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三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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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本。

    及紀為司寇,執法如山;羽正為司空,清修如鶴。

    忠賢構黨斥逐,必不容盛時有正色立朝之直臣,大罪四。

     國家最重無如枚蔔。

    忠賢一手握定,力阻首推之孫慎行、盛以弘,更為他辭以锢其出。

    豈真欲門生宰相乎?大罪五。

      爵人于朝,莫重廷推。

    去歲南太宰、北少宰皆用陪推,緻一時名賢不安其位。

    颠倒铨政,掉弄機權,大罪六。

     聖政初新,正資忠直。

    乃滿朝薦、文震孟、熊德陽、江秉謙、徐大相、毛士龍、侯震旸等,抗論稍忤,立行貶黜,屢經恩典,竟阻賜環。

    長安謂天子之怒易解,忠賢之怒難調,大罪七。

     然猶曰外廷臣子也。

    去歲南郊之日,傳聞宮中有一貴人,以德性貞靜,荷上寵注。

    忠賢恐其露己驕橫,托言急病,置之死地。

    是陛下不能保其貴幸矣,大罪八。

     猶曰無名封也。

    裕妃以有妊傳封,中外方為慶幸。

    忠賢惡其不附己,矯旨勒令自盡。

    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嫔矣,大罪九。

      猶曰在妃嫔也。

    中宮有慶,已經成男,乃忽焉告殒,傳聞忠賢與奉聖夫人實有謀焉。

    是陛下且不能保其子矣,大罪十。

      先帝青宮四十年,所與護持孤危者惟王安耳。

    即陛下倉卒受命,擁衛防維,安亦不可謂無勞。

    忠賢以私忿,矯旨殺于南苑。

    是不但仇王安,而實敢仇先帝之老奴,況其他内臣無罪而擅殺擅逐者,又不知幾千百也,大罪十一。

     今日獎賞,明日祠額,要挾無窮,王言屢亵。

    近又于河間毀人居屋,起建牌坊,镂鳳雕龍,幹雲插漢,又不止茔地僭拟陵寝而已,大罪十二。

     今日廕中書,明日廕錦衣。

    金吾之堂口皆乳臭,诰敕之館目不識丁。

    如魏良弼、魏良材、魏良卿、魏希孔及其甥傅應星等,濫襲恩廕,亵越朝常,大罪十三。

     用立枷之法,戚畹家人骈首畢命,意欲誣陷國戚,動搖中宮。

    若非閣臣力持,言官糾正,椒房之戚,又興大獄矣,大罪十四。

     良鄉生員章士魁,坐争煤窯,托言開礦而緻之死。

    假令盜長陵一抔土,何以處之?趙高鹿可為馬,忠賢煤可為礦,大罪十五。

     王思敬等牧地細事,責在有司。

    忠賢乃幽置檻阱,恣意搒掠,視士命如草菅,大罪十六。

     給事中周士樸執糾織監。

    忠賢竟停其升遷,使吏部不得專铨除,言官不敢司封駁,大罪十七。

     北鎮撫劉僑不肯殺人媚人,忠賢以不善鍛煉,遂緻削籍。

    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,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,大罪十八。

     給事中魏大中遵旨莅任,忽傳旨诘責。

    及大中回奏,台省交章,又再亵王言。

    毋論玩言官于股掌,而煌煌天語,朝夕紛更,大罪十九。

     東廠之設,原以緝奸。

    自忠賢受事,日以快私仇、行傾陷為事。

    縱野子傅應星、陳居恭、傅繼教輩,投匦設阱。

    片語稍違,駕帖立下,勢必興同文館獄而後已,大罪二十。

     邊警未息,内外戒嚴,東廠訪緝何事?前奸細韓宗功潛入長安,實主忠賢司房之邸,事露始去。

    假令天不悔禍,宗功事成,未知九廟生靈安頓何地,大罪二十一。

     祖制,不蓄内兵,原有深意。

    忠賢與奸相沈纮創立内操,薮匿奸宄,安知無大盜、刺客為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。

    一旦變生肘腋,可為深慮,大罪二十二。

      忠賢進香涿州,警跸傳呼,清塵墊道,人以為大駕出幸。

    及其歸也,改駕四馬,羽幢青蓋,夾護環遮,俨然乘輿矣。

    其間入幕效謀,叩馬獻策者,實繁有徒。

    忠賢此時自視為何如人哉?大罪二十三。

      夫寵極則驕,恩多成怨。

    聞今春忠賢走馬禦前,陛下射殺其馬,貸以不死。

    忠賢不自伏罪,進有傲色,退有怨言,朝夕堤防,介介不釋。

    從來亂臣賊子,隻争一念,放肆遂至不可收拾,奈何養虎兕于肘腋間乎!此又寸脔忠賢,不足盡其辜者,大罪二十四。

     凡此逆迹,昭然在人耳目。

    乃内廷畏禍而不敢言,外廷結舌而莫敢奏。

    間或奸狀敗露,則又有奉聖夫人為之彌縫。

    甚至無恥之徒,攀附枝葉,依托門牆,更相表裡,疊為呼應。

    積威所劫,緻掖廷之中,但知有忠賢,不知有陛下;都城之内,亦但知有忠賢,不知有陛下。

    即如前日,忠賢已往涿州,一切政務必星夜馳請,待其既旋,诏旨始下。

    天顔咫尺,忽慢至此,陛下之威靈尚尊于忠賢否邪?陛下春秋鼎盛,生殺予奪,豈不可以自主?何為受制幺纻小醜,令中外大小惴惴莫必其命?伏乞大奮雷霆,集文武勳戚,敕刑部嚴訊,以正國法,并出奉聖夫人于外,用消隐憂,臣死且不朽。

     忠賢初聞疏,懼甚。

    其黨王體乾及客氏力為保持,遂令魏廣微調旨切責漣。

    先是,漣疏就欲早朝面奏。

    值次日免朝,恐再宿機洩,遂于會極門上之,忠賢乃得為計。

    漣愈憤,拟對仗複劾之,忠賢诇知,遏帝不禦朝者三日。

    及帝出,群閹數百人衷甲夾陛立,敕左班官不得奏事,漣乃止。

     自是,忠賢日謀殺漣。

    至十月,吏部尚書趙南星既逐,廷推代者,漣注籍不與。

    忠賢矯旨責漣大不敬,無人臣禮,偕吏部侍郎陳于廷、佥都禦史左光鬥并削籍。

    忠賢恨不已,再興汪文言獄,将羅織殺漣。

    五年,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、光鬥黨同伐異,招權納賄,命逮文言下獄鞫之。

    許顯純嚴鞫文言,使引漣納熊廷弼賄。

    文言仰天大呼曰:“世豈有貪贓楊大洪哉!”至死不承。

    大洪者,漣别字也。

    顯純乃自為獄詞,坐漣贓二萬,遂逮漣。

    士民數萬人擁道攀号,所曆村市,悉焚香建醮,祈祐漣生還。

    比下诏獄,顯純酷法拷訊,體無完膚。

    其年七月遂于夜中斃之,年五十四。

      漣素貧,産入官不及千金。

    母妻止宿谯樓,二子至乞食以養。

    征贓令急,鄉人競出赀助之,下至賣菜傭亦為輸助。

    其節義感人如此。

    崇祯初,贈太子太保、兵部尚書,谥忠烈,官其一子。

     左光鬥,字遺直,桐城人。

    萬曆三十五年進士。

    除中書舍人。

    選授禦史,巡視中城。

    捕治吏部豪惡吏,獲假印七十餘,假官一百餘人,辇下震悚。

      出理屯田,言:“北人不知水利,一年而地荒,二年而民徙,三年而地與民盡矣。

    今欲使旱不為災,澇不為害,惟有興水利一法。

    ”因條上三因十四議:曰因天之時,因地之利,因人之情;曰議浚川,議疏渠,議引流,議設壩,議建閘,議設陂,議相地,議築塘,議招徠,議擇人,議擇将,議兵屯,議力田設科,議富民拜爵。

    其法犁然具備,诏悉允行。

    水利大興,北人始知藝稻。

    鄒元标嘗曰:“三十年前,都人不知稻草何物,今所在皆稻,種水田利也。

    ”閹人劉朝稱東宮令旨,索戚畹廢莊。

    光鬥不啟封還之,曰:“尺土皆殿下有,今日安敢私受。

    ”閹人憤而去。

     光宗崩,李選侍據乾清宮,迫皇長子封皇後。

    光鬥上言:“内廷有乾清宮,猶外廷有皇極殿,惟天子禦天得居之,惟皇後配天得共居之。

    其他妃嫔雖以次進禦,不得恒居,非但避嫌,亦以别尊卑也。

    選侍既非嫡母,又非生母,俨然尊居正宮,而殿下乃退處慈慶,不得守幾筵,行大禮,名分謂何?選侍事先皇無脫簪戒旦之德,于殿下無拊摩養育之恩,此其人,豈可以托聖躬者?且殿下春秋十六齡矣,内輔以忠直老成,外輔以公孤卿貳,何慮乏人,尚須乳哺而襁負之哉?況睿哲初開,正宜不見可欲,何必托于婦人女子之手?及今不早斷決,将借撫養之名,行專制之實。

    武氏之禍再見于今,将來有不忍言者。

    ”時選侍欲專大權,廷臣箋奏,令先進乾清,然後進慈慶。

    得光鬥箋,大怒,将加嚴譴。

    數遣使宣召光鬥,光鬥曰:“我天子法官也,非天子召不赴。

    若輩何為者?”選侍益怒,邀熹宗至乾清議之。

    熹宗不肯往,使使取其箋視之,心以為善,趣擇日移宮,光鬥乃免。

    當是時,宮府危疑,人情危懼,光鬥與楊漣協心建議,排閹奴,扶沖主,宸極獲正,兩人力為多。

    由是朝野并稱為“楊左”。

      未幾,禦史賈繼春上書内閣,言帝不當薄待庶母。

    光鬥聞之,即上言:“先帝宴駕,大臣從乾清宮奉皇上出居慈慶宮,臣等以為不宜避選侍。

    故臣于初二日具《慎守典禮肅清宮禁》一疏,宮中震怒,禍幾不測。

    賴皇上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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