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九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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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妻賈氏俱死之。
又陷柘城,劫舉人陳聞詩為帥。
不聽,斬從者脅之。
聞詩绐曰:“必欲我行,毋殺人,毋縱火。
”賊許諾,擁上馬。
不食三日,至鹿邑自缢。
賊圍太康,都指揮尚允紹與戰鄢陵,敗績。
允紹複擊賊于霍山,賊圍之,兵無敢進。
邦輔斬最後者,士卒競進。
賊大潰,擒斬六百餘人。
尚诏走莘縣,被擒。
賊起四十餘日,破府一,縣八,殺戳十餘萬。
邦輔亟戰,殲之。
诏赉銀币,擢山西右參政,遷浙江按察使。
三十四年拜右佥都禦史,巡撫應天。
倭聚柘林。
其黨自紹興竄,轉掠杭、嚴、徽、甯、太平,遂犯南京,破溧水,抵宜興。
為官軍所迫,奔浒墅。
副總兵俞大猷、副使任環數邀擊之,而柘林餘賊已進據陶宅。
邦輔督副使王崇古圍之,佥事董邦政、把總婁宇協剿。
賊走太湖,追及之,盡殲其衆。
副将何卿師潰,邦輔援之。
以火器破賊舟,前後俘斬六百餘人。
侍郎趙文華欲攘其功,邦輔捷書先奏,文華大恨。
既而與浙江巡按禦史胡宗憲會邦輔攻陶宅賊,諸營皆潰。
賊退,邦輔進攻之,複敗,坐奪俸。
文華奏邦輔避難擊易,緻師後期,總督楊宜亦奏邦輔故違節制。
給事中夏栻、孫浚争之,得無罪。
文華還京,奏餘賊且盡,而巡按禦史周如鬥又奏失事狀,帝頗疑文華。
文華因言:“賊易滅,督撫非人,緻敗。
臣昔論邦輔,栻殼、浚遂媒孽臣。
東南塗炭何時解?”乃逮系邦輔,谪戍朔州。
隆慶元年,楊博為吏部,起邦輔左副都禦史,協理院事。
進兵部右侍郎,理戎政。
尋以左侍郎兼右佥都禦史,總督薊、遼、保定軍務。
言修治邊牆非上策,宜急練兵;兵練而後邊事可議。
以給事中張鹵言,召為右都禦史,掌院事。
帝以京營事重,更協理為閱視,令付大臣知兵者,遂以左都禦史召還,任之。
已,從恭順侯吳繼爵言,複改閱視為提督。
未幾,轉南京戶部尚書。
奏督倉主事張振選不奉約束。
吏部因言:“往昔執政喜人悅己,屬吏恃為奧援。
構陷堂上官,至屈體降意,倒置名分。
在外巡按禦史亦曲庇進士推知,監司賢不肖出其口吻。
害政無甚于此。
”穆宗深然其言,為黜振選,饬内外諸司,然迄不能變。
邦輔累乞骸骨,不聽。
萬曆元年給由赴阙,複以病求去,且言辛愛有窺觎志,宜慎防之。
遂緻仕去。
居三年,卒。
贈太子少保。
邦輔廉峻。
自吳中被逮時,有司上所儲俸錢,揮之去。
曆官四十年,家無餘赀。
撫、按奏其狀,诏遣右評事劉叔龍為營墳墓。
任環,字應乾,長治人。
嘉靖二十三年進士。
曆知黃平、沙河、滑縣,并有能名。
遷蘇州同知。
倭患起,長吏不娴兵革。
環性慷慨,獨以身任之。
三十二年閏三月禦賊寶山洋,小校張治戰死。
環奮前搏賊,相持數日,賊遁去。
尋犯太倉,環馳赴之。
嘗遇賊,短兵接,身被三創幾殆。
宰夫捍環出,死之,賊亦引去。
已而複至,裹瘡出海擊之。
怒濤作,操舟者失色。
環意氣彌厲,竟敗賊,俘斬百餘。
複連戰陰沙、寶山、南沙,皆捷。
擢按察佥事,整饬蘇、松二府兵備。
倭剽掠厭,悉歸,惟南沙三百人舟壞不能去,環與總兵官湯克寬列兵守之。
數月,賊大至,與舊倭合,掠華亭、上海。
環等被劾,得宥。
逾年,賊犯蘇州。
城閉,鄉民繞城号。
環盡納之,全活數萬計。
副将解明道擊退賊,論前後功,進環右參政。
賊掠常熟,環率知縣王鈇破其巢,焚舟二十七。
未幾,賊掠陸泾壩,都督周于德敗績。
環偕總兵官俞大猷擊敗之,焚舟三十餘。
賊犯吳江,環、大猷擊敗之莺脰湖,賊奔嘉興。
頃之,三闆沙賊奪民舟出海,環、大猷擊敗之馬迹山。
其别部屯嘉定者,火爇之,盡死。
論功,廕一子副千戶。
母憂奪哀。
賊屯新場,環與都司李經等率永順、保靖兵攻之,中伏,保靖土舍、彭翅等皆死,環停俸戴罪。
賊平,乞終制,許之。
逾二年卒、年四十。
給事中徐師曾頌其功,诏贈光祿卿,再廕一子副千戶,建祠蘇州,春秋緻祭。
環在行間,與士卒同寝食,所得賜予悉分給之。
軍事急,終夜露宿,或數日絕餐。
嘗書姓名于肢體曰:“戰死,分也。
先人遺體,他日或收葬。
”将士皆感激,故所向有功。
時休甯吳成器由小吏為會稽典史。
倭三百餘劫會稽,為官軍所逐,走登龛山。
成器遮擊,盡殪之。
未幾,又破賊曹娥江,擢浙江布政司經曆。
遭喪,總督胡宗憲奏留之。
擢紹興通判。
論功,進秩二級。
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。
身先士卒,進止有方略,所部無秋毫犯。
士民率于其戰處立祠祀之。
李遂,字邦良,豐城人。
弱冠,從歐陽德學。
登嘉靖五年進士,授行人。
曆刑部郎中。
錦衣衛送盜十三人,遂惟抵一人罪,餘皆辨釋。
東宮建,赦天下。
遂請列“大禮”大獄諸臣于赦令中,尚書聶賢懼不敢,乃與同官盧蕙請于都禦史王廷相,廷相從之。
事雖報罷,議者嘉焉。
俄調禮部,忤尚書夏言。
因事劾之,下诏獄,谪湖州同知。
三遷衢州知府,擢蘇、松兵備副使。
屢遷廣東按察使。
釋囚八百餘人。
進山東右布政使。
江洋多盜,遂遷右佥都禦史提督操江。
軍政明,盜不敢發。
俺答犯京師,召遂督蘇州軍饷。
未謝恩,請關防符驗用新銜。
帝怒,削其籍。
三十六年,倭擾江北。
廷議以督漕都禦史兼理巡撫不暇辦寇,請特設巡撫,乃命遂以故官撫鳳陽四府。
時淮、揚三中倭,歲複大水,且日役民輓大木輸京師。
遂請饷增兵,恤民節用,次第畫戰守計。
三十八年四月,倭數百艘寇海門。
遂語諸将曰:“賊趨如臯,其衆必合。
合則侵犯之路有三:由泰州逼天長、鳳、泗,陵寝驚矣;由黃橋逼瓜、儀,以搖南都,運道梗矣;若從富安沿海東至廟灣,則絕地也。
”乃命副使劉景韶、遊擊丘升扼如臯,而身馳泰州當其沖。
時賊勢甚盛,副将鄧城之敗績,指揮張谷死焉。
賊知如臯有備,将犯泰州,遂急檄景韶、升遏賊。
連戰丁堰、海安、通州,皆捷。
賊沿海東掠,遂喜曰:“賊無能為矣。
”令景韶、升尾之,而緻賊于廟灣。
複慮賊突淮安,乃夜半馳入城。
賊尋至,遂
又陷柘城,劫舉人陳聞詩為帥。
不聽,斬從者脅之。
聞詩绐曰:“必欲我行,毋殺人,毋縱火。
”賊許諾,擁上馬。
不食三日,至鹿邑自缢。
賊圍太康,都指揮尚允紹與戰鄢陵,敗績。
允紹複擊賊于霍山,賊圍之,兵無敢進。
邦輔斬最後者,士卒競進。
賊大潰,擒斬六百餘人。
尚诏走莘縣,被擒。
賊起四十餘日,破府一,縣八,殺戳十餘萬。
邦輔亟戰,殲之。
诏赉銀币,擢山西右參政,遷浙江按察使。
三十四年拜右佥都禦史,巡撫應天。
倭聚柘林。
其黨自紹興竄,轉掠杭、嚴、徽、甯、太平,遂犯南京,破溧水,抵宜興。
為官軍所迫,奔浒墅。
副總兵俞大猷、副使任環數邀擊之,而柘林餘賊已進據陶宅。
邦輔督副使王崇古圍之,佥事董邦政、把總婁宇協剿。
賊走太湖,追及之,盡殲其衆。
副将何卿師潰,邦輔援之。
以火器破賊舟,前後俘斬六百餘人。
侍郎趙文華欲攘其功,邦輔捷書先奏,文華大恨。
既而與浙江巡按禦史胡宗憲會邦輔攻陶宅賊,諸營皆潰。
賊退,邦輔進攻之,複敗,坐奪俸。
文華奏邦輔避難擊易,緻師後期,總督楊宜亦奏邦輔故違節制。
給事中夏栻、孫浚争之,得無罪。
文華還京,奏餘賊且盡,而巡按禦史周如鬥又奏失事狀,帝頗疑文華。
文華因言:“賊易滅,督撫非人,緻敗。
臣昔論邦輔,栻殼、浚遂媒孽臣。
東南塗炭何時解?”乃逮系邦輔,谪戍朔州。
隆慶元年,楊博為吏部,起邦輔左副都禦史,協理院事。
進兵部右侍郎,理戎政。
尋以左侍郎兼右佥都禦史,總督薊、遼、保定軍務。
言修治邊牆非上策,宜急練兵;兵練而後邊事可議。
以給事中張鹵言,召為右都禦史,掌院事。
帝以京營事重,更協理為閱視,令付大臣知兵者,遂以左都禦史召還,任之。
已,從恭順侯吳繼爵言,複改閱視為提督。
未幾,轉南京戶部尚書。
奏督倉主事張振選不奉約束。
吏部因言:“往昔執政喜人悅己,屬吏恃為奧援。
構陷堂上官,至屈體降意,倒置名分。
在外巡按禦史亦曲庇進士推知,監司賢不肖出其口吻。
害政無甚于此。
”穆宗深然其言,為黜振選,饬内外諸司,然迄不能變。
邦輔累乞骸骨,不聽。
萬曆元年給由赴阙,複以病求去,且言辛愛有窺觎志,宜慎防之。
遂緻仕去。
居三年,卒。
贈太子少保。
邦輔廉峻。
自吳中被逮時,有司上所儲俸錢,揮之去。
曆官四十年,家無餘赀。
撫、按奏其狀,诏遣右評事劉叔龍為營墳墓。
任環,字應乾,長治人。
嘉靖二十三年進士。
曆知黃平、沙河、滑縣,并有能名。
遷蘇州同知。
倭患起,長吏不娴兵革。
環性慷慨,獨以身任之。
三十二年閏三月禦賊寶山洋,小校張治戰死。
環奮前搏賊,相持數日,賊遁去。
尋犯太倉,環馳赴之。
嘗遇賊,短兵接,身被三創幾殆。
宰夫捍環出,死之,賊亦引去。
已而複至,裹瘡出海擊之。
怒濤作,操舟者失色。
環意氣彌厲,竟敗賊,俘斬百餘。
複連戰陰沙、寶山、南沙,皆捷。
擢按察佥事,整饬蘇、松二府兵備。
倭剽掠厭,悉歸,惟南沙三百人舟壞不能去,環與總兵官湯克寬列兵守之。
數月,賊大至,與舊倭合,掠華亭、上海。
環等被劾,得宥。
逾年,賊犯蘇州。
城閉,鄉民繞城号。
環盡納之,全活數萬計。
副将解明道擊退賊,論前後功,進環右參政。
賊掠常熟,環率知縣王鈇破其巢,焚舟二十七。
未幾,賊掠陸泾壩,都督周于德敗績。
環偕總兵官俞大猷擊敗之,焚舟三十餘。
賊犯吳江,環、大猷擊敗之莺脰湖,賊奔嘉興。
頃之,三闆沙賊奪民舟出海,環、大猷擊敗之馬迹山。
其别部屯嘉定者,火爇之,盡死。
論功,廕一子副千戶。
母憂奪哀。
賊屯新場,環與都司李經等率永順、保靖兵攻之,中伏,保靖土舍、彭翅等皆死,環停俸戴罪。
賊平,乞終制,許之。
逾二年卒、年四十。
給事中徐師曾頌其功,诏贈光祿卿,再廕一子副千戶,建祠蘇州,春秋緻祭。
環在行間,與士卒同寝食,所得賜予悉分給之。
軍事急,終夜露宿,或數日絕餐。
嘗書姓名于肢體曰:“戰死,分也。
先人遺體,他日或收葬。
”将士皆感激,故所向有功。
時休甯吳成器由小吏為會稽典史。
倭三百餘劫會稽,為官軍所逐,走登龛山。
成器遮擊,盡殪之。
未幾,又破賊曹娥江,擢浙江布政司經曆。
遭喪,總督胡宗憲奏留之。
擢紹興通判。
論功,進秩二級。
成器與賊大小數十戰皆捷。
身先士卒,進止有方略,所部無秋毫犯。
士民率于其戰處立祠祀之。
李遂,字邦良,豐城人。
弱冠,從歐陽德學。
登嘉靖五年進士,授行人。
曆刑部郎中。
錦衣衛送盜十三人,遂惟抵一人罪,餘皆辨釋。
東宮建,赦天下。
遂請列“大禮”大獄諸臣于赦令中,尚書聶賢懼不敢,乃與同官盧蕙請于都禦史王廷相,廷相從之。
事雖報罷,議者嘉焉。
俄調禮部,忤尚書夏言。
因事劾之,下诏獄,谪湖州同知。
三遷衢州知府,擢蘇、松兵備副使。
屢遷廣東按察使。
釋囚八百餘人。
進山東右布政使。
江洋多盜,遂遷右佥都禦史提督操江。
軍政明,盜不敢發。
俺答犯京師,召遂督蘇州軍饷。
未謝恩,請關防符驗用新銜。
帝怒,削其籍。
三十六年,倭擾江北。
廷議以督漕都禦史兼理巡撫不暇辦寇,請特設巡撫,乃命遂以故官撫鳳陽四府。
時淮、揚三中倭,歲複大水,且日役民輓大木輸京師。
遂請饷增兵,恤民節用,次第畫戰守計。
三十八年四月,倭數百艘寇海門。
遂語諸将曰:“賊趨如臯,其衆必合。
合則侵犯之路有三:由泰州逼天長、鳳、泗,陵寝驚矣;由黃橋逼瓜、儀,以搖南都,運道梗矣;若從富安沿海東至廟灣,則絕地也。
”乃命副使劉景韶、遊擊丘升扼如臯,而身馳泰州當其沖。
時賊勢甚盛,副将鄧城之敗績,指揮張谷死焉。
賊知如臯有備,将犯泰州,遂急檄景韶、升遏賊。
連戰丁堰、海安、通州,皆捷。
賊沿海東掠,遂喜曰:“賊無能為矣。
”令景韶、升尾之,而緻賊于廟灣。
複慮賊突淮安,乃夜半馳入城。
賊尋至,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