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七 諸王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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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,從子定王祐啟嗣。
遊戲無度,左右倚勢暴橫,境内苦之。
長史莊典以輔導失職自免。
诏不許。
推官汪文盛數持王府事。
有顧嵩者病狂,持刀斧入王門,官校執诘之,謬言出汪指使。
典白之守臣。
鎮守太監黎安嘗以事至饒,從騎入端禮門,被撻,銜祐棨甚。
先是,祐棨有名琴曰“天風環佩”,甯王宸濠求之,不得。
又求濱湖地,不與。
至是嗾安奏祐棨過失及文盛被誣事。
诏下撫按訊。
安與宸濠謀,不待報,遽系典及府中官校鞫之。
典辭倨,宸濠箠之,斃獄中,他所連坐甚衆。
于是祐棨奏安挾仇殺典庇嵩。
帝遣都禦史金獻民、太監張欽往按治。
祐棨畏宸濠,不能自明。
欽等複言祐棨信奸徒為暴,請嚴戒之。
軍校坐戍者二十餘人,典冤竟不白。
嘉靖三年,祐棨薨。
無子,弟莊王祐楑嗣,十六年薨。
子憲王厚焘嗣,四十二年薨。
子恭王載坮嗣,萬曆五年薨。
弟順王載堅嗣,二十三年薨。
子翊钅具嗣。
翊钅具之未王也,與妓王愛狎,冒妾額入宮,且令撫庶子常洪為子,陳妃與世子常清俱失愛,潛謀易嫡。
禦史陳王道以理谕王,出之外舍。
常洪遂與宗人翊銂等謀,夜入王宮,盜冊寶、資貨以出。
守臣上其事,王愛論死,勒常洪自盡,翊銂等削屬籍永锢,奪翊钅具四歲祿。
久之,薨。
子常清嗣,國亡,不知所終。
滕懷王瞻垲,仁宗第八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雲南,未之國,洪熙元年薨。
無後。
梁莊王瞻?自,仁宗第九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。
宣德初,诏鄭、越、襄、荊、淮五王歲給鈔五萬貫,惟梁倍之。
四年就籓安陸,故郢邸也。
襄王瞻墡自長沙徙襄陽,道安陸,與瞻?自留連不忍去。
瀕别,瞻?自恸曰:“兄弟不複更相見,奈何!”左右皆泣下。
正統元年言府卑濕,乞更爽垲地。
帝诏郢中歲歉,俟有秋理之。
竟不果。
六年薨。
無子,封除。
梁故得郢田宅園湖,後皆賜襄王。
及睿宗封安陸,盡得郢、梁邸田,供二王祠祀。
衛恭王瞻埏,仁宗第十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懷慶。
幼善病,宣宗撫愛之,未就籓。
歲時谒陵,皆命攝祀。
孝謹好學,以賢聞。
正統三年薨。
妃楊氏殉,賜谥貞烈。
無子,封除英宗九子。
周太後生憲宗、崇王見澤。
萬宸妃生德王見潾及皇子見氵是、吉王見浚、忻王見治。
王惠妃生許王見淳。
高淑妃生秀王見澍。
韋德妃生徽王見沛。
德莊王見潾,英宗第二子。
初名見清。
景泰三年封榮王。
天順元年三月複東宮,同日封德、秀、崇、吉四王,歲祿各萬石。
初國德州,改濟南。
成化三年就籓。
請得齊、漢二庶人所遺東昌、充州閑田及白雲、景陽、廣平三湖地。
憲宗悉予之。
複請業南旺湖,以漕渠故不許。
又請漢庶人舊牧馬地,知府趙璜言地歸民間,供稅賦已久,不宜奪。
帝從之。
正德初,诏王府莊田畝徵銀三分,歲為常。
見潾奏:“初年,兗州莊田歲畝二十升,獨清河一縣,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議,歲畝五升。
若如新诏,臣将無以自給。
”戶部執山東水旱相仍,百姓凋敝,宜如诏。
帝曰:“王何患貧!其勿許。
”十二年薨。
子懿王祐榕嗣。
嘉靖中,戶部議核王府所請山場湖陂,斷自宣德以後者皆還官。
诏允行。
于是山東巡撫都禦史邵錫奏德府莊田俱在革中,與祐榕相讦奏,錫持之益急。
儀衛司軍額千七百人,逃絕者以餘丁補。
錫謂非制,檄濟南知府楊撫籍諸補充者勿與饷。
軍校大嘩,毀府門。
诏逮問長史楊穀、楊孟法,戍儀衛副薛甯及軍校陶榮。
谕王守侯度,毋徇群小滋多事。
議者謂錫故激緻其罪,不盡祐榕過雲。
此十一年八月事。
至十八年,泾、徽二王複請得所革莊田,祐榕援以為請。
诏仍與三湖地,使自徵其課。
其年薨。
孫恭王載墱嗣,萬曆二年薨。
子定王翊館嗣,十六年薨。
子常潔嗣,崇祯五年薨。
世子由樞嗣,十二年正月,大清兵克濟南,見執。
見湜,英宗第三子。
早卒。
複辟後,不複追贈。
許悼王見淳,英宗第四子。
景泰三年封。
明年薨。
禮臣請用親王禮葬。
帝以王幼,殺其制。
秀懷王見澍,英宗第五子。
生于南宮,天順元年封。
成化六年就籓汝甯。
長史劉誠獻《千秋日鑒錄》,見澍朝夕誦之。
就籓時,慮途中擾民,令并日行。
王居隘,左右請遷文廟廣之。
見澍不聽,曰:“居近學宮,時時聞纟玄頌聲,顧不美乎!”論《書》至《西伯戡黎》,長史誠主吳氏說,曰:“戡黎者,武王也。
”右長史趙銳主孔氏說,曰:“實文王事。
”争之失色。
見澍曰:“經義未有定論,不嫌往複。
今若此,非先皇帝簡二先生意也。
”成化八年薨。
無子,封除。
崇簡王見澤,英宗第六子。
生于南宮,天順元年封。
成化十年就籓汝甯,故秀邸也。
弘治八年七月,皇太後春秋高,思一見王,帝特
遊戲無度,左右倚勢暴橫,境内苦之。
長史莊典以輔導失職自免。
诏不許。
推官汪文盛數持王府事。
有顧嵩者病狂,持刀斧入王門,官校執诘之,謬言出汪指使。
典白之守臣。
鎮守太監黎安嘗以事至饒,從騎入端禮門,被撻,銜祐棨甚。
先是,祐棨有名琴曰“天風環佩”,甯王宸濠求之,不得。
又求濱湖地,不與。
至是嗾安奏祐棨過失及文盛被誣事。
诏下撫按訊。
安與宸濠謀,不待報,遽系典及府中官校鞫之。
典辭倨,宸濠箠之,斃獄中,他所連坐甚衆。
于是祐棨奏安挾仇殺典庇嵩。
帝遣都禦史金獻民、太監張欽往按治。
祐棨畏宸濠,不能自明。
欽等複言祐棨信奸徒為暴,請嚴戒之。
軍校坐戍者二十餘人,典冤竟不白。
嘉靖三年,祐棨薨。
無子,弟莊王祐楑嗣,十六年薨。
子憲王厚焘嗣,四十二年薨。
子恭王載坮嗣,萬曆五年薨。
弟順王載堅嗣,二十三年薨。
子翊钅具嗣。
翊钅具之未王也,與妓王愛狎,冒妾額入宮,且令撫庶子常洪為子,陳妃與世子常清俱失愛,潛謀易嫡。
禦史陳王道以理谕王,出之外舍。
常洪遂與宗人翊銂等謀,夜入王宮,盜冊寶、資貨以出。
守臣上其事,王愛論死,勒常洪自盡,翊銂等削屬籍永锢,奪翊钅具四歲祿。
久之,薨。
子常清嗣,國亡,不知所終。
滕懷王瞻垲,仁宗第八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雲南,未之國,洪熙元年薨。
無後。
梁莊王瞻?自,仁宗第九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。
宣德初,诏鄭、越、襄、荊、淮五王歲給鈔五萬貫,惟梁倍之。
四年就籓安陸,故郢邸也。
襄王瞻墡自長沙徙襄陽,道安陸,與瞻?自留連不忍去。
瀕别,瞻?自恸曰:“兄弟不複更相見,奈何!”左右皆泣下。
正統元年言府卑濕,乞更爽垲地。
帝诏郢中歲歉,俟有秋理之。
竟不果。
六年薨。
無子,封除。
梁故得郢田宅園湖,後皆賜襄王。
及睿宗封安陸,盡得郢、梁邸田,供二王祠祀。
衛恭王瞻埏,仁宗第十子。
永樂二十二年封懷慶。
幼善病,宣宗撫愛之,未就籓。
歲時谒陵,皆命攝祀。
孝謹好學,以賢聞。
正統三年薨。
妃楊氏殉,賜谥貞烈。
無子,封除英宗九子。
周太後生憲宗、崇王見澤。
萬宸妃生德王見潾及皇子見氵是、吉王見浚、忻王見治。
王惠妃生許王見淳。
高淑妃生秀王見澍。
韋德妃生徽王見沛。
德莊王見潾,英宗第二子。
初名見清。
景泰三年封榮王。
天順元年三月複東宮,同日封德、秀、崇、吉四王,歲祿各萬石。
初國德州,改濟南。
成化三年就籓。
請得齊、漢二庶人所遺東昌、充州閑田及白雲、景陽、廣平三湖地。
憲宗悉予之。
複請業南旺湖,以漕渠故不許。
又請漢庶人舊牧馬地,知府趙璜言地歸民間,供稅賦已久,不宜奪。
帝從之。
正德初,诏王府莊田畝徵銀三分,歲為常。
見潾奏:“初年,兗州莊田歲畝二十升,獨清河一縣,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議,歲畝五升。
若如新诏,臣将無以自給。
”戶部執山東水旱相仍,百姓凋敝,宜如诏。
帝曰:“王何患貧!其勿許。
”十二年薨。
子懿王祐榕嗣。
嘉靖中,戶部議核王府所請山場湖陂,斷自宣德以後者皆還官。
诏允行。
于是山東巡撫都禦史邵錫奏德府莊田俱在革中,與祐榕相讦奏,錫持之益急。
儀衛司軍額千七百人,逃絕者以餘丁補。
錫謂非制,檄濟南知府楊撫籍諸補充者勿與饷。
軍校大嘩,毀府門。
诏逮問長史楊穀、楊孟法,戍儀衛副薛甯及軍校陶榮。
谕王守侯度,毋徇群小滋多事。
議者謂錫故激緻其罪,不盡祐榕過雲。
此十一年八月事。
至十八年,泾、徽二王複請得所革莊田,祐榕援以為請。
诏仍與三湖地,使自徵其課。
其年薨。
孫恭王載墱嗣,萬曆二年薨。
子定王翊館嗣,十六年薨。
子常潔嗣,崇祯五年薨。
世子由樞嗣,十二年正月,大清兵克濟南,見執。
見湜,英宗第三子。
早卒。
複辟後,不複追贈。
許悼王見淳,英宗第四子。
景泰三年封。
明年薨。
禮臣請用親王禮葬。
帝以王幼,殺其制。
秀懷王見澍,英宗第五子。
生于南宮,天順元年封。
成化六年就籓汝甯。
長史劉誠獻《千秋日鑒錄》,見澍朝夕誦之。
就籓時,慮途中擾民,令并日行。
王居隘,左右請遷文廟廣之。
見澍不聽,曰:“居近學宮,時時聞纟玄頌聲,顧不美乎!”論《書》至《西伯戡黎》,長史誠主吳氏說,曰:“戡黎者,武王也。
”右長史趙銳主孔氏說,曰:“實文王事。
”争之失色。
見澍曰:“經義未有定論,不嫌往複。
今若此,非先皇帝簡二先生意也。
”成化八年薨。
無子,封除。
崇簡王見澤,英宗第六子。
生于南宮,天順元年封。
成化十年就籓汝甯,故秀邸也。
弘治八年七月,皇太後春秋高,思一見王,帝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