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八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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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七十五,贈太師,谥文定。
孫思誠,天啟六年官禮部尚書,尋罷。
崇祯初,坐頌榼閑住。
思誠孫清,字映碧。
崇祯四年進士。
由甯波推官擢刑科給事中。
熊文燦撫張獻忠,清論其失策。
以久旱請寬刑,忤旨,貶浙江按察司照磨。
未赴,憂歸。
起吏科給事中。
俄出封淮府,國變得不與。
福王時,請追谥開國名臣及武、熹兩朝忠谏諸臣,于是李善長等十四人、陸震等十四人、左光鬥等九人并得谥。
春芳曾孫信,廣東平和知縣。
城破,與二子泓遠、淑遠同時死。
陳以勤,字逸甫,南充人。
嘉靖二十年進士。
選庶吉士,授檢讨。
久之,充裕王講官,遷修撰,進洗馬。
時東宮位号未定,群小多構釁。
世宗于父子素薄,王歲時不得燕見。
常祿外,例有給賜,王亦不敢請。
積三歲,邸中窘甚。
王左右以千金賄嚴世蕃,世蕃喜,以屬戶部,得并給三歲資。
然世蕃常自疑,一日屏人語以勤及高拱曰:“聞殿下近有惑志,謂家大人何?”拱故為谑語,以勤正色曰:“國本默定久矣。
生而命名,從後從土,首出九域,此君意也。
故事,諸王講官止用檢讨,今兼用編修,獨異他邸,此相意也。
殿下每謂首輔社稷臣,君安從受此言?”世蕃默然去。
裕邸乃安。
為講官九年,有羽翼功,而深自晦匿,王嘗書“忠貞”二字賜之。
父喪除,還為侍讀學士,掌翰林院。
進太常卿,領國子監。
擢禮部右侍郎,尋轉左,改吏部,掌詹事府。
穆宗即位,以勤自以潛邸舊臣,條上謹始十事,曰定志、保位、畏天、法祖、愛民、崇儉、攬權、用人、接下、聽言。
其言攬權、聽言尤切。
诏嘉其忠懇。
隆慶元年春,擢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,入參機務。
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,改武英殿。
穆宗朝講希禦,政無所裁決,近幸多緣内降得厚恩。
以勤請勵精修政。
帝心動,欲有所舉措,卒為内侍所阻,疏亦留中。
四年,條上時務因循之弊,請慎擢用:酌久任、治贓吏、廣用人、練民兵、重農谷。
帝嘉之,下所司議。
高拱掌吏部,惡所言侵己職,寝其奏,惟都察院議行贓吏一事而已。
初,以勤之入閣也,徐階為首輔,而拱方向用,朝士各有所附,交相攻。
以勤中立無所比,亦無私人,竟階與拱去,無訾及之者。
及拱再入,與趙貞吉相軋,張居正複中構之。
以勤與拱舊僚,貞吉其鄉人,而居正則所舉士也,度不能為解,恐終不為諸人所容,力引疾求罷。
遂進兼太子太師、吏部尚書,賜敕馳傳歸,诏其子編修于陛侍行。
後二年,拱被逐,倉皇出國門,歎曰:“南充,哲人也。
”以勤歸十年,年七十。
複頒上方銀币,命于陛馳歸賜之,且敕有司存問。
又六年卒。
贈太保,谥文端。
于陛别有傳。
趙貞吉,字孟靜,内江人。
六歲日誦書一卷。
及長,以博洽名。
最善王守仁學。
舉嘉靖十四年進士,選庶吉士,授編修。
時方士初進用,貞吉請求真儒贊大業。
執政不怿,因請急歸。
還朝遷中允,掌司業事。
俺答薄都城,謾書求貢。
诏百官廷議,貞吉奮袖大言曰:“城下之盟,《春秋》恥之。
既許貢則必入城,倘要索無已,奈何?”徐階曰:“君必有良策。
”貞吉曰:“為今之計,請至尊速禦正殿,下诏引咎。
錄周尚文功以勵邊帥,出沈束于獄以開言路;輕損軍之令,重賞功之格;遣官宣谕諸将,監督力戰,退敵易易耳。
”時帝遣中使瞷廷臣,日中莫發一語。
聞貞吉言,心壯之,谕嚴嵩曰:“貞吉言是,第不當及周尚文、沈束事耳。
”召入左順門,令手疏便宜。
立擢左谕德兼監察禦史,奉敕宣谕諸軍。
給白金五萬兩,聽随宜勞賞。
初,貞吉廷議罷,盛氣谒嚴嵩。
嵩辭不見,貞吉怒叱門者。
适趙文華至,貞吉複叱之。
嵩大恨。
及撰敕,不令督戰,以輕其權,且不與一卒護行。
時敵騎充斥,貞吉馳入諸将營,散金犒士,宣谕德意,明日即複命。
帝大怒,謂貞吉漫無區畫,徒為尚文、束遊說。
下之诏獄,杖于廷,谪荔波典史。
稍遷徽州通判,進南京吏部主事。
四十年,遷至戶部右侍郎。
廷議遣大臣赴薊州督饷練兵,嵩欲用貞吉,召飲示之意。
貞吉曰:“督饷者,督京運乎,民運乎?若二運已有職掌,添官徒增擾耳。
況兵之不練,其過宜不在是,即十戶侍出,何益練兵?”嵩怫然罷。
會嵩請告,吏部用倉場侍郎林應亮。
比嵩出,益怒。
令都給事中張益劾應亮,調之南京,而改用佥都禦史霍冀。
益又言:“督饷戶部專職,今貞吉與左侍郎劉大賓廷推不及,是不職也,宜罷。
”于是二人皆奪官。
隆慶初,起禮部左侍郎,掌詹事府。
穆宗幸太學,祭酒胡傑适論罷,以貞吉攝事。
講《大禹谟》稱旨,命充日講官。
貞吉年逾六十,而議論侃直,進止有儀,帝深注意焉。
尋遷南京禮部尚書。
既行,帝念之,仍留直講。
三年秋,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。
貞吉入謝,奏:“朝綱邊務一切廢弛,臣欲捐軀任事,惟陛下主之。
”帝益喜。
會寇入大同,總兵官趙岢失事,總督陳其學反以捷聞,為禦史燕如宦所發。
貞吉欲置重罰,兵部尚書霍冀僅議貶秩。
貞吉與同官争不得,因上言:“邊帥失律,祖宗法具在。
今當事者屈法徇人,如公論何?臣老矣,效忠無術,乞賜罷。
”不許。
俄加太子太保。
貞吉以先朝禁軍列三大營,營各有帥,今以一人總三營,權重難制。
因極言其弊,請分五營,各統以大将,稍複祖宗之舊。
帝善之,命兵部會廷臣議。
尚書霍冀前與貞吉議不合,頗不然其言。
廷臣亦多謂強兵在擇将,不在變法。
冀等乃上議三大營宜如故。
惟以一人為總督,權太重,宜三營各設一大将,而罷總督,以文臣為總理。
報可。
初,給事中楊镕劾冀貪庸。
帝已留冀,冀以镕貞吉鄉人,疑
孫思誠,天啟六年官禮部尚書,尋罷。
崇祯初,坐頌榼閑住。
思誠孫清,字映碧。
崇祯四年進士。
由甯波推官擢刑科給事中。
熊文燦撫張獻忠,清論其失策。
以久旱請寬刑,忤旨,貶浙江按察司照磨。
未赴,憂歸。
起吏科給事中。
俄出封淮府,國變得不與。
福王時,請追谥開國名臣及武、熹兩朝忠谏諸臣,于是李善長等十四人、陸震等十四人、左光鬥等九人并得谥。
春芳曾孫信,廣東平和知縣。
城破,與二子泓遠、淑遠同時死。
陳以勤,字逸甫,南充人。
嘉靖二十年進士。
選庶吉士,授檢讨。
久之,充裕王講官,遷修撰,進洗馬。
時東宮位号未定,群小多構釁。
世宗于父子素薄,王歲時不得燕見。
常祿外,例有給賜,王亦不敢請。
積三歲,邸中窘甚。
王左右以千金賄嚴世蕃,世蕃喜,以屬戶部,得并給三歲資。
然世蕃常自疑,一日屏人語以勤及高拱曰:“聞殿下近有惑志,謂家大人何?”拱故為谑語,以勤正色曰:“國本默定久矣。
生而命名,從後從土,首出九域,此君意也。
故事,諸王講官止用檢讨,今兼用編修,獨異他邸,此相意也。
殿下每謂首輔社稷臣,君安從受此言?”世蕃默然去。
裕邸乃安。
為講官九年,有羽翼功,而深自晦匿,王嘗書“忠貞”二字賜之。
父喪除,還為侍讀學士,掌翰林院。
進太常卿,領國子監。
擢禮部右侍郎,尋轉左,改吏部,掌詹事府。
穆宗即位,以勤自以潛邸舊臣,條上謹始十事,曰定志、保位、畏天、法祖、愛民、崇儉、攬權、用人、接下、聽言。
其言攬權、聽言尤切。
诏嘉其忠懇。
隆慶元年春,擢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,入參機務。
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,改武英殿。
穆宗朝講希禦,政無所裁決,近幸多緣内降得厚恩。
以勤請勵精修政。
帝心動,欲有所舉措,卒為内侍所阻,疏亦留中。
四年,條上時務因循之弊,請慎擢用:酌久任、治贓吏、廣用人、練民兵、重農谷。
帝嘉之,下所司議。
高拱掌吏部,惡所言侵己職,寝其奏,惟都察院議行贓吏一事而已。
初,以勤之入閣也,徐階為首輔,而拱方向用,朝士各有所附,交相攻。
以勤中立無所比,亦無私人,竟階與拱去,無訾及之者。
及拱再入,與趙貞吉相軋,張居正複中構之。
以勤與拱舊僚,貞吉其鄉人,而居正則所舉士也,度不能為解,恐終不為諸人所容,力引疾求罷。
遂進兼太子太師、吏部尚書,賜敕馳傳歸,诏其子編修于陛侍行。
後二年,拱被逐,倉皇出國門,歎曰:“南充,哲人也。
”以勤歸十年,年七十。
複頒上方銀币,命于陛馳歸賜之,且敕有司存問。
又六年卒。
贈太保,谥文端。
于陛别有傳。
趙貞吉,字孟靜,内江人。
六歲日誦書一卷。
及長,以博洽名。
最善王守仁學。
舉嘉靖十四年進士,選庶吉士,授編修。
時方士初進用,貞吉請求真儒贊大業。
執政不怿,因請急歸。
還朝遷中允,掌司業事。
俺答薄都城,謾書求貢。
诏百官廷議,貞吉奮袖大言曰:“城下之盟,《春秋》恥之。
既許貢則必入城,倘要索無已,奈何?”徐階曰:“君必有良策。
”貞吉曰:“為今之計,請至尊速禦正殿,下诏引咎。
錄周尚文功以勵邊帥,出沈束于獄以開言路;輕損軍之令,重賞功之格;遣官宣谕諸将,監督力戰,退敵易易耳。
”時帝遣中使瞷廷臣,日中莫發一語。
聞貞吉言,心壯之,谕嚴嵩曰:“貞吉言是,第不當及周尚文、沈束事耳。
”召入左順門,令手疏便宜。
立擢左谕德兼監察禦史,奉敕宣谕諸軍。
給白金五萬兩,聽随宜勞賞。
初,貞吉廷議罷,盛氣谒嚴嵩。
嵩辭不見,貞吉怒叱門者。
适趙文華至,貞吉複叱之。
嵩大恨。
及撰敕,不令督戰,以輕其權,且不與一卒護行。
時敵騎充斥,貞吉馳入諸将營,散金犒士,宣谕德意,明日即複命。
帝大怒,謂貞吉漫無區畫,徒為尚文、束遊說。
下之诏獄,杖于廷,谪荔波典史。
稍遷徽州通判,進南京吏部主事。
四十年,遷至戶部右侍郎。
廷議遣大臣赴薊州督饷練兵,嵩欲用貞吉,召飲示之意。
貞吉曰:“督饷者,督京運乎,民運乎?若二運已有職掌,添官徒增擾耳。
況兵之不練,其過宜不在是,即十戶侍出,何益練兵?”嵩怫然罷。
會嵩請告,吏部用倉場侍郎林應亮。
比嵩出,益怒。
令都給事中張益劾應亮,調之南京,而改用佥都禦史霍冀。
益又言:“督饷戶部專職,今貞吉與左侍郎劉大賓廷推不及,是不職也,宜罷。
”于是二人皆奪官。
隆慶初,起禮部左侍郎,掌詹事府。
穆宗幸太學,祭酒胡傑适論罷,以貞吉攝事。
講《大禹谟》稱旨,命充日講官。
貞吉年逾六十,而議論侃直,進止有儀,帝深注意焉。
尋遷南京禮部尚書。
既行,帝念之,仍留直講。
三年秋,命兼文淵閣大學士參預機務。
貞吉入謝,奏:“朝綱邊務一切廢弛,臣欲捐軀任事,惟陛下主之。
”帝益喜。
會寇入大同,總兵官趙岢失事,總督陳其學反以捷聞,為禦史燕如宦所發。
貞吉欲置重罰,兵部尚書霍冀僅議貶秩。
貞吉與同官争不得,因上言:“邊帥失律,祖宗法具在。
今當事者屈法徇人,如公論何?臣老矣,效忠無術,乞賜罷。
”不許。
俄加太子太保。
貞吉以先朝禁軍列三大營,營各有帥,今以一人總三營,權重難制。
因極言其弊,請分五營,各統以大将,稍複祖宗之舊。
帝善之,命兵部會廷臣議。
尚書霍冀前與貞吉議不合,頗不然其言。
廷臣亦多謂強兵在擇将,不在變法。
冀等乃上議三大營宜如故。
惟以一人為總督,權太重,宜三營各設一大将,而罷總督,以文臣為總理。
報可。
初,給事中楊镕劾冀貪庸。
帝已留冀,冀以镕貞吉鄉人,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