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六十 河渠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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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河成。
事具《泇河志》中。
加化龍太子少保兵部尚書。
會化龍丁艱候代,命曹時聘為工部侍郎,總理河道。
是秋,河決豐縣,由昭陽湖穿李家港口,出鎮口,上灌南陽,而單縣決口複潰,魚台、濟甯間平地成湖。
三十三年春,化龍言:“豐之失,由巡守不嚴,單之失,由下埽不早,而皆由蘇家莊之決。
南直、山東相推诿,請各罰防河守臣。
至年來緩堤防而急挑浚,堤壞水溢,不咎守堤之不力,惟委浚河之不深。
夫河北岸自曹縣以下無入張秋之路,南岸自虞城以下無入淮之路,惟由徐、邳達鎮口為運道。
故河北決曹、郓、豐、沛間,則由昭陽湖出李家口,而運道溢;南決虞、夏、徐、邳間,則由小河口及白洋河,而運道涸。
今泇河既成,起直河至夏鎮,與黃河隔絕,山東、直隸間,河不能制運道之命。
獨硃旺口以上,決單則單沼,決曹則曹魚,及豐、沛、徐、邳、魚、砀皆命懸一線堤防,何可緩也?至中州荊隆口、銅瓦廂皆入張秋之路,孫家渡、野雞岡、蒙牆寺皆入淮之路,一不守,則北壞運,南犯陵,其害甚大。
請西自開封,東至徐、邳,無不守之地,上自司道,下至府縣,無不守之人,庶幾可息河患。
”乃敕時聘申饬焉。
其秋,時聘言:“自蘇莊一決,全河北注者三年。
初泛豐、沛,繼沼單、魚,陳燦之塞不成,南陽之堤盡壞。
今且上灌全濟,旁侵運道矣。
臣親詣曹、單,上視王家口新築之壩,下視硃旺口北潰之流,知河之大可憂者三,而機之不可失者二。
河決行堤,泛溢平地,昭陽日墊,下流日淤,水出李家口者日漸微緩,勢不得不退而上溢。
溢於南,則孫家渡、野雞岡皆入淮故道,毋謂蒙牆已塞,而無憂於陵。
溢於北,則芝麻莊、荊隆口皆入張秋故道,毋謂泇役已成,而無憂於運。
且南之夏、商,北之曹、濮,其地益插,其禍益烈,其挽回益不易,毋謂災止魚、濟,而無憂于民。
顧自王家口以達硃旺,新導之河在焉。
疏其下流以出小浮橋,則三百裡長河暢流,機可乘者一。
自徐而下,清黃并行,沙随水刷,此數十年所未有,因而導水歸徐,容受有地,機可乘者二。
臣與諸臣熟計,河之中路有南北二支:北出濁河,嘗再疏再壅;惟南出小浮橋,地形卑下,其勢甚順,度長三萬丈有奇,估銀八十萬兩。
公諸虛耗,乞多方處給。
”疏上留中。
時聘乃大挑硃旺口。
十一月興工,用夫五十萬。
三十四年四月,工成,自硃旺達小浮橋延袤百七十裡,渠廣堤厚,河歸故道。
六月,河決蕭縣郭暖樓人字口,北支至茶城、鎮口。
三十五年,決單縣。
三十九年六月,決徐州狼矢溝。
四十年九月,決徐州三山,沖縷堤二百八十丈,遙堤百七十馀丈,梨林鋪以下二十裡正河悉為平陸,邳、睢河水耗竭。
總河都禦史劉士忠開韓家壩外小渠引水,由是壩以東始通舟楫。
四十二年,決靈璧陳鋪。
四十四年五月,複決狼矢溝,由蛤鳗、周柳諸湖入泇河,出直口,複與黃會。
六月,決開封陶家店、張家灣,由會城大堤下陳留,入亳州渦河。
四十七年九月,決陽武脾沙堽,由封丘、曹、單至考城,複入舊河。
時朝政日馳,河臣奏報多不省。
四十二年,劉士忠卒,總河閱三年不補。
四十六年閏四月,始命工部侍郎王佐督河道。
河防日以廢壞,當事者不能有為。
天啟元年,河決靈譬雙溝、黃鋪,由永姬湖出白洋、小河口,仍與黃會,故道湮涸。
總河侍郎陳道亨役夫築塞。
時淮安霪雨連旬,黃、淮暴漲數尺,而山陽裡外河及清河決口彙成巨浸,水灌淮城,民蟻城以居,舟行街市。
久之始塞。
三年,決徐州青田大龍口,徐、邳、靈、睢河并淤,呂梁城南隅隐,沙高平地丈許,雙溝決口亦滿,上下百五十裡悉成平陸。
四年六月,決徐州魁山堤,東北灌州城,城中水深一丈三尺,一自南門至雲龍山西北大安橋入石狗湖,一由舊支河南流至鄧二莊,曆租溝東南以達小河,出白洋,仍與黃會。
徐民苦淹溺,議集赀遷城。
給事中陸文獻上徐城不可遷六議。
而勢不得已,遂遷州治於雲龍,河事置不講矣。
六年七月,河決淮安,逆入駱馬湖,灌邳、宿。
崇祯二年春,河決曹縣十四鋪口。
四月,決睢甯,至七月中,城盡圮。
總河侍郎李若星請遷城避之,而開邳州壩洩水入故道,且塞曹家口匙頭灣,逼水北注,以減睢甯之患。
從之。
四年夏,河決原武湖村鋪,又決封丘荊隆口,敗曹縣塔兒灣大行堤。
六月黃、淮交漲,海口壅塞,河決建義諸口,下灌興化、鹽城,水深二丈,村落盡漂沒。
逡巡逾年,始議築塞。
興工未幾,伏秋水發,黃、淮奔注,興、鹽為壑,而海潮複逆沖,壞範公堤。
軍民及商竈戶死者無算,少壯轉徙,丐江、儀、通、泰間,盜賊千百嘯聚。
至六年,鹽城民徐瑞等言其狀。
帝憫之,命議罰河曹官。
而是時,總河硃光祚方議開高堰三閘。
淮、揚在朝者合疏言:“建義諸口未塞,民田盡沉水底。
三閘一開,高、寶諸邑蕩為湖海,而漕糧鹽課皆害矣。
高堰建閘始於萬曆二十三年,未幾全塞。
今高堰日壞,方當急議修築,可輕言開浚乎?”帝是其言,事遂寝。
又從禦史吳振纓請,修宿、甯上下西北舊堤,以捍歸仁。
七年二月,建義決口工成,賜督漕尚書楊一鵬、總河尚書劉榮嗣銀币。
八年九月,榮嗣得罪。
初,榮嗣以駱馬湖運道潰淤,創挽河之議,起宿遷至徐州,别鑿新河,分黃水注其中,以通漕運。
計工二百馀裡,金錢五十萬。
而其所鑿邳州上下,悉黃河故道,浚尺許,其下皆沙,挑掘成河,經宿沙落,河坎複平,如此者數四。
迨引黃水入其中,波流迅急,沙随水下,率淤淺不可以舟。
及漕舟将至,而駱馬湖之潰決适平,舟人皆不願由新河。
榮嗣自往督之,欲繩以軍法。
有入者辄苦淤淺,弁卒多怨。
巡漕禦史倪於義劾其欺罔誤工,南京給事中曹景參複重劾之,逮問,坐贓,父子皆瘐死。
郎中胡琏分工獨多,亦坐死。
其後駱馬湖複潰,舟行新河,無不思榮嗣功者。
當是時,河患日棘,而帝又重法懲下,李若星以修浚不力罷官,硃光祚以建義蘇嘴決口逮系。
六年之中,河臣三易。
給事中王家彥嘗切言之。
光祚亦竟瘐死。
而繼榮嗣者周鼎修泇利運頗有功,在事五年,竟坐漕舟阻淺,用故決河防例,遣戍煙瘴。
給事中沈胤培、刑部侍郎惠世揚、總河侍郎張國維各疏請寬之,乃獲宥免雲。
十五年,流賊圍開封久,守臣謀引黃河灌之。
賊偵知,預為備。
乘水漲,令其黨決河灌城,民盡溺死。
總河侍郎張國維方奉诏赴京,奏其狀。
山東巡撫王永吉上言:“黃河決汴城,直走睢陽,東南注鄢陵、鹿邑,必害亳、泗,侵祖陵,而邳、宿運河必涸。
”帝令總河侍郎黃希憲急往捍禦,希憲以身居濟甯不能攝汴,請特設重臣督理。
命工部侍郎周堪赓督修汴河。
十六年二月,堪赓上言:“河之決口有二:一為硃家寨,寬二裡許,居河下流,水面寬而水勢緩;一為馬家口,寬一裡馀,居河上流,水勢猛,深不可測。
兩口相距三十裡,至汴堤之外,合為一流,決一大口,直沖汴城以去,而河之故道則涸為平地。
怒濤千頃,工力難施,必廣浚舊渠,遠數十裡,分殺水勢,然後畚锸可措。
顧築浚并舉,需夫三萬。
河北荒旱,兗西兵火,竭力以供,不滿萬人,河南萬死一生之馀,未審能應募否,是不得不借助於撫鎮之兵也。
”乃敕兵部速議,而令堪赓刻期興工。
至四月,塞硃家寨決口,修堤四百馀丈。
馬家口工未就,忽沖東岸,諸埽盡漂沒。
堪赓請停東岸而專事西岸。
帝令急竣工。
六月,堪赓言:“馬家決口百二十丈,兩岸皆築四之一,中間七十馀丈,水深流急,難以措手,請俟霜降後興工。
”已而言:“五月伏水大漲,故道沙灘壅涸者刷深數丈,河之大勢盡歸於東,運道已通,陵園無恙。
”疏甫上,決口再潰。
帝趣鸠工,未奏績而明亡。
事具《泇河志》中。
加化龍太子少保兵部尚書。
會化龍丁艱候代,命曹時聘為工部侍郎,總理河道。
是秋,河決豐縣,由昭陽湖穿李家港口,出鎮口,上灌南陽,而單縣決口複潰,魚台、濟甯間平地成湖。
三十三年春,化龍言:“豐之失,由巡守不嚴,單之失,由下埽不早,而皆由蘇家莊之決。
南直、山東相推诿,請各罰防河守臣。
至年來緩堤防而急挑浚,堤壞水溢,不咎守堤之不力,惟委浚河之不深。
夫河北岸自曹縣以下無入張秋之路,南岸自虞城以下無入淮之路,惟由徐、邳達鎮口為運道。
故河北決曹、郓、豐、沛間,則由昭陽湖出李家口,而運道溢;南決虞、夏、徐、邳間,則由小河口及白洋河,而運道涸。
今泇河既成,起直河至夏鎮,與黃河隔絕,山東、直隸間,河不能制運道之命。
獨硃旺口以上,決單則單沼,決曹則曹魚,及豐、沛、徐、邳、魚、砀皆命懸一線堤防,何可緩也?至中州荊隆口、銅瓦廂皆入張秋之路,孫家渡、野雞岡、蒙牆寺皆入淮之路,一不守,則北壞運,南犯陵,其害甚大。
請西自開封,東至徐、邳,無不守之地,上自司道,下至府縣,無不守之人,庶幾可息河患。
”乃敕時聘申饬焉。
其秋,時聘言:“自蘇莊一決,全河北注者三年。
初泛豐、沛,繼沼單、魚,陳燦之塞不成,南陽之堤盡壞。
今且上灌全濟,旁侵運道矣。
臣親詣曹、單,上視王家口新築之壩,下視硃旺口北潰之流,知河之大可憂者三,而機之不可失者二。
河決行堤,泛溢平地,昭陽日墊,下流日淤,水出李家口者日漸微緩,勢不得不退而上溢。
溢於南,則孫家渡、野雞岡皆入淮故道,毋謂蒙牆已塞,而無憂於陵。
溢於北,則芝麻莊、荊隆口皆入張秋故道,毋謂泇役已成,而無憂於運。
且南之夏、商,北之曹、濮,其地益插,其禍益烈,其挽回益不易,毋謂災止魚、濟,而無憂于民。
顧自王家口以達硃旺,新導之河在焉。
疏其下流以出小浮橋,則三百裡長河暢流,機可乘者一。
自徐而下,清黃并行,沙随水刷,此數十年所未有,因而導水歸徐,容受有地,機可乘者二。
臣與諸臣熟計,河之中路有南北二支:北出濁河,嘗再疏再壅;惟南出小浮橋,地形卑下,其勢甚順,度長三萬丈有奇,估銀八十萬兩。
公諸虛耗,乞多方處給。
”疏上留中。
時聘乃大挑硃旺口。
十一月興工,用夫五十萬。
三十四年四月,工成,自硃旺達小浮橋延袤百七十裡,渠廣堤厚,河歸故道。
六月,河決蕭縣郭暖樓人字口,北支至茶城、鎮口。
三十五年,決單縣。
三十九年六月,決徐州狼矢溝。
四十年九月,決徐州三山,沖縷堤二百八十丈,遙堤百七十馀丈,梨林鋪以下二十裡正河悉為平陸,邳、睢河水耗竭。
總河都禦史劉士忠開韓家壩外小渠引水,由是壩以東始通舟楫。
四十二年,決靈璧陳鋪。
四十四年五月,複決狼矢溝,由蛤鳗、周柳諸湖入泇河,出直口,複與黃會。
六月,決開封陶家店、張家灣,由會城大堤下陳留,入亳州渦河。
四十七年九月,決陽武脾沙堽,由封丘、曹、單至考城,複入舊河。
時朝政日馳,河臣奏報多不省。
四十二年,劉士忠卒,總河閱三年不補。
四十六年閏四月,始命工部侍郎王佐督河道。
河防日以廢壞,當事者不能有為。
天啟元年,河決靈譬雙溝、黃鋪,由永姬湖出白洋、小河口,仍與黃會,故道湮涸。
總河侍郎陳道亨役夫築塞。
時淮安霪雨連旬,黃、淮暴漲數尺,而山陽裡外河及清河決口彙成巨浸,水灌淮城,民蟻城以居,舟行街市。
久之始塞。
三年,決徐州青田大龍口,徐、邳、靈、睢河并淤,呂梁城南隅隐,沙高平地丈許,雙溝決口亦滿,上下百五十裡悉成平陸。
四年六月,決徐州魁山堤,東北灌州城,城中水深一丈三尺,一自南門至雲龍山西北大安橋入石狗湖,一由舊支河南流至鄧二莊,曆租溝東南以達小河,出白洋,仍與黃會。
徐民苦淹溺,議集赀遷城。
給事中陸文獻上徐城不可遷六議。
而勢不得已,遂遷州治於雲龍,河事置不講矣。
六年七月,河決淮安,逆入駱馬湖,灌邳、宿。
崇祯二年春,河決曹縣十四鋪口。
四月,決睢甯,至七月中,城盡圮。
總河侍郎李若星請遷城避之,而開邳州壩洩水入故道,且塞曹家口匙頭灣,逼水北注,以減睢甯之患。
從之。
四年夏,河決原武湖村鋪,又決封丘荊隆口,敗曹縣塔兒灣大行堤。
六月黃、淮交漲,海口壅塞,河決建義諸口,下灌興化、鹽城,水深二丈,村落盡漂沒。
逡巡逾年,始議築塞。
興工未幾,伏秋水發,黃、淮奔注,興、鹽為壑,而海潮複逆沖,壞範公堤。
軍民及商竈戶死者無算,少壯轉徙,丐江、儀、通、泰間,盜賊千百嘯聚。
至六年,鹽城民徐瑞等言其狀。
帝憫之,命議罰河曹官。
而是時,總河硃光祚方議開高堰三閘。
淮、揚在朝者合疏言:“建義諸口未塞,民田盡沉水底。
三閘一開,高、寶諸邑蕩為湖海,而漕糧鹽課皆害矣。
高堰建閘始於萬曆二十三年,未幾全塞。
今高堰日壞,方當急議修築,可輕言開浚乎?”帝是其言,事遂寝。
又從禦史吳振纓請,修宿、甯上下西北舊堤,以捍歸仁。
七年二月,建義決口工成,賜督漕尚書楊一鵬、總河尚書劉榮嗣銀币。
八年九月,榮嗣得罪。
初,榮嗣以駱馬湖運道潰淤,創挽河之議,起宿遷至徐州,别鑿新河,分黃水注其中,以通漕運。
計工二百馀裡,金錢五十萬。
而其所鑿邳州上下,悉黃河故道,浚尺許,其下皆沙,挑掘成河,經宿沙落,河坎複平,如此者數四。
迨引黃水入其中,波流迅急,沙随水下,率淤淺不可以舟。
及漕舟将至,而駱馬湖之潰決适平,舟人皆不願由新河。
榮嗣自往督之,欲繩以軍法。
有入者辄苦淤淺,弁卒多怨。
巡漕禦史倪於義劾其欺罔誤工,南京給事中曹景參複重劾之,逮問,坐贓,父子皆瘐死。
郎中胡琏分工獨多,亦坐死。
其後駱馬湖複潰,舟行新河,無不思榮嗣功者。
當是時,河患日棘,而帝又重法懲下,李若星以修浚不力罷官,硃光祚以建義蘇嘴決口逮系。
六年之中,河臣三易。
給事中王家彥嘗切言之。
光祚亦竟瘐死。
而繼榮嗣者周鼎修泇利運頗有功,在事五年,竟坐漕舟阻淺,用故決河防例,遣戍煙瘴。
給事中沈胤培、刑部侍郎惠世揚、總河侍郎張國維各疏請寬之,乃獲宥免雲。
十五年,流賊圍開封久,守臣謀引黃河灌之。
賊偵知,預為備。
乘水漲,令其黨決河灌城,民盡溺死。
總河侍郎張國維方奉诏赴京,奏其狀。
山東巡撫王永吉上言:“黃河決汴城,直走睢陽,東南注鄢陵、鹿邑,必害亳、泗,侵祖陵,而邳、宿運河必涸。
”帝令總河侍郎黃希憲急往捍禦,希憲以身居濟甯不能攝汴,請特設重臣督理。
命工部侍郎周堪赓督修汴河。
十六年二月,堪赓上言:“河之決口有二:一為硃家寨,寬二裡許,居河下流,水面寬而水勢緩;一為馬家口,寬一裡馀,居河上流,水勢猛,深不可測。
兩口相距三十裡,至汴堤之外,合為一流,決一大口,直沖汴城以去,而河之故道則涸為平地。
怒濤千頃,工力難施,必廣浚舊渠,遠數十裡,分殺水勢,然後畚锸可措。
顧築浚并舉,需夫三萬。
河北荒旱,兗西兵火,竭力以供,不滿萬人,河南萬死一生之馀,未審能應募否,是不得不借助於撫鎮之兵也。
”乃敕兵部速議,而令堪赓刻期興工。
至四月,塞硃家寨決口,修堤四百馀丈。
馬家口工未就,忽沖東岸,諸埽盡漂沒。
堪赓請停東岸而專事西岸。
帝令急竣工。
六月,堪赓言:“馬家決口百二十丈,兩岸皆築四之一,中間七十馀丈,水深流急,難以措手,請俟霜降後興工。
”已而言:“五月伏水大漲,故道沙灘壅涸者刷深數丈,河之大勢盡歸於東,運道已通,陵園無恙。
”疏甫上,決口再潰。
帝趣鸠工,未奏績而明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