔可正、伍民憲。
經孚,平陽人。
倭至,負母出逃,遇賊索母珥環,欲殺之。
經孚以身翼蔽,賊怒,揮刃截耳及肩而死,手猶抱母頸不解。
可正,嘉定諸生。
負祖母避賊,天雨泥濘,猝遇賊。
賊惡見婦人,欲殺其祖母,叱可正去。
可正跪泣請代,賊不從。
可正以身覆祖母,賊并殺之。
民憲,晉江人。
扶父避難,遇賊,長跪哀告曰:“勿驚我父,他物任取之。
”賊不聽,竟殺其父。
民憲憤,挺身殺二賊,傷數賊。
賊至益多,斷民憲右手。
卧草中,猶一手執戈,呼其父三日而絕。
夏子孝,字以忠,桐城人。
六歲失母,哀哭如成人。
九歲父得危疾,禱天地,刲股六寸許,調羹以進,父食之頓愈。
翌日,子孝痛創,父诘其故,始知之。
裡老以聞于官,知府胡麟先夢王祥來谒,诘旦而縣牒至,詫曰:“孺子其祥後身耶?”召見,易其舊名“恩”曰“子孝”。
督學禦史胡植即令入學為諸生,月廪之。
麟複屬貢士趙簡授之經。
嘉靖末,父卒,廬墓,獨居荒山,身無完衣,形容槁瘁。
後曆事王畿、羅汝芳、史桂芳、耿定向,獲聞聖賢之學。
定向為督學禦史,将疏聞于朝,固辭曰:“不肖不忍以亡親賈名。
”乃止。
将死,命其子曰:“葬我父墓側。
” 阿寄者,淳安徐氏仆也。
徐氏昆弟析産而居,伯得一馬,仲得一牛,季寡婦得阿寄,時年五十餘矣。
寡婦泣曰:“馬則乘,牛則耕,老仆何益。
”寄歎曰:“主謂我不若牛馬耶!”乃畫策營生,示可用狀。
寡婦盡脫簪珥,得白金十二兩,畀寄。
寄入山販漆,期年而三倍其息,謂寡婦曰:“主無憂,富可緻矣。
”曆二十年,積資巨萬,為寡婦嫁三女,婚二子,赍聘皆千金。
又延師教二子,輸粟為太學生。
自是,寡婦财雄一邑。
及寄病且死,謂寡婦曰:“老奴牛馬之報盡矣。
”出枕中二籍,則家钜細悉均分之,曰:“以此遺兩郎君,可世守也。
”既殁,或疑其有私,竊啟其箧,無一金蓄。
所遺一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