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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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、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,工部覆議允行。
帝命河漕官勘報,不果。
二十八年,禦史佴祺複請開泇河。
工部覆奏雲:“用黃河為漕,利與害參用;泇河為漕,有利無害。
但泇河之外,由微山、呂孟、周柳諸湖,伏秋水發虞風波,冬春水涸虞淺阻,須上下别鑿漕渠,建閘節水。
”從之。
總河尚書劉東星董其事,以地多沙石,工艱未就。
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。
禦史張養志複陳開泇河之說有四: 一曰開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。
邳州沂河口,入泇河門戶也。
進口六七裡,有湖名連二汪,其水淺而闊,下多淤泥。
欲挑浚則無岸可修,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。
湖外有黃泥灣,離湖不遠,地頗低。
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馀裡,於此開一河以接泇口,引湖水灌之,運舟可直達泇口矣。
一曰鑿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。
萬家莊,泇口迤北地也。
與台家莊、侯家灣、良城諸處,皆山岡高阜,多砂礓石塊,極難為工。
東星力鑿成河。
但河身尚淺,水止二三尺,宜更鑿四五尺,俾韓莊之水下接泇口,則運舟無論大小,皆沛然可達矣。
一曰浚支河以避微口之險。
微山湖在韓莊西,上下三十馀裡,水深丈馀。
必探深淺,立标為向導,風正帆懸,頃刻可過,突遇狂飚,未免敗沒。
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裡,上通西柳莊,下接韓莊,牽挽有路。
當再疏浚,庶無漂溺之患。
其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,北水南下,至此必速。
請即其地建閘數座,以時蓄洩。
诏速勘行。
而東星病卒。
禦史高舉獻河漕三策,複及泇河。
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:“泇河經良城、彭河、葛墟嶺,石礓難鑿,故口僅丈六尺,淺亦如之,當大加疏鑿。
其韓莊渠上接微山、呂孟,宜多方疏導,俾無淤淺。
順流入馬家橋、夏鎮,以為運道接濟之資。
”帝以泇河既有成績,命河臣更挑浚。
三十年,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,乃止不治。
未幾,總河侍郎李化龍複議開泇河,屬之直河,以避河險。
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,而以估費太少,責期太遠,請專任而責成之。
三十二年正月,工部覆化龍疏,言:“開泇有六善,其不疑有二。
泇河開而運不借河,河水有無聽之,善一。
以二百主十裡之泇河,避三百三十裡之黃河,善二。
運不借河,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,善三。
估費二十萬金,開河二百六十裡,視硃衡新河事半功倍,善四。
開河必行召募,春荒役興,麥熟人散,富民不擾,窮民得以養,善五。
糧船過洪,必約春盡,實畏河漲,運入泇河,朝暮無妨,善六。
為陵捍患,為民禦災,無疑者一。
徐州向苦洪水,泇河既開,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,無疑者二。
”帝深善之,令速鸠工為久遠之計。
八月,化龍報分水河成,糧艘由泇者三之二。
會化龍丁艱去,總河侍郎曹時聘代,上言頌化龍功。
然是時,導河、浚泇,兩工并興,役未能竟。
而黃河數溢,壞漕渠。
給事中宋一韓遂诋化龍開泇之誤,化龍憤,上章自辯。
時聘亦力言泇可賴,因畫善後六事以聞。
部覆皆從其議。
且言:“泇開於梗漕之日,固不可因泇而廢黃;漕利於泇成之後,亦不可因黃而廢泇。
兩利俱存,庶幾緩急可賴。
”因請築郗山堤,削頓莊嘴,平大泛口湍溜,浚貓兒窩等處之淺,建钜梁吳沖閘,增三市徐塘壩,以終泇河未就之功。
诏如議。
越數年,泇工未竟,督漕者複舍泇由黃。
舟有覆者,遷徙黃、泇間,運期久逾限。
三十八年,禦史蘇惟霖疏陳黃、泇利害,請專力於泇,略言:“黃河自清河經桃源,北達直河口,長二百四十裡。
此在泇下流,水平身廣,運舟日行僅十裡。
然無他道,故必用之。
自直河口而上,曆邳、徐達鎮口,長二百八十馀裡,是謂黃河。
又百二十裡,方抵夏鎮。
其東自貓窩、泇溝達夏鎮,止二百六十馀裡,是謂泇河。
東西相對,舍此則彼。
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。
五月初,其流洶湧,自天而下,一步難行。
由其水挾沙而來,河口日高。
至七月初,則淺涸十倍。
統而計之,無一時可由者。
溺人損舟,其害甚劇。
泇河計日可達,終鮮風波,但得實心任事之臣,不三五年缺略悉補,數百年之利也。
”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:“運道最險無如黃河。
先年水出昭陽湖,夏鎮以南運道沖阻,開氵加之議始決。
避淺澀急溜二洪之險,聚諸泉水,以時啟閉,通行無滞者六年。
乃今忽欲舍泇由黃,緻倉皇損壞糧艘。
或改由大浮橋,河道淤塞,複還由泇。
以故運抵灣遲,汲汲有守凍之慮,由黃之害略可見矣。
顧泇工未竟,闊狹深淺不齊。
宜拓廣浚深,與會通河相等。
重運空回,往來不相礙,回旋不相避,水常充盛,舟無留行。
歲捐水衡數萬金,督以廉能之吏,三年可竣工。
然後循駱馬湖北岸,東達宿遷,大興畚锸,盡避黃河之險,則泇河之事訖矣。
或謂泉脈細微,太闊太深,水不能有。
不知泇源遠自蒙、沂,近挾徐塘、許池、文武諸泉河,大率視濟甯泉河略相等。
呂公堂口既塞,則山東諸水總合全收,加以閘壩堤防,何憂不足?或謂直抵宿遷,此功迂而難竟,是在任用得人,綜理有法耳。
”疏入,不報。
明年,部覆總河都禦史劉士忠《泇黃便宜疏》,言:“泇渠春夏間,沂、武、京河山水沖發,沙淤潰決,歲終當如南旺例修治。
顧别無置水之地,勢不得不塞泇河壩,令水複歸黃流。
故每年三月初,則開泇河壩,令糧艘及官民船由直河進。
至九月内,則開召公壩,入黃河,以便空回及官民船往來。
至次年二月中塞之。
半年由泇,半年由黃,此兩利之道也。
因請增驿設官。
又覆惟霖疏,言:“直隸貓窩淺,為沂下流,河廣沙淤,不可以閘,最為泇患。
宜西開一月河,以通沂口。
凡水挾沙來,沙性直走,有月河以分之,則聚於洄伏之處,撈刷較易,而泇患少減矣。
”俱報可,其後,無河遂為永利,但需補葺而已。
然氵加勢狹窄,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。
四十八年,巡漕禦史毛一鹭言:“無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,屬中河者止藉草壩。
分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,請舉行之。
”诏從其議。
崇祯四年,總漕尚書楊一鵬浚泇河。
九年,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浚泇河成。
久之,鼎坐決河防遠戍。
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運之功,得減論。
衛河,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。
經新鄉、汲縣而東,至畿南浚縣境,淇水入焉,謂之白溝,亦曰宿胥渎。
宋、元時名曰禦河。
由内黃東出,至山東館陶西,漳水合焉。
東北至臨清,與會通河合。
北曆德、滄諸州,至青縣南,合滹沱河。
北達天津,會白河入海。
所謂衛漕也。
其河流濁勢盛,運道得之,始無淺澀虞。
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,卑窄易沖潰。
初,永樂元年,沈陽軍
於是工科給事中楊應文、吏科給事中楊廷蘭皆謂當開泇河,工部覆議允行。
帝命河漕官勘報,不果。
二十八年,禦史佴祺複請開泇河。
工部覆奏雲:“用黃河為漕,利與害參用;泇河為漕,有利無害。
但泇河之外,由微山、呂孟、周柳諸湖,伏秋水發虞風波,冬春水涸虞淺阻,須上下别鑿漕渠,建閘節水。
”從之。
總河尚書劉東星董其事,以地多沙石,工艱未就。
工科給事中張問達以為言。
禦史張養志複陳開泇河之說有四: 一曰開黃泥灣以通入泇之徑。
邳州沂河口,入泇河門戶也。
進口六七裡,有湖名連二汪,其水淺而闊,下多淤泥。
欲挑浚則無岸可修,欲為壩埽則無基可築。
湖外有黃泥灣,離湖不遠,地頗低。
自沂口至湖北崖約二十馀裡,於此開一河以接泇口,引湖水灌之,運舟可直達泇口矣。
一曰鑿萬家莊以接泇口之源。
萬家莊,泇口迤北地也。
與台家莊、侯家灣、良城諸處,皆山岡高阜,多砂礓石塊,極難為工。
東星力鑿成河。
但河身尚淺,水止二三尺,宜更鑿四五尺,俾韓莊之水下接泇口,則運舟無論大小,皆沛然可達矣。
一曰浚支河以避微口之險。
微山湖在韓莊西,上下三十馀裡,水深丈馀。
必探深淺,立标為向導,風正帆懸,頃刻可過,突遇狂飚,未免敗沒。
今已傍湖開支河四十五裡,上通西柳莊,下接韓莊,牽挽有路。
當再疏浚,庶無漂溺之患。
其一則以萬莊一帶勢高,北水南下,至此必速。
請即其地建閘數座,以時蓄洩。
诏速勘行。
而東星病卒。
禦史高舉獻河漕三策,複及泇河。
工部尚書楊一魁覆言:“泇河經良城、彭河、葛墟嶺,石礓難鑿,故口僅丈六尺,淺亦如之,當大加疏鑿。
其韓莊渠上接微山、呂孟,宜多方疏導,俾無淤淺。
順流入馬家橋、夏鎮,以為運道接濟之資。
”帝以泇河既有成績,命河臣更挑浚。
三十年,工部尚書姚繼可言泇河之役宜罷,乃止不治。
未幾,總河侍郎李化龍複議開泇河,屬之直河,以避河險。
工科給事中侯慶遠力主其說,而以估費太少,責期太遠,請專任而責成之。
三十二年正月,工部覆化龍疏,言:“開泇有六善,其不疑有二。
泇河開而運不借河,河水有無聽之,善一。
以二百主十裡之泇河,避三百三十裡之黃河,善二。
運不借河,則我為政得以熟察機宜而治之,善三。
估費二十萬金,開河二百六十裡,視硃衡新河事半功倍,善四。
開河必行召募,春荒役興,麥熟人散,富民不擾,窮民得以養,善五。
糧船過洪,必約春盡,實畏河漲,運入泇河,朝暮無妨,善六。
為陵捍患,為民禦災,無疑者一。
徐州向苦洪水,泇河既開,則徐民之為魚者亦少,無疑者二。
”帝深善之,令速鸠工為久遠之計。
八月,化龍報分水河成,糧艘由泇者三之二。
會化龍丁艱去,總河侍郎曹時聘代,上言頌化龍功。
然是時,導河、浚泇,兩工并興,役未能竟。
而黃河數溢,壞漕渠。
給事中宋一韓遂诋化龍開泇之誤,化龍憤,上章自辯。
時聘亦力言泇可賴,因畫善後六事以聞。
部覆皆從其議。
且言:“泇開於梗漕之日,固不可因泇而廢黃;漕利於泇成之後,亦不可因黃而廢泇。
兩利俱存,庶幾緩急可賴。
”因請築郗山堤,削頓莊嘴,平大泛口湍溜,浚貓兒窩等處之淺,建钜梁吳沖閘,增三市徐塘壩,以終泇河未就之功。
诏如議。
越數年,泇工未竟,督漕者複舍泇由黃。
舟有覆者,遷徙黃、泇間,運期久逾限。
三十八年,禦史蘇惟霖疏陳黃、泇利害,請專力於泇,略言:“黃河自清河經桃源,北達直河口,長二百四十裡。
此在泇下流,水平身廣,運舟日行僅十裡。
然無他道,故必用之。
自直河口而上,曆邳、徐達鎮口,長二百八十馀裡,是謂黃河。
又百二十裡,方抵夏鎮。
其東自貓窩、泇溝達夏鎮,止二百六十馀裡,是謂泇河。
東西相對,舍此則彼。
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。
五月初,其流洶湧,自天而下,一步難行。
由其水挾沙而來,河口日高。
至七月初,則淺涸十倍。
統而計之,無一時可由者。
溺人損舟,其害甚劇。
泇河計日可達,終鮮風波,但得實心任事之臣,不三五年缺略悉補,數百年之利也。
”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:“運道最險無如黃河。
先年水出昭陽湖,夏鎮以南運道沖阻,開氵加之議始決。
避淺澀急溜二洪之險,聚諸泉水,以時啟閉,通行無滞者六年。
乃今忽欲舍泇由黃,緻倉皇損壞糧艘。
或改由大浮橋,河道淤塞,複還由泇。
以故運抵灣遲,汲汲有守凍之慮,由黃之害略可見矣。
顧泇工未竟,闊狹深淺不齊。
宜拓廣浚深,與會通河相等。
重運空回,往來不相礙,回旋不相避,水常充盛,舟無留行。
歲捐水衡數萬金,督以廉能之吏,三年可竣工。
然後循駱馬湖北岸,東達宿遷,大興畚锸,盡避黃河之險,則泇河之事訖矣。
或謂泉脈細微,太闊太深,水不能有。
不知泇源遠自蒙、沂,近挾徐塘、許池、文武諸泉河,大率視濟甯泉河略相等。
呂公堂口既塞,則山東諸水總合全收,加以閘壩堤防,何憂不足?或謂直抵宿遷,此功迂而難竟,是在任用得人,綜理有法耳。
”疏入,不報。
明年,部覆總河都禦史劉士忠《泇黃便宜疏》,言:“泇渠春夏間,沂、武、京河山水沖發,沙淤潰決,歲終當如南旺例修治。
顧别無置水之地,勢不得不塞泇河壩,令水複歸黃流。
故每年三月初,則開泇河壩,令糧艘及官民船由直河進。
至九月内,則開召公壩,入黃河,以便空回及官民船往來。
至次年二月中塞之。
半年由泇,半年由黃,此兩利之道也。
因請增驿設官。
又覆惟霖疏,言:“直隸貓窩淺,為沂下流,河廣沙淤,不可以閘,最為泇患。
宜西開一月河,以通沂口。
凡水挾沙來,沙性直走,有月河以分之,則聚於洄伏之處,撈刷較易,而泇患少減矣。
”俱報可,其後,無河遂為永利,但需補葺而已。
然氵加勢狹窄,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。
四十八年,巡漕禦史毛一鹭言:“無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,屬中河者止藉草壩。
分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,請舉行之。
”诏從其議。
崇祯四年,總漕尚書楊一鵬浚泇河。
九年,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浚泇河成。
久之,鼎坐決河防遠戍。
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運之功,得減論。
衛河,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。
經新鄉、汲縣而東,至畿南浚縣境,淇水入焉,謂之白溝,亦曰宿胥渎。
宋、元時名曰禦河。
由内黃東出,至山東館陶西,漳水合焉。
東北至臨清,與會通河合。
北曆德、滄諸州,至青縣南,合滹沱河。
北達天津,會白河入海。
所謂衛漕也。
其河流濁勢盛,運道得之,始無淺澀虞。
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,卑窄易沖潰。
初,永樂元年,沈陽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