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六十七 兵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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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撫于謙言:“每歲九月至二月,水冷草枯,敵騎出沒,乘障卒宜多。

    若三月至八月,邊守自足。

    乞将兩班軍,每歲一班,如期放遣。

    ”甘肅總兵官蔣貴又言:“沿邊墩台,守了軍更番有例,惟坐事谪發者不許,困苦甚。

    乞如例踐更。

    ”并從之。

    五年,山西總兵官李謙請偏頭關守備軍如大同例,半歲更番。

    部議,每番皆十月,而戍卒仍率以歲為期,有久而後遣者。

    弘治中,三邊總制秦纮言:“備禦延綏官軍,自十二月赴邊,既周一歲,至次年二月始得代。

    在軍日多,請歲一更,上下俱在三月初。

    ”邊軍便之。

      嘉靖四十三年,巡撫延綏胡志夔請免戍軍三年,每軍征銀五兩四錢,為募兵用。

    至萬曆初,大同督、撫方逢時等請修築費。

    诏以河南應戍班軍,自四年至六年概免,盡扣班價發給,謂之折班,班軍遂耗。

    久之,所征亦不得。

    甯山、南陽、颍上三衛積逋延綏鎮折班銀至五萬餘兩。

    是後諸邊财力俱盡,敝極矣。

      初,邊政嚴明,官軍皆有定職。

    總兵官總鎮軍為正兵,副總兵分領三千為奇兵,遊擊分領三千往來防禦為遊兵,參将分守各路東西策應為援兵。

    營堡墩台分極沖、次沖,為設軍多寡。

    平時走陣、哨探、守??、焚荒諸事,無敢惰。

    稍違制,辄按軍法。

    而其後皆廢壞雲。

     沿海之地,自樂會接安南界,五千裡抵閩,又二千裡抵浙,又二千裡抵南直隸,又千八百裡抵山東,又千二百裡逾寶坻、盧龍抵遼東,又千三百餘裡抵鴨綠江。

    島寇倭夷,在在出沒,故海防亦重。

     吳元年,用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言,嘉興、海鹽、海甯皆設兵戍守。

    洪武四年十二月,命靖海侯吳祯籍方國珍所部溫、台、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,凡十一萬餘人,隸各衛為軍。

    且禁沿海民私出海。

    時國珍及張士誠餘衆多竄島嶼間,勾倭為寇。

    五年,命浙江、福建造海舟防倭。

    明年,從德慶侯廖永忠言,命廣洋、江陰、橫海、水軍四衛增置多橹快船,無事則巡徼,遇寇以大船薄戰,快船逐之。

    诏祯充總兵官,領四衛兵,京衛及沿海諸衛軍悉聽節制。

    每春以舟師出海,分路防倭,迄秋乃還。

    十七年,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,築山東、江南北、浙東西沿海諸城。

    後三年,命江夏侯周德興抽福建福、興、漳、泉四府三丁之一,為沿海戍兵,得萬五千人。

    移置衛所于要害處,築城十六。

    複置定海、盤石、金鄉、海門四衛于浙,金山衛于松江之小官場,及青村、南彙嘴城二千戶所,又置臨山衛于紹興,及三山、瀝海等千戶所,而甯波、溫、台并海地,先已置八千戶所,曰平陽、三江、龍山、霩戺、大松、錢倉、新河、松門,皆屯兵設守。

    二十一年,又命和行視閩粵,築城增兵。

    置福建沿海指揮使司五,曰福甯、鎮東、平海、永甯、鎮海。

    領千戶所十二,曰大金、定海、梅花、萬安、莆禧、崇武、福全、金門、高浦、六鰲、銅山、玄鐘。

    二十三年,從衛卒陳仁言,造蘇州太倉衛海舟。

    旋令濱海衛所,每百戶及巡檢司皆置船二,巡海上盜賊。

    後從山東都司周彥言,建五總寨于甯海衛,與萊州衛八總寨,共轄小寨四十八。

    已,複命重臣勳戚魏國公徐輝祖等分巡沿海。

    帝素厭日本詭谲,絕其貢使,故終洪武、建文世不為患。

     永樂六年,命豐城侯李彬等緣海捕倭,複招島人、醿戶、賈豎、漁丁為兵,防備益嚴。

    十七年,倭寇遼東,總兵官劉江殲之于望海埚。

    自是倭大懼,百餘年間,海上無大侵犯。

    朝廷閱數歲一令大臣巡警而已。

     至嘉靖中,倭患漸起,始設巡撫浙江兼管福建海道提督軍務都禦史。

    已,改巡撫為巡視。

    未幾,倭寇益肆。

    乃增設金山參将,分守蘇、松海防,尋改為副總兵,調募江南、北徐、邳官民兵充戰守,而杭、嘉、湖亦增參将及兵備道。

    三十三年,調撥山東民兵及青州水陸槍手千人赴淮、揚,聽總督南直軍務都禦史張經調用。

    時倭縱掠杭、嘉、蘇、松,踞柘林城為窟穴,大江南北皆被擾。

    監司任環敗之,經亦有王家泾之捷,乃遁出海,複犯蘇州。

    于是南京禦史屠仲律言五事。

    其守海口雲:“守平陽港、黃花澳,據海門之險,使不得犯溫、台。

    守甯海關、湖頭灣,遏三江之口,使不得窺甯、紹。

    守鼈子門、乍浦峽,使不得近杭、嘉。

    守吳淞、劉家河、七丫港,使不得掩蘇、松。

    且宜修饬海舟,大小相比,或百或五十聯為一?宗,募慣習水工領之,而充以原額水軍,于諸海口量緩急置防。

    ”部是其議。

    未幾,兵部亦言:“浙、直、通、泰間最利水戰,往時多用沙船破賊,請厚賞招徠之。

    防禦之法,守海島為上,宜以太倉、崇明、嘉定、上海沙船及福倉、東莞等船守普陀、大衢。

    陳錢山乃浙、直分路之始,狼、福二山約束首尾,交接江洋,亦要害地,宜督水師固守。

    ”報可。

    已,複令直隸吳淞江、劉家河、福山港、鎮江、圌山五總添設遊兵,聽金山副總兵調度。

     時胡宗憲為總督,誅海賊徐海、汪直。

    直部三千人,複勾倭入寇,閩、廣益騷。

    三十七年,都禦史王詢請“分福建之福、興為一路,領以參将,駐福甯,水防自流江、烽火門、俞山、小埕至南日山,漳、泉為一路,領以參将,駐诏安,水防自南日山至浯嶼、銅山、玄鐘、走馬溪、安邊館。

    水陸兵皆聽節制。

    福建省城介在南北,去海僅五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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