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一百三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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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邦瞻畢懋康(兄懋良)蕭近高白瑜程紹翟鳳翀(郭尚賓)洪文衡(何喬遠)陳伯友(李成名)董應舉林材硃吾弼(林秉漢)張光前
陳邦瞻,字德遠,高安人。
萬曆二十六年進士。
授南京大理寺評事。
曆南京吏部郎中,出為浙江參政。
進福建按察使,遷右布政使。
改補河南,分理彰德諸府。
開水田千頃,建滏陽書院,集諸生講習。
士民祠祀之。
就改左布政使,以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。
上林土官黃德勳弟德隆及子祚允叛德勳,投田州土酋岑茂仁。
茂仁納之,襲破上林,殺德勳,掠妻子金帛。
守臣問狀,詭言德勳病亡,乞以祚允繼。
邦瞻請讨于朝。
會光宗嗣位,即擢邦瞻兵部右侍郎,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,遂移師讨擒之。
海寇林莘老嘯聚萬餘人侵掠海濱,邦瞻扼之,不得逞。
澳夷築室青州,奸民與通,時侵内地,邦瞻燔其巢。
召拜工部右侍郎。
未上,改兵部,進左。
天啟二年五月疏陳四事,中言:“客氏既出複入,乃陛下過舉。
輔臣不封還内降,引義固争,緻罪谪言者,再蹈拒谏之失,其何解于人言?”疏入,忤旨谯讓。
尋兼戶、工二部侍郎,專理軍需。
明年卒官,诏贈尚書。
邦瞻好學,敦風節。
服官三十年,吏議不及。
畢懋康,字孟侯,歙人。
萬曆二十六年進士。
以中書舍人授禦史。
言内閣不當專用詞臣,邊臣失律者宜重按,部郎田大年、賀盛瑞,中書舍人丁元薦以忤權要廢,當雪,疏留中。
視鹽長蘆。
畿輔多河渠,湮廢不治。
懋康言:“保定清河,其源發于滿城,抵清苑而南十裡,則湯家口為上閘,又十裡則清楊為下閘,順流東下,直抵天津。
旁近易、安諸州,新安、雄、完、唐、慶都諸縣,并通舟楫仰其利。
二閘創自永樂初,日久頹圮,急宜修複,歲漕臨、德二倉二十萬石饷保定、易州、紫荊諸軍,足使士卒宿飽。
往者,密雲、昌平故不通漕,萬曆初,總督劉應節、楊兆疏潮、白二河,陵泉諸水,漕粟以饷二鎮,二鎮之軍賴之。
此可仿而行也。
”诏從之。
巡按陝西,疏陳邊政十事,劾罷副總兵王學書等七人。
請建宗學如郡縣學制,報可。
改按山東,擢順天府丞,以憂去。
天啟四年起右佥都禦史,撫治鄖陽。
懋康雅負器局,揚曆中外,與族兄懋良并有清譽,稱“二畢”。
懋良,字師臯。
先懋康舉進士。
由萬載知縣擢南京吏部主事。
曆副使,至左布政使,俱在福建。
振饑民,減加派,撫降海寇,以善績稱。
懋康為巡撫之歲,懋良亦自順天府尹擢戶部右侍郎,督倉場。
魏忠賢以懋康為趙南星所引,欲去之。
禦史王際逵劾其附麗邪黨,遂削籍。
而懋良亦以不附忠賢,為禦史張讷所論,落職閑住。
兄弟相繼去國,士論更以為榮。
崇祯初,起懋康南京通政使。
越二年,召拜兵部右侍郎,尋罷。
而懋良亦起兵部左侍郎。
會京師戒嚴,尚書張鳳翔以下皆獲罪,懋良得原,緻仕去。
懋康再起南京戶部右侍郎,督糧儲。
旋引疾歸。
兄弟皆卒于家。
蕭近高,字抑之,廬陵人。
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
授中書舍人。
擢禮科給事中。
甫拜官,即上疏言罷礦稅、釋系囚、起廢棄三事,明诏已頒,不可中止。
帝怒,奪俸一年。
頃之,論江西稅使潘相擅刑宗人罪,不報。
既而停礦分稅之诏下,相失利,擅移駐景德鎮,請專理窯務。
帝即可之,近高複力争。
後江西撫按并劾相,相以為近高主之,疏诋甚力。
近高疏辨,複劾相。
疏雖不行,相不久自引去。
屢遷刑科都給事中。
知縣滿朝薦、諸生王大義等皆忤中使,系獄三年。
近高請釋之,不報。
遼東稅使高淮激民變,近高劾其罪,請撤還,帝不納。
又以淮誣奏逮同知王邦才、參将李獲陽,近高複論救。
會廷臣多劾淮者,帝不得已征還,而邦才等系如故。
無何,極陳言路不通、耳目壅蔽之患。
未幾,又言王錫爵密揭行私,宜止勿召;硃赓被彈六十餘疏,不當更留。
皆不報。
故事,六科都給事中内外遞轉。
人情輕外,率規避,近高自請外補。
吏部侍郎楊時喬請亟許以成其美。
乃用為浙江右參政,進按察使。
以病歸。
起浙江左布政使。
所至以清操聞。
泰昌元年召為太仆卿。
廷議“紅丸”之案,近高
萬曆二十六年進士。
授南京大理寺評事。
曆南京吏部郎中,出為浙江參政。
進福建按察使,遷右布政使。
改補河南,分理彰德諸府。
開水田千頃,建滏陽書院,集諸生講習。
士民祠祀之。
就改左布政使,以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。
上林土官黃德勳弟德隆及子祚允叛德勳,投田州土酋岑茂仁。
茂仁納之,襲破上林,殺德勳,掠妻子金帛。
守臣問狀,詭言德勳病亡,乞以祚允繼。
邦瞻請讨于朝。
會光宗嗣位,即擢邦瞻兵部右侍郎,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,遂移師讨擒之。
海寇林莘老嘯聚萬餘人侵掠海濱,邦瞻扼之,不得逞。
澳夷築室青州,奸民與通,時侵内地,邦瞻燔其巢。
召拜工部右侍郎。
未上,改兵部,進左。
天啟二年五月疏陳四事,中言:“客氏既出複入,乃陛下過舉。
輔臣不封還内降,引義固争,緻罪谪言者,再蹈拒谏之失,其何解于人言?”疏入,忤旨谯讓。
尋兼戶、工二部侍郎,專理軍需。
明年卒官,诏贈尚書。
邦瞻好學,敦風節。
服官三十年,吏議不及。
畢懋康,字孟侯,歙人。
萬曆二十六年進士。
以中書舍人授禦史。
言内閣不當專用詞臣,邊臣失律者宜重按,部郎田大年、賀盛瑞,中書舍人丁元薦以忤權要廢,當雪,疏留中。
視鹽長蘆。
畿輔多河渠,湮廢不治。
懋康言:“保定清河,其源發于滿城,抵清苑而南十裡,則湯家口為上閘,又十裡則清楊為下閘,順流東下,直抵天津。
旁近易、安諸州,新安、雄、完、唐、慶都諸縣,并通舟楫仰其利。
二閘創自永樂初,日久頹圮,急宜修複,歲漕臨、德二倉二十萬石饷保定、易州、紫荊諸軍,足使士卒宿飽。
往者,密雲、昌平故不通漕,萬曆初,總督劉應節、楊兆疏潮、白二河,陵泉諸水,漕粟以饷二鎮,二鎮之軍賴之。
此可仿而行也。
”诏從之。
巡按陝西,疏陳邊政十事,劾罷副總兵王學書等七人。
請建宗學如郡縣學制,報可。
改按山東,擢順天府丞,以憂去。
天啟四年起右佥都禦史,撫治鄖陽。
懋康雅負器局,揚曆中外,與族兄懋良并有清譽,稱“二畢”。
懋良,字師臯。
先懋康舉進士。
由萬載知縣擢南京吏部主事。
曆副使,至左布政使,俱在福建。
振饑民,減加派,撫降海寇,以善績稱。
懋康為巡撫之歲,懋良亦自順天府尹擢戶部右侍郎,督倉場。
魏忠賢以懋康為趙南星所引,欲去之。
禦史王際逵劾其附麗邪黨,遂削籍。
而懋良亦以不附忠賢,為禦史張讷所論,落職閑住。
兄弟相繼去國,士論更以為榮。
崇祯初,起懋康南京通政使。
越二年,召拜兵部右侍郎,尋罷。
而懋良亦起兵部左侍郎。
會京師戒嚴,尚書張鳳翔以下皆獲罪,懋良得原,緻仕去。
懋康再起南京戶部右侍郎,督糧儲。
旋引疾歸。
兄弟皆卒于家。
蕭近高,字抑之,廬陵人。
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
授中書舍人。
擢禮科給事中。
甫拜官,即上疏言罷礦稅、釋系囚、起廢棄三事,明诏已頒,不可中止。
帝怒,奪俸一年。
頃之,論江西稅使潘相擅刑宗人罪,不報。
既而停礦分稅之诏下,相失利,擅移駐景德鎮,請專理窯務。
帝即可之,近高複力争。
後江西撫按并劾相,相以為近高主之,疏诋甚力。
近高疏辨,複劾相。
疏雖不行,相不久自引去。
屢遷刑科都給事中。
知縣滿朝薦、諸生王大義等皆忤中使,系獄三年。
近高請釋之,不報。
遼東稅使高淮激民變,近高劾其罪,請撤還,帝不納。
又以淮誣奏逮同知王邦才、參将李獲陽,近高複論救。
會廷臣多劾淮者,帝不得已征還,而邦才等系如故。
無何,極陳言路不通、耳目壅蔽之患。
未幾,又言王錫爵密揭行私,宜止勿召;硃赓被彈六十餘疏,不當更留。
皆不報。
故事,六科都給事中内外遞轉。
人情輕外,率規避,近高自請外補。
吏部侍郎楊時喬請亟許以成其美。
乃用為浙江右參政,進按察使。
以病歸。
起浙江左布政使。
所至以清操聞。
泰昌元年召為太仆卿。
廷議“紅丸”之案,近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