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八十四 張璁(胡鐸) 桂萼 方獻夫 夏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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忤,即奏谪之。
皇子生,帝賜言甚渥。
初加太子太保,進少傅兼太子太傅。
閏十二月遂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。
扈跸谒陵,還至沙河,言庖中火,延郭勳、李時帳,帝付言疏六亦焚。
言當獨引罪,與勳等合謝,被谯責焉。
時李時為首輔,政多自言出。
顧鼎臣入,恃先達且年長,頗欲有所可否。
言意不悅,鼎臣遂不敢與争。
其冬,時卒,言為首輔。
十八年,以祗薦皇天上帝冊表,加少師、特進光祿大夫、上柱國。
明世人臣無加上柱國者,言所自拟也。
武定侯郭勳得幸,害言寵。
而禮部尚書嚴嵩亦心妒言。
言與嵩扈跸承天,帝谒顯陵畢,嵩再請表賀,言乞俟還京。
帝報罷,意大不怿。
嵩知帝指,固以請,帝乃曰:“禮樂自天子出可也。
”令表賀,帝自是不悅言。
帝幸大峪山,言進居守敕稍遲,帝責讓。
言懼請罪。
帝大怒曰:“言自卑官,因孚敬議郊禮進,乃怠慢不恭,進密疏不用賜章,其悉還累所降手敕。
”言益懼,疏謝。
請免追銀章、手敕,為子孫百世榮,詞甚哀。
帝怒不解,疑言毀損,令禮部追取。
削少師勳階,以少保尚書大學士緻仕。
言乃以手敕四百餘,并銀章上之。
居數日,怒解,命止行。
複以少傅、太子太傅入直,言疏謝。
帝悅,谕令勵初忠,秉公持正,免衆怨。
言心知所雲衆怨者,郭勳輩也,再疏謝。
謂自處不敢後他人,一志孤立,為衆所忌。
帝複不悅,诘責之。
惶恐謝,乃已。
未幾,雷震奉天殿。
召言及鼎臣不時至。
帝複诘讓,令禮部劾之。
言等請罪,帝複讓言傲慢,并責鼎臣。
已,乃還所追銀章、禦書。
陝西奏捷,複少師、太子太師,進吏部尚書,華蓋殿。
江淮賊平,玺書獎勵,賜金币,兼支大學士俸。
鼎臣已殁,翟銮再入,恂恂若屬吏然,不敢少龃龉。
而霍韬入掌詹事府數修怨。
以郭勳與言有隙,結令助己,三人日相構。
既而韬死,言、勳交惡自若。
九廟災,言方以疾在告,乞罷,不允。
昭聖太後崩,诏問太子服制,言報疏有訛字。
帝切責言,言謝罪且乞還家治疾。
帝益怒,令以少保、尚書、大學士緻仕。
言始聞帝怒己,上禦邊十四策,冀以解。
帝曰:“言既蘊忠謀,何堅自愛,負朕眷倚,姑不問。
”初,言撰青詞及他文,最當帝意。
言罷,獨翟銮在,非帝所急也。
及将出都,詣西苑齋宮叩首謝。
帝聞而憐之,特賜酒馔,俾還私第治疾,俟後命。
會郭勳以言官重劾,亦引疾在告。
京山侯崔元新有寵,直内苑,忌勳。
帝從容問元:“言、勳皆朕股肱,相妒何也?”元不對。
帝問言歸何時,曰:“俟聖誕後,始敢請。
”又問勳何疾,曰:“勳無疾,言歸即出耳。
”帝颔之。
言官知帝眷言惡勳,因共劾勳。
勳辨語悖謾,帝怒,削勳同事王廷相籍。
給事中高時者,言所厚也,盡發勳貪縱不法十數事。
遂下勳獄,複言少傅、太子太師、禮部尚書、武英殿大學士,疾愈入直。
言雖在告,閣事多取裁。
治勳獄,悉其指授。
二十一年春,一品九年滿,遣中使賜銀币、寶鈔、羊酒、内馔。
盡複其官階,玺書獎美,賜宴禮部。
尚書、侍郎、都禦史陪侍。
當是時,帝雖優禮言,然恩眷不及初矣。
慈慶、慈甯兩宮宴駕,勳嘗請改其一居太子。
言不可,合帝意。
至是帝猝問太子當何居,言忘前語,念興作費煩,對如勳指。
帝不悅。
又疑言官劾勳出言意。
及建大享殿,命中官高忠監視,言不進敕稿。
入直西苑諸臣,帝皆令乘馬,又賜香葉束發巾,用皮帛為履。
言謂非人臣法服,不受,又獨乘腰輿。
帝積數憾欲去言,而嚴嵩因得間之。
嵩與言同鄉,稱先達,事言甚謹。
言入閣援嵩自代,以門客畜之,嵩心恨甚。
言既失帝意,嵩日以柔佞寵。
言懼斥,呼嵩與謀。
嵩則已潛造陶仲文第,謀齮言代其位。
言知甚愠,諷言官屢劾嵩。
帝方憐嵩不聽也,兩人遂大郄。
六月,嵩燕見,頓首雨泣,訴言見淩狀。
帝使悉陳言罪,嵩因振暴其短。
帝大怒,手敕禮部,曆數言罪,且曰:“郭勳已下獄,猶千羅百織。
言官為朝廷耳目,專聽言主使。
朕不早朝,言亦不入閣。
軍國重事,取裁私家。
王言要密,視等戲玩。
言官不一言,徒欺謗君上,緻神鬼怒,雨甚傷禾。
”言大懼,請罪。
居十餘日,獻帝諱辰,猶召入拜,候直西苑。
言因謝恩乞骸骨,語極哀。
疏留八日,會七月朔日食既,下手诏曰:“日食過分,正坐下慢上之咎,其落言職閑住。
”帝又自引三失,布告天下。
禦史喬佑、給事中沈良才等皆具疏論言,且請罪。
帝大怒,貶黜十三人。
高時以劾勳故,獨谪遠邊。
于是嚴嵩遂代言入閣。
言久貴用事,家富厚,服用豪侈,多通問遺。
久之不召,監司府縣吏亦稍慢易之,悒悒不樂。
遇元旦、聖壽必上表賀,稱“草土臣”。
帝亦漸憐之,複尚書、大學士。
至二十四年,帝微覺嵩貪恣,複思言,遣官赍敕召還,盡複少師諸官階,亦加嵩少師,若與言并者。
言至,直陵嵩出其上。
凡所批答,略不顧嵩,嵩噤不敢吐一語。
所引用私人,言斥逐之,亦不敢救,銜次骨。
海内士大夫方怨嵩貪忮,謂言能壓嵩制其命,深以為快。
而言以廢棄久,務張權。
文選郎高簡之戍,唐龍、許成名、崔桐、王用賓、黃佐之罷,王杲、王?、孫繼魯之獄,皆言主之。
貴州巡撫王學益、山東巡撫何鰲為言官論劾,辄拟旨逮訊。
龍故與嵩善,?事牽世蕃,其他所譴逐不盡當,朝士仄目。
最後禦史陳其學以鹽法事劾崔元及錦衣都督陸炳,言拟旨令陳狀,皆造言請死,炳長跪乃得解。
二人與嵩比而構言,言未之悟也。
帝數使小内豎詣言所,言負氣岸,奴視之;嵩必延坐,親納金錢袖中。
以故日譽嵩而短言。
言進青詞往往失帝旨,嵩聞益精治其事。
未幾,河套議起。
言故慷慨以經濟自許,思建立不世功。
因陝西總督曾銑請複河套,贊決之。
嵩與元、炳媒孽其間,竟以此敗。
江都人蘇綱者,言繼妻父也,雅與銑善。
銑方請複河套,綱亟稱于言。
言倚銑可辦,密疏薦之,謂群臣無如銑忠者。
帝令言拟旨,優獎之者再。
銑喜,益銳意出師。
帝忽降旨诘責,語甚厲。
嵩揣知帝意,遂力言河套不可複,語侵言。
言始大懼,謝罪,且言“嵩未嘗異議,今乃盡诿于臣”。
帝責言“強君脅衆”,嵩複騰疏攻言,言亦力辨。
而帝已入嵩谮,怒不可解。
二十七年正月盡奪言官階,以尚書緻仕,猶無意殺之也。
會有蜚語聞禁中,謂言去時怨謗。
嵩複代仇鸾草奏讦言納銑金,交關為奸利,事連蘇綱,遂下銑、綱诏獄。
嵩與元、炳謀,坐銑交結近侍律斬,綱戍邊,遣官校逮言。
言抵通州,聞銑所坐,大驚堕車曰:“噫!吾死矣。
”再疏訟冤,言:“鸾方就逮,上降谕不兩日,鸾何以知上語,又何知嵩疏而附麗若此?蓋嵩與崔元輩詐為之以傾臣。
嵩靜言庸違似共工,謙恭下士似王莽,奸巧弄權、父子專政似司馬懿。
在内諸臣受其牢籠,知有嵩不知有陛下。
在外諸臣受其箝制,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。
臣生死系嵩掌握,惟歸命聖慈,曲賜保全。
”帝不省。
獄成,刑部尚書喻茂堅、左都禦史屠僑等當言死,援議貴議能條以上。
帝不從,切責茂堅等,奪其俸,猶及言前不戴香冠事。
其年十月竟棄言市。
妻蘇流廣西,從子主事克承、從孫尚寶丞朝慶,削籍為民。
言死時年六十有七。
言豪邁有俊才,縱橫辨博,人莫能屈。
既受特眷,揣帝意不欲臣下黨比,遂日與諸議禮貴人抗。
帝以為不黨,遇益厚,然卒為嚴嵩所擠。
言死,嵩禍及天下,久乃多惜言者。
而言所推毂徐階,後卒能去嵩為名相。
隆慶初,其家上書白冤狀,诏複其官,賜祭葬,谥文愍。
言始無子。
妾有身,妻忌而嫁之,生一子。
言死,妻逆之歸,貌甚類言。
且得官矣,忽病死。
言竟無後。
贊曰:璁、萼、獻夫議尊興獻帝,本人子至情,故其說易入。
原其初議未嘗不準情禮之中,乃至遭時得君,動引議禮自固,務快恩仇。
于是知其建議之心,非有惓惓忠愛之實,欲引其君于當道也。
言所奏定典禮,亦多可采。
而志驕氣溢,卒為嵩所擠。
究觀諸人立身本末與所言是非,固兩不相掩雲。
皇子生,帝賜言甚渥。
初加太子太保,進少傅兼太子太傅。
閏十二月遂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。
扈跸谒陵,還至沙河,言庖中火,延郭勳、李時帳,帝付言疏六亦焚。
言當獨引罪,與勳等合謝,被谯責焉。
時李時為首輔,政多自言出。
顧鼎臣入,恃先達且年長,頗欲有所可否。
言意不悅,鼎臣遂不敢與争。
其冬,時卒,言為首輔。
十八年,以祗薦皇天上帝冊表,加少師、特進光祿大夫、上柱國。
明世人臣無加上柱國者,言所自拟也。
武定侯郭勳得幸,害言寵。
而禮部尚書嚴嵩亦心妒言。
言與嵩扈跸承天,帝谒顯陵畢,嵩再請表賀,言乞俟還京。
帝報罷,意大不怿。
嵩知帝指,固以請,帝乃曰:“禮樂自天子出可也。
”令表賀,帝自是不悅言。
帝幸大峪山,言進居守敕稍遲,帝責讓。
言懼請罪。
帝大怒曰:“言自卑官,因孚敬議郊禮進,乃怠慢不恭,進密疏不用賜章,其悉還累所降手敕。
”言益懼,疏謝。
請免追銀章、手敕,為子孫百世榮,詞甚哀。
帝怒不解,疑言毀損,令禮部追取。
削少師勳階,以少保尚書大學士緻仕。
言乃以手敕四百餘,并銀章上之。
居數日,怒解,命止行。
複以少傅、太子太傅入直,言疏謝。
帝悅,谕令勵初忠,秉公持正,免衆怨。
言心知所雲衆怨者,郭勳輩也,再疏謝。
謂自處不敢後他人,一志孤立,為衆所忌。
帝複不悅,诘責之。
惶恐謝,乃已。
未幾,雷震奉天殿。
召言及鼎臣不時至。
帝複诘讓,令禮部劾之。
言等請罪,帝複讓言傲慢,并責鼎臣。
已,乃還所追銀章、禦書。
陝西奏捷,複少師、太子太師,進吏部尚書,華蓋殿。
江淮賊平,玺書獎勵,賜金币,兼支大學士俸。
鼎臣已殁,翟銮再入,恂恂若屬吏然,不敢少龃龉。
而霍韬入掌詹事府數修怨。
以郭勳與言有隙,結令助己,三人日相構。
既而韬死,言、勳交惡自若。
九廟災,言方以疾在告,乞罷,不允。
昭聖太後崩,诏問太子服制,言報疏有訛字。
帝切責言,言謝罪且乞還家治疾。
帝益怒,令以少保、尚書、大學士緻仕。
言始聞帝怒己,上禦邊十四策,冀以解。
帝曰:“言既蘊忠謀,何堅自愛,負朕眷倚,姑不問。
”初,言撰青詞及他文,最當帝意。
言罷,獨翟銮在,非帝所急也。
及将出都,詣西苑齋宮叩首謝。
帝聞而憐之,特賜酒馔,俾還私第治疾,俟後命。
會郭勳以言官重劾,亦引疾在告。
京山侯崔元新有寵,直内苑,忌勳。
帝從容問元:“言、勳皆朕股肱,相妒何也?”元不對。
帝問言歸何時,曰:“俟聖誕後,始敢請。
”又問勳何疾,曰:“勳無疾,言歸即出耳。
”帝颔之。
言官知帝眷言惡勳,因共劾勳。
勳辨語悖謾,帝怒,削勳同事王廷相籍。
給事中高時者,言所厚也,盡發勳貪縱不法十數事。
遂下勳獄,複言少傅、太子太師、禮部尚書、武英殿大學士,疾愈入直。
言雖在告,閣事多取裁。
治勳獄,悉其指授。
二十一年春,一品九年滿,遣中使賜銀币、寶鈔、羊酒、内馔。
盡複其官階,玺書獎美,賜宴禮部。
尚書、侍郎、都禦史陪侍。
當是時,帝雖優禮言,然恩眷不及初矣。
慈慶、慈甯兩宮宴駕,勳嘗請改其一居太子。
言不可,合帝意。
至是帝猝問太子當何居,言忘前語,念興作費煩,對如勳指。
帝不悅。
又疑言官劾勳出言意。
及建大享殿,命中官高忠監視,言不進敕稿。
入直西苑諸臣,帝皆令乘馬,又賜香葉束發巾,用皮帛為履。
言謂非人臣法服,不受,又獨乘腰輿。
帝積數憾欲去言,而嚴嵩因得間之。
嵩與言同鄉,稱先達,事言甚謹。
言入閣援嵩自代,以門客畜之,嵩心恨甚。
言既失帝意,嵩日以柔佞寵。
言懼斥,呼嵩與謀。
嵩則已潛造陶仲文第,謀齮言代其位。
言知甚愠,諷言官屢劾嵩。
帝方憐嵩不聽也,兩人遂大郄。
六月,嵩燕見,頓首雨泣,訴言見淩狀。
帝使悉陳言罪,嵩因振暴其短。
帝大怒,手敕禮部,曆數言罪,且曰:“郭勳已下獄,猶千羅百織。
言官為朝廷耳目,專聽言主使。
朕不早朝,言亦不入閣。
軍國重事,取裁私家。
王言要密,視等戲玩。
言官不一言,徒欺謗君上,緻神鬼怒,雨甚傷禾。
”言大懼,請罪。
居十餘日,獻帝諱辰,猶召入拜,候直西苑。
言因謝恩乞骸骨,語極哀。
疏留八日,會七月朔日食既,下手诏曰:“日食過分,正坐下慢上之咎,其落言職閑住。
”帝又自引三失,布告天下。
禦史喬佑、給事中沈良才等皆具疏論言,且請罪。
帝大怒,貶黜十三人。
高時以劾勳故,獨谪遠邊。
于是嚴嵩遂代言入閣。
言久貴用事,家富厚,服用豪侈,多通問遺。
久之不召,監司府縣吏亦稍慢易之,悒悒不樂。
遇元旦、聖壽必上表賀,稱“草土臣”。
帝亦漸憐之,複尚書、大學士。
至二十四年,帝微覺嵩貪恣,複思言,遣官赍敕召還,盡複少師諸官階,亦加嵩少師,若與言并者。
言至,直陵嵩出其上。
凡所批答,略不顧嵩,嵩噤不敢吐一語。
所引用私人,言斥逐之,亦不敢救,銜次骨。
海内士大夫方怨嵩貪忮,謂言能壓嵩制其命,深以為快。
而言以廢棄久,務張權。
文選郎高簡之戍,唐龍、許成名、崔桐、王用賓、黃佐之罷,王杲、王?、孫繼魯之獄,皆言主之。
貴州巡撫王學益、山東巡撫何鰲為言官論劾,辄拟旨逮訊。
龍故與嵩善,?事牽世蕃,其他所譴逐不盡當,朝士仄目。
最後禦史陳其學以鹽法事劾崔元及錦衣都督陸炳,言拟旨令陳狀,皆造言請死,炳長跪乃得解。
二人與嵩比而構言,言未之悟也。
帝數使小内豎詣言所,言負氣岸,奴視之;嵩必延坐,親納金錢袖中。
以故日譽嵩而短言。
言進青詞往往失帝旨,嵩聞益精治其事。
未幾,河套議起。
言故慷慨以經濟自許,思建立不世功。
因陝西總督曾銑請複河套,贊決之。
嵩與元、炳媒孽其間,竟以此敗。
江都人蘇綱者,言繼妻父也,雅與銑善。
銑方請複河套,綱亟稱于言。
言倚銑可辦,密疏薦之,謂群臣無如銑忠者。
帝令言拟旨,優獎之者再。
銑喜,益銳意出師。
帝忽降旨诘責,語甚厲。
嵩揣知帝意,遂力言河套不可複,語侵言。
言始大懼,謝罪,且言“嵩未嘗異議,今乃盡诿于臣”。
帝責言“強君脅衆”,嵩複騰疏攻言,言亦力辨。
而帝已入嵩谮,怒不可解。
二十七年正月盡奪言官階,以尚書緻仕,猶無意殺之也。
會有蜚語聞禁中,謂言去時怨謗。
嵩複代仇鸾草奏讦言納銑金,交關為奸利,事連蘇綱,遂下銑、綱诏獄。
嵩與元、炳謀,坐銑交結近侍律斬,綱戍邊,遣官校逮言。
言抵通州,聞銑所坐,大驚堕車曰:“噫!吾死矣。
”再疏訟冤,言:“鸾方就逮,上降谕不兩日,鸾何以知上語,又何知嵩疏而附麗若此?蓋嵩與崔元輩詐為之以傾臣。
嵩靜言庸違似共工,謙恭下士似王莽,奸巧弄權、父子專政似司馬懿。
在内諸臣受其牢籠,知有嵩不知有陛下。
在外諸臣受其箝制,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。
臣生死系嵩掌握,惟歸命聖慈,曲賜保全。
”帝不省。
獄成,刑部尚書喻茂堅、左都禦史屠僑等當言死,援議貴議能條以上。
帝不從,切責茂堅等,奪其俸,猶及言前不戴香冠事。
其年十月竟棄言市。
妻蘇流廣西,從子主事克承、從孫尚寶丞朝慶,削籍為民。
言死時年六十有七。
言豪邁有俊才,縱橫辨博,人莫能屈。
既受特眷,揣帝意不欲臣下黨比,遂日與諸議禮貴人抗。
帝以為不黨,遇益厚,然卒為嚴嵩所擠。
言死,嵩禍及天下,久乃多惜言者。
而言所推毂徐階,後卒能去嵩為名相。
隆慶初,其家上書白冤狀,诏複其官,賜祭葬,谥文愍。
言始無子。
妾有身,妻忌而嫁之,生一子。
言死,妻逆之歸,貌甚類言。
且得官矣,忽病死。
言竟無後。
贊曰:璁、萼、獻夫議尊興獻帝,本人子至情,故其說易入。
原其初議未嘗不準情禮之中,乃至遭時得君,動引議禮自固,務快恩仇。
于是知其建議之心,非有惓惓忠愛之實,欲引其君于當道也。
言所奏定典禮,亦多可采。
而志驕氣溢,卒為嵩所擠。
究觀諸人立身本末與所言是非,固兩不相掩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