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三十七
關燈
小
中
大
士多殺降報功,苗不附。
燮元招流移,廣開墾,募勇敢;用夢得前議,檄雲南兵下烏撒,四川兵出永甯,下畢節,而親率大軍駐陸廣,逼大方。
總兵官許成名、參政鄭朝棟由永甯複赤水。
邦彥聞之,分守陸廣、鴨池、三岔諸要害,别以一軍趨遵義,自稱四裔大長老,号崇明大梁王,合兵十餘萬,先犯赤水。
燮元授計成名,誘賊至永甯,乃遣總兵官林兆鼎從三岔入。
副将王國祯從陸廣入,劉養鲲從遵義入,合傾其巢。
邦彥恃勇,拟先破永甯軍,還拒諸将,急索戰。
四川總兵官侯良柱、副使劉可訓遇賊十萬于五峰山、桃紅壩,大破之。
賊奔據山巅。
諸将乘霧力攻,賊複大敗。
又追敗之紅土川,邦彥、崇明皆授首,時二年八月十有七日也。
捷聞,帝大喜。
以成名與良柱争功,賞久不行。
烏撒安效良死,其妻安氏招故沾益土酋安遠弟邊為夫,負固不服。
燮元乘兵威脅走邊,遂複烏撒。
燮元以境内賊略盡,不欲窮兵,乃檄招安位,位不決。
燮元集将吏議曰:“水西地深險多箐篁,蠻煙僰雨,莫辨晝夜,深入難出。
今當扼其要害,四面疊攻,賊乏食,将自斃。
”于是攻之百餘日,斬級萬餘。
養鲲複遣人入大方,燒其室廬。
位大恐,三年春,遣使乞降。
燮元與約四事:一、貶秩,二、削水外六目地歸之朝廷,三、獻殺王巡撫者首,四、開畢節等九驿。
位請如約,率四十八目出降。
燮元受之,貴州亦靖。
遂上善後疏曰:“水西自河以外,悉入版圖。
沿河要害,臣築城三十六所,近控蠻苗,遠聯滇、蜀,皆立邸舍,繕郵亭,建倉廪,賊必不敢猝入為寇。
鴨池、安莊傍河可屯之土,不下二千頃,人賦土使自贍,鹽酪刍茭出其中。
諸将士身經數百戰,鹹願得尺寸地長子孫,請割新疆以授之,使知所激勸。
”帝報可。
初,崇明、邦彥之死,實川中諸将功,而黔将争之。
燮元頗右黔将,屢奏于朝,為四川巡按禦史馬如蛟所劾。
燮元力求罷,帝慰留之。
其冬讨平定番、鎮甯叛苗,乃通威清等上六衛及平越、清平、偏橋、鎮遠四衛道路,凡一千六百餘裡,繕亭障,置遊徼。
貴陽東北有洪邊十二馬頭,故宣慰宋嗣殷地也。
嗣殷以助邦彥被剿滅,乃即其地置開州,又奏複故施秉縣,招流民實之。
四年,阿迷州土官普名聲作亂,陷彌勒州曲江所,又攻臨安及甯州,遠近震動。
巡撫王伉、總兵官沐天波不能禦,伉逮戍。
燮元遣兵臨之,遂就撫。
龍場壩者,鄰大方,邦彥以假崇明。
崇明既滅,總兵侯良柱欲設官屯守以自廣。
而安位謂己故地,數舉兵争,燮元不之禁。
會燮元劾良柱不職;良柱亦讦燮元曲庇安氏,納其重賄。
章下四川巡按禦史劉宗祥。
宗祥亦劾燮元受賄,且以龍場、永甯不置邑衛為欺罔。
帝以責燮元,燮元乃上言:“禦夷之法,來則安之,不專在攻取也。
今水西已納款,惟明定疆界,俾自耕牧,以輸國賦。
若設官屯兵,此地四面孤懸,中限河水,不利應援,築城守渡,轉運煩費。
且内激蔺州必死之鬥,外挑水西扼吭之嫌,兵端一開,未易猝止,非國家久遠計。
”帝猶未許。
後勘其地,果如所議。
論桃紅壩功,進少師,世廕錦衣指揮使。
一品六年滿,加左柱國。
再議平賊功,世廕錦衣指揮佥事。
十年,安位死,無嗣,族屬争立。
朝議又欲郡縣其地,燮元力争。
遂傳檄土目,布上威德。
諸蠻争納土,獻重器。
燮元乃裂疆域,衆建諸蠻。
複上疏曰: 水西有宣慰之土,有各目之土。
宣慰公土,宜還朝廷。
各目私土,宜畀分守,籍其戶口,征其賦稅,殊俗内響,等之編氓。
大方、西溪、谷裡、北那要害之地,築城戍兵,足銷反側。
夫西南之境,皆荒服也,楊氏反播,奢氏反蔺,安氏反水西。
滇之定番,小州耳,為長官司者十有七,數百年來未有反者。
非他苗好叛逆,而定番性忠順也,地大者跋扈之資,勢弱者保世之策。
今臣分水西地,授之酋長及有功漢人,鹹俾世守。
虐政苛斂,一切蠲除,參用漢法,可為長久計。
因言其便有九: 不設郡縣置軍衛,因其故俗,土漢相安,便一。
地益墾辟,聚落日繁,經界既正,土酋不得侵轶民地,便二。
黔地荒确,仰給外邦,今自食其地,省轉輸勞,便三。
有功将士,酬以金則國币方匮,酬以爵則名器将輕,錫以土田,于國無損,便四。
既世其土,各圖久遠,為子孫計,反側不生,便五。
大小相維,輕重相制,無事易以安,有事易以制,便六。
訓農治兵,耀武河上,俾賊遺孽不敢窺伺,便七。
軍民願耕者給田,且耕且守,衛所自實,無勾軍之累,便八。
軍耕抵饷,民耕輸糧,以屯課耕,不拘其籍,以耕聚人,不世其伍,便九。
帝鹹報可。
無何,所撫土目有叛者,諸将方國安等軍敗,燮元坐貶一秩。
已,竟破滅之。
十一年春卒官,年七十三。
燮元長八尺,腹大十圍,飲啖兼二十人。
鎮西南久,軍赀贖锾,歲不下數十萬,皆籍之于官。
治事明決,軍書絡繹,不假手幕佐。
行軍務持重,謀定後戰,尤善用間。
使人各當其材,犯法,即親愛必誅;有功,厮養不遺賞也。
馭蠻以忠信,不妄殺,苗民懷之。
初官陝西時,遇一老叟,載與歸,盡得其風角、占候、遁甲諸術。
将别,語燮元曰:“幸自愛,他日西南有事,公當之矣。
”内江牟康民者,奇士也,兵未起時,語人曰:“蜀且有變,平之者硃公乎?”已而果然。
徐如珂,字季鳴,吳縣人。
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
除刑部主事,曆郎中。
主事謝廷贊疏請建儲。
帝怒,盡貶刑曹官,如珂降雲南布政司照磨。
累遷南京禮部郎中、廣東嶺南道右參議。
暹羅貢使饋犀角、象牙,如珂不受。
天啟元年,遷川東兵備副使。
擊殺奢崇明黨樊龍,複重慶。
奉檄搗蔺州土城,賊借水西兵十萬來援,前軍少卻,捍子軍覃懋勳挽白竹弩連中之,賊大潰。
轉戰數十裡,斬首萬餘級,遂拔蔺州,崇明父子竄水西去。
乃召如珂為太仆少卿,轉左通政。
魏忠賢逐楊漣,如珂郊餞之,忠賢銜甚。
遷光祿卿,修公廨竣,疏詞無所稱頌。
六年九月,廷推南京工部右侍郎,遂削籍。
歸裡三月,治具飲客。
頃之卒。
崇祯初,以原推起用,死歲餘矣。
尋錄破賊功,賜祭葬,進秩一等,官一子。
劉可訓,澧州人。
萬曆中舉鄉試。
曆官刑部員外郎。
天啟元年,恤刑四川。
會奢崇明反,圍成都,可訓佐城守有功,擢佥事,監軍讨賊。
崇明走龍場壩,可訓督諸将進剿,功最多。
總督硃燮元彙奏文武将吏功,盛推可訓,乃遷威茂兵備參議。
崇祯元年,改叙泸副使,仍監諸将軍。
二年,與總兵侯良柱破賊十萬衆于五峰山,斬崇明及安邦彥。
禦史毛羽健言:“可訓将孤軍,出入蠻煙瘴雨者多年。
燮元招流移,廣開墾,募勇敢;用夢得前議,檄雲南兵下烏撒,四川兵出永甯,下畢節,而親率大軍駐陸廣,逼大方。
總兵官許成名、參政鄭朝棟由永甯複赤水。
邦彥聞之,分守陸廣、鴨池、三岔諸要害,别以一軍趨遵義,自稱四裔大長老,号崇明大梁王,合兵十餘萬,先犯赤水。
燮元授計成名,誘賊至永甯,乃遣總兵官林兆鼎從三岔入。
副将王國祯從陸廣入,劉養鲲從遵義入,合傾其巢。
邦彥恃勇,拟先破永甯軍,還拒諸将,急索戰。
四川總兵官侯良柱、副使劉可訓遇賊十萬于五峰山、桃紅壩,大破之。
賊奔據山巅。
諸将乘霧力攻,賊複大敗。
又追敗之紅土川,邦彥、崇明皆授首,時二年八月十有七日也。
捷聞,帝大喜。
以成名與良柱争功,賞久不行。
烏撒安效良死,其妻安氏招故沾益土酋安遠弟邊為夫,負固不服。
燮元乘兵威脅走邊,遂複烏撒。
燮元以境内賊略盡,不欲窮兵,乃檄招安位,位不決。
燮元集将吏議曰:“水西地深險多箐篁,蠻煙僰雨,莫辨晝夜,深入難出。
今當扼其要害,四面疊攻,賊乏食,将自斃。
”于是攻之百餘日,斬級萬餘。
養鲲複遣人入大方,燒其室廬。
位大恐,三年春,遣使乞降。
燮元與約四事:一、貶秩,二、削水外六目地歸之朝廷,三、獻殺王巡撫者首,四、開畢節等九驿。
位請如約,率四十八目出降。
燮元受之,貴州亦靖。
遂上善後疏曰:“水西自河以外,悉入版圖。
沿河要害,臣築城三十六所,近控蠻苗,遠聯滇、蜀,皆立邸舍,繕郵亭,建倉廪,賊必不敢猝入為寇。
鴨池、安莊傍河可屯之土,不下二千頃,人賦土使自贍,鹽酪刍茭出其中。
諸将士身經數百戰,鹹願得尺寸地長子孫,請割新疆以授之,使知所激勸。
”帝報可。
初,崇明、邦彥之死,實川中諸将功,而黔将争之。
燮元頗右黔将,屢奏于朝,為四川巡按禦史馬如蛟所劾。
燮元力求罷,帝慰留之。
其冬讨平定番、鎮甯叛苗,乃通威清等上六衛及平越、清平、偏橋、鎮遠四衛道路,凡一千六百餘裡,繕亭障,置遊徼。
貴陽東北有洪邊十二馬頭,故宣慰宋嗣殷地也。
嗣殷以助邦彥被剿滅,乃即其地置開州,又奏複故施秉縣,招流民實之。
四年,阿迷州土官普名聲作亂,陷彌勒州曲江所,又攻臨安及甯州,遠近震動。
巡撫王伉、總兵官沐天波不能禦,伉逮戍。
燮元遣兵臨之,遂就撫。
龍場壩者,鄰大方,邦彥以假崇明。
崇明既滅,總兵侯良柱欲設官屯守以自廣。
而安位謂己故地,數舉兵争,燮元不之禁。
會燮元劾良柱不職;良柱亦讦燮元曲庇安氏,納其重賄。
章下四川巡按禦史劉宗祥。
宗祥亦劾燮元受賄,且以龍場、永甯不置邑衛為欺罔。
帝以責燮元,燮元乃上言:“禦夷之法,來則安之,不專在攻取也。
今水西已納款,惟明定疆界,俾自耕牧,以輸國賦。
若設官屯兵,此地四面孤懸,中限河水,不利應援,築城守渡,轉運煩費。
且内激蔺州必死之鬥,外挑水西扼吭之嫌,兵端一開,未易猝止,非國家久遠計。
”帝猶未許。
後勘其地,果如所議。
論桃紅壩功,進少師,世廕錦衣指揮使。
一品六年滿,加左柱國。
再議平賊功,世廕錦衣指揮佥事。
十年,安位死,無嗣,族屬争立。
朝議又欲郡縣其地,燮元力争。
遂傳檄土目,布上威德。
諸蠻争納土,獻重器。
燮元乃裂疆域,衆建諸蠻。
複上疏曰: 水西有宣慰之土,有各目之土。
宣慰公土,宜還朝廷。
各目私土,宜畀分守,籍其戶口,征其賦稅,殊俗内響,等之編氓。
大方、西溪、谷裡、北那要害之地,築城戍兵,足銷反側。
夫西南之境,皆荒服也,楊氏反播,奢氏反蔺,安氏反水西。
滇之定番,小州耳,為長官司者十有七,數百年來未有反者。
非他苗好叛逆,而定番性忠順也,地大者跋扈之資,勢弱者保世之策。
今臣分水西地,授之酋長及有功漢人,鹹俾世守。
虐政苛斂,一切蠲除,參用漢法,可為長久計。
因言其便有九: 不設郡縣置軍衛,因其故俗,土漢相安,便一。
地益墾辟,聚落日繁,經界既正,土酋不得侵轶民地,便二。
黔地荒确,仰給外邦,今自食其地,省轉輸勞,便三。
有功将士,酬以金則國币方匮,酬以爵則名器将輕,錫以土田,于國無損,便四。
既世其土,各圖久遠,為子孫計,反側不生,便五。
大小相維,輕重相制,無事易以安,有事易以制,便六。
訓農治兵,耀武河上,俾賊遺孽不敢窺伺,便七。
軍民願耕者給田,且耕且守,衛所自實,無勾軍之累,便八。
軍耕抵饷,民耕輸糧,以屯課耕,不拘其籍,以耕聚人,不世其伍,便九。
帝鹹報可。
無何,所撫土目有叛者,諸将方國安等軍敗,燮元坐貶一秩。
已,竟破滅之。
十一年春卒官,年七十三。
燮元長八尺,腹大十圍,飲啖兼二十人。
鎮西南久,軍赀贖锾,歲不下數十萬,皆籍之于官。
治事明決,軍書絡繹,不假手幕佐。
行軍務持重,謀定後戰,尤善用間。
使人各當其材,犯法,即親愛必誅;有功,厮養不遺賞也。
馭蠻以忠信,不妄殺,苗民懷之。
初官陝西時,遇一老叟,載與歸,盡得其風角、占候、遁甲諸術。
将别,語燮元曰:“幸自愛,他日西南有事,公當之矣。
”内江牟康民者,奇士也,兵未起時,語人曰:“蜀且有變,平之者硃公乎?”已而果然。
徐如珂,字季鳴,吳縣人。
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
除刑部主事,曆郎中。
主事謝廷贊疏請建儲。
帝怒,盡貶刑曹官,如珂降雲南布政司照磨。
累遷南京禮部郎中、廣東嶺南道右參議。
暹羅貢使饋犀角、象牙,如珂不受。
天啟元年,遷川東兵備副使。
擊殺奢崇明黨樊龍,複重慶。
奉檄搗蔺州土城,賊借水西兵十萬來援,前軍少卻,捍子軍覃懋勳挽白竹弩連中之,賊大潰。
轉戰數十裡,斬首萬餘級,遂拔蔺州,崇明父子竄水西去。
乃召如珂為太仆少卿,轉左通政。
魏忠賢逐楊漣,如珂郊餞之,忠賢銜甚。
遷光祿卿,修公廨竣,疏詞無所稱頌。
六年九月,廷推南京工部右侍郎,遂削籍。
歸裡三月,治具飲客。
頃之卒。
崇祯初,以原推起用,死歲餘矣。
尋錄破賊功,賜祭葬,進秩一等,官一子。
劉可訓,澧州人。
萬曆中舉鄉試。
曆官刑部員外郎。
天啟元年,恤刑四川。
會奢崇明反,圍成都,可訓佐城守有功,擢佥事,監軍讨賊。
崇明走龍場壩,可訓督諸将進剿,功最多。
總督硃燮元彙奏文武将吏功,盛推可訓,乃遷威茂兵備參議。
崇祯元年,改叙泸副使,仍監諸将軍。
二年,與總兵侯良柱破賊十萬衆于五峰山,斬崇明及安邦彥。
禦史毛羽健言:“可訓将孤軍,出入蠻煙瘴雨者多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