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
關燈
小
中
大
聞。
明年,給事中何升言:“沁河有漏港已成河。
臨清屯聚膠淺之舟,宜使從此入黃,度二旬可達淮。
”诏竑及都禦史徐有貞閱之。
既而罷引沁河議。
初,王晏請漕沁,有司多言弗利。
晏固争。
吏部尚書王直請遣官行河,命侍郎趙榮同晏往。
榮亦言不利,議乃寝。
天順八年,都察院都事金景輝複請浚陳橋集古河,分引沁水,北通長垣、曹州、钜野,以達漕河。
诏按實以聞,未能行也。
弘治二年夏,黃河決埽頭五處,入沁河。
其冬,又決祥符翟家口,合沁河,出丁家道口。
十一年,員外郎謝緝以黃河南決,恐牽沁水南流,徐、呂二洪必涸。
請遏黃河,堤沁水,使俱入徐州。
方下所司勘議,明年漕運總兵官郭鋐上副使張鼐《引沁河議》,請於武陟木栾店鑿渠抵荊隆口,分沁水入賈魯河,由丁家道口以下徐、淮。
倘河或南徙,即引沁水入渠,以濟二洪之運。
帝即令鼐理之。
而曹縣知縣鄒魯又駁鼐議,謂引沁必塞沁入河之口,沁水無歸,必漫田廬。
若俟下流既通而始塞之,水勢搗虛,千裡不折,其患更大,甚於黃陵。
且起木栾店至飛雲橋,地以千裡計,用夫百萬,積功十年,未能必其成也。
兗州知府龔弘主其說,因上言:“鼐見河勢南行,故建此議。
但今秋水逆流東北,亟宜浚築。
”乃從河臣撫臣議,修丁家口上下堤岸,而鼐議卒罷。
至萬曆十五年,沁水決武陟東岸蓮花池、金屹?當,新鄉、獲嘉盡淹沒。
廷議築堤障之。
都禦史楊一魁言:“黃河從沁入衛,此故道也。
自河徙,而沁與俱南,衛水每涸。
宜引沁入衛,不使助河為虐。
”部覆言:“沁入黃,衛入漕,其來已久。
頃沁水決木栾蓮花口而東,一魁因建此議。
而科臣常居敬往勘,言:‘衛輝府治卑於河,恐有沖激。
且沁水多沙,入漕反為患,不如堅築決口,廣辟河身’。
”乃罷其議。
三十三年,茶陵知州範守己複言:“嘉靖六年,河決豐、沛。
胡世甯言:‘沁水自紅荊口分流入衛,近年始塞。
宜擇武陟、陽武地開一河,北達衛水,以備徐、沛之塞。
’會盛應期主開新渠,議遂不行。
近者十年前,河沙淤塞沁口,沁水不得入河,自木栾店東決岸,奔流入衛,則世甯紅荊口之說信矣。
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,築以堅堤,仍導沁水入河。
而堤外河形直抵衛浒,至今存也。
請建石閘於堤,分引一支,由所決河道東流入衛。
漕舟自邳溯河而上,因沁入衛,東達臨清,則會通河可廢。
”帝命總河及撫、按勘議,不行。
滹沱河,出山西繁峙泰戲山。
循太行,掠晉、冀,逶迤而東,至武邑合漳。
東北至青縣岔河口入衛,下直沽。
或雲九河中所稱徒駭是也。
明初,故道由藁城、晉州抵甯晉入衛,其後遷徙不一。
河身不甚深,而水勢洪大。
左右旁近地大率平漫,夏秋雨潦,挾衆流而潰,往往成巨浸。
水落,則因其淺淤以為功。
修堤浚流,随時補救,不能大治也。
洪武間一浚。
建文、永樂間,修武強、真定決岸者三。
至洪熙元年夏,霪雨,河水大漲,晉、定、深三州,藁城、無極、饒陽、新樂、甯晉五縣,低田盡沒,而滹沱遂久淤矣。
宣德六年,山水複暴泛,沖壞堤岸,發軍民浚之。
正統元年溢獻縣,決大郭鼋窩口堤。
四年溢饒陽,決醜女堤及獻縣郭家口堤,淹深州田百馀裡,皆命有司修築。
十一年複疏晉州故道。
成化七年,巡撫都禦史楊璇言:“霸州、固安、東安、大城、香河、寶坻、新安、任丘、河間、肅甯、饒陽諸州縣屢被水患,由地勢平衍,水易潴積。
而唐、滹沱、白溝三河上源堤岸率皆低薄,遇雨辄潰。
官吏東西決放,以鄰為壑。
宜求故迹,随宜浚之。
”帝即命璇董其事,水患稍甯。
至十八年,衛、漳、滹沱并溢,潰漕河岸,自清平抵天津決口八十六。
因循者久之。
弘治二年修真定縣白馬口及近城堤三千九百馀丈。
五年又築護城堤二道。
後複比年大水,真定城内外俱浸。
改挑新河,水患始息。
嘉靖元年築束鹿城西決口,修晉州紫城口堤。
未幾,複連歲被水。
十年冬,巡按禦史傅漢臣言:“滹沱流經大名,故所築二堤沖敗,宜修複如舊。
”乃命撫、按官會議。
其明年,敕太仆卿何棟往治之,棟言:“河發渾源州,會諸山之水,東趨真定,由晉州紫城口之南入甯晉泊,會衛河入海,此故道也。
晉州西高南下,因沖紫城東溢,而束鹿、深州諸處遂為巨浸。
今宜起藁城張村至晉州故堤,築十八裡,高三丈,廣十之,植椿榆諸樹。
乃浚河身三十馀裡,導之南行,使歸故道,則順天、真、保諸郡水患俱平矣。
”又用郎中徐元祉言,於真定浚滹沱河以保城池,又導束鹿、武強、河間、獻縣諸水,循滹沱以出。
皆從之。
自後數十年,水頗戢,無大害。
萬曆九年,給事中顧問言:“臣令任丘,見滹沱水漲,漂沒民田不可勝紀。
請自饒陽、河間以下水占之地,悉捐為河,而募夫深浚河身,堅築堤岸,以圖永久。
”命下撫、按官勘議。
增築雄縣橫堤八裡,任丘東堤二十裡。
桑乾河,盧溝上源也。
發源太原之天池,伏流至朔州馬邑雷山之陽,有金龍池者渾泉溢出,是為桑乾。
東下大同古定橋,抵宣府保安州,雁門、應州、雲中諸水皆會。
穿西山,入宛平界。
東南至看舟口,分為二。
其一東由通州高麗莊入白河。
其一南流霸州,合易水,南至天津丁字沣入漕河,曰盧溝河,亦曰渾河。
河初過懷來,束兩山間,不得肆。
至都城西四十裡石景山之東,地平土疏,沖激震蕩,遷徙弗常。
《元史》名盧溝曰小黃河,以其流濁也。
上流在西山後者,盈涸無定,不為害。
嘉靖三十三年,禦史宋儀望嘗請疏鑿,以漕宣、大糧。
三十九年,都禦史李文進以大同缺邊儲,亦請“開桑乾河以通運道。
自古定橋至盧溝橋務裡村水運五節,七百馀裡,陸運二節,八十八裡。
春秋二運,可得米二萬五千馀石。
且造淺船由盧溝達天津,而建倉務裡村、青白口八處,以備撥運。
”皆不能行。
下流在西山前者,泛溢害稼,畿封病之,堤防急焉。
洪武十六年浚桑乾河,自固安至高家莊八十裡,霸州西支河二十裡,南支河三十五裡。
永樂七年,決固安賀家口。
十年,壞盧溝橋及堤岸,沒官田民廬,溺死人畜。
洪熙元年,決東狼窩口。
宣德三年,潰盧溝堤。
皆發卒治之。
六年,順天府尹李庸言:“永樂中,運河決新城,高從周口遂緻淤塞。
霸州桑圓裡上下,每年水漲無所洩,漫湧倒流,北灌海子凹、牛欄佃,請亟修築。
”從之。
七年,侍郎王佐言:“通州至河西務河道淺狹,張家灣西舊有渾河,請疏浚。
”帝以役重止之。
九年,決東狼窩口,命都督鄭銘往築。
正統元年複命侍郎李庸修築,并及盧溝橋小屯廠潰岸,明年
明年,給事中何升言:“沁河有漏港已成河。
臨清屯聚膠淺之舟,宜使從此入黃,度二旬可達淮。
”诏竑及都禦史徐有貞閱之。
既而罷引沁河議。
初,王晏請漕沁,有司多言弗利。
晏固争。
吏部尚書王直請遣官行河,命侍郎趙榮同晏往。
榮亦言不利,議乃寝。
天順八年,都察院都事金景輝複請浚陳橋集古河,分引沁水,北通長垣、曹州、钜野,以達漕河。
诏按實以聞,未能行也。
弘治二年夏,黃河決埽頭五處,入沁河。
其冬,又決祥符翟家口,合沁河,出丁家道口。
十一年,員外郎謝緝以黃河南決,恐牽沁水南流,徐、呂二洪必涸。
請遏黃河,堤沁水,使俱入徐州。
方下所司勘議,明年漕運總兵官郭鋐上副使張鼐《引沁河議》,請於武陟木栾店鑿渠抵荊隆口,分沁水入賈魯河,由丁家道口以下徐、淮。
倘河或南徙,即引沁水入渠,以濟二洪之運。
帝即令鼐理之。
而曹縣知縣鄒魯又駁鼐議,謂引沁必塞沁入河之口,沁水無歸,必漫田廬。
若俟下流既通而始塞之,水勢搗虛,千裡不折,其患更大,甚於黃陵。
且起木栾店至飛雲橋,地以千裡計,用夫百萬,積功十年,未能必其成也。
兗州知府龔弘主其說,因上言:“鼐見河勢南行,故建此議。
但今秋水逆流東北,亟宜浚築。
”乃從河臣撫臣議,修丁家口上下堤岸,而鼐議卒罷。
至萬曆十五年,沁水決武陟東岸蓮花池、金屹?當,新鄉、獲嘉盡淹沒。
廷議築堤障之。
都禦史楊一魁言:“黃河從沁入衛,此故道也。
自河徙,而沁與俱南,衛水每涸。
宜引沁入衛,不使助河為虐。
”部覆言:“沁入黃,衛入漕,其來已久。
頃沁水決木栾蓮花口而東,一魁因建此議。
而科臣常居敬往勘,言:‘衛輝府治卑於河,恐有沖激。
且沁水多沙,入漕反為患,不如堅築決口,廣辟河身’。
”乃罷其議。
三十三年,茶陵知州範守己複言:“嘉靖六年,河決豐、沛。
胡世甯言:‘沁水自紅荊口分流入衛,近年始塞。
宜擇武陟、陽武地開一河,北達衛水,以備徐、沛之塞。
’會盛應期主開新渠,議遂不行。
近者十年前,河沙淤塞沁口,沁水不得入河,自木栾店東決岸,奔流入衛,則世甯紅荊口之說信矣。
彼時守土諸臣塞其決口,築以堅堤,仍導沁水入河。
而堤外河形直抵衛浒,至今存也。
請建石閘於堤,分引一支,由所決河道東流入衛。
漕舟自邳溯河而上,因沁入衛,東達臨清,則會通河可廢。
”帝命總河及撫、按勘議,不行。
滹沱河,出山西繁峙泰戲山。
循太行,掠晉、冀,逶迤而東,至武邑合漳。
東北至青縣岔河口入衛,下直沽。
或雲九河中所稱徒駭是也。
明初,故道由藁城、晉州抵甯晉入衛,其後遷徙不一。
河身不甚深,而水勢洪大。
左右旁近地大率平漫,夏秋雨潦,挾衆流而潰,往往成巨浸。
水落,則因其淺淤以為功。
修堤浚流,随時補救,不能大治也。
洪武間一浚。
建文、永樂間,修武強、真定決岸者三。
至洪熙元年夏,霪雨,河水大漲,晉、定、深三州,藁城、無極、饒陽、新樂、甯晉五縣,低田盡沒,而滹沱遂久淤矣。
宣德六年,山水複暴泛,沖壞堤岸,發軍民浚之。
正統元年溢獻縣,決大郭鼋窩口堤。
四年溢饒陽,決醜女堤及獻縣郭家口堤,淹深州田百馀裡,皆命有司修築。
十一年複疏晉州故道。
成化七年,巡撫都禦史楊璇言:“霸州、固安、東安、大城、香河、寶坻、新安、任丘、河間、肅甯、饒陽諸州縣屢被水患,由地勢平衍,水易潴積。
而唐、滹沱、白溝三河上源堤岸率皆低薄,遇雨辄潰。
官吏東西決放,以鄰為壑。
宜求故迹,随宜浚之。
”帝即命璇董其事,水患稍甯。
至十八年,衛、漳、滹沱并溢,潰漕河岸,自清平抵天津決口八十六。
因循者久之。
弘治二年修真定縣白馬口及近城堤三千九百馀丈。
五年又築護城堤二道。
後複比年大水,真定城内外俱浸。
改挑新河,水患始息。
嘉靖元年築束鹿城西決口,修晉州紫城口堤。
未幾,複連歲被水。
十年冬,巡按禦史傅漢臣言:“滹沱流經大名,故所築二堤沖敗,宜修複如舊。
”乃命撫、按官會議。
其明年,敕太仆卿何棟往治之,棟言:“河發渾源州,會諸山之水,東趨真定,由晉州紫城口之南入甯晉泊,會衛河入海,此故道也。
晉州西高南下,因沖紫城東溢,而束鹿、深州諸處遂為巨浸。
今宜起藁城張村至晉州故堤,築十八裡,高三丈,廣十之,植椿榆諸樹。
乃浚河身三十馀裡,導之南行,使歸故道,則順天、真、保諸郡水患俱平矣。
”又用郎中徐元祉言,於真定浚滹沱河以保城池,又導束鹿、武強、河間、獻縣諸水,循滹沱以出。
皆從之。
自後數十年,水頗戢,無大害。
萬曆九年,給事中顧問言:“臣令任丘,見滹沱水漲,漂沒民田不可勝紀。
請自饒陽、河間以下水占之地,悉捐為河,而募夫深浚河身,堅築堤岸,以圖永久。
”命下撫、按官勘議。
增築雄縣橫堤八裡,任丘東堤二十裡。
桑乾河,盧溝上源也。
發源太原之天池,伏流至朔州馬邑雷山之陽,有金龍池者渾泉溢出,是為桑乾。
東下大同古定橋,抵宣府保安州,雁門、應州、雲中諸水皆會。
穿西山,入宛平界。
東南至看舟口,分為二。
其一東由通州高麗莊入白河。
其一南流霸州,合易水,南至天津丁字沣入漕河,曰盧溝河,亦曰渾河。
河初過懷來,束兩山間,不得肆。
至都城西四十裡石景山之東,地平土疏,沖激震蕩,遷徙弗常。
《元史》名盧溝曰小黃河,以其流濁也。
上流在西山後者,盈涸無定,不為害。
嘉靖三十三年,禦史宋儀望嘗請疏鑿,以漕宣、大糧。
三十九年,都禦史李文進以大同缺邊儲,亦請“開桑乾河以通運道。
自古定橋至盧溝橋務裡村水運五節,七百馀裡,陸運二節,八十八裡。
春秋二運,可得米二萬五千馀石。
且造淺船由盧溝達天津,而建倉務裡村、青白口八處,以備撥運。
”皆不能行。
下流在西山前者,泛溢害稼,畿封病之,堤防急焉。
洪武十六年浚桑乾河,自固安至高家莊八十裡,霸州西支河二十裡,南支河三十五裡。
永樂七年,決固安賀家口。
十年,壞盧溝橋及堤岸,沒官田民廬,溺死人畜。
洪熙元年,決東狼窩口。
宣德三年,潰盧溝堤。
皆發卒治之。
六年,順天府尹李庸言:“永樂中,運河決新城,高從周口遂緻淤塞。
霸州桑圓裡上下,每年水漲無所洩,漫湧倒流,北灌海子凹、牛欄佃,請亟修築。
”從之。
七年,侍郎王佐言:“通州至河西務河道淺狹,張家灣西舊有渾河,請疏浚。
”帝以役重止之。
九年,決東狼窩口,命都督鄭銘往築。
正統元年複命侍郎李庸修築,并及盧溝橋小屯廠潰岸,明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