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二十五 禮三(吉禮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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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非常祀也。
惟春分朝之于東門外,秋分夕之于西門外者,祀之正與常也。
蓋天地至尊,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。
日月次天地,春分陽氣方永,秋分陰氣向長,故祭以二分,為得陰陽之義。
自秦祭八神,六曰月主,七曰日主,雍又有日月廟。
漢郊太乙,朝日夕月改周法。
常以郊泰畤,質明出行宮,東向揖日,西向揖月,又于殿下東西拜日月。
宣帝于神山祠日,萊山祠月。
魏明帝始朝日東郊,夕月西郊。
唐以二分日,朝日夕月于國城東西。
宋人因之,升為大祀。
元郊壇以日月從祀,其二分朝日夕月,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。
今當稽古正祭之禮,各設壇專祀。
朝日壇宜築于城東門外,夕月壇宜築于城西門外。
朝日以春分,夕月以秋分。
星辰則祔祭于月壇。
?從之。
其祀儀與社稷同。
二十一年,帝以大明、夜明已從祀,罷朝日夕月之祭。
嘉靖九年,帝謂“大報天而主日,配以月。
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。
且日月照臨,其功甚大。
太歲等神,歲有二祭,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,義所不安”。
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。
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,而建朝日壇于朝陽門外,西向;夕月壇于阜城門外,東向。
壇制有隆殺以示别。
朝日,護壇地一百畝;夕月,護壇地三十六畝。
朝日無從祀,夕月以五星、二十八宿、周天星辰共一壇,南向祔焉。
春祭,時以寅,迎日出也。
秋祭,時以亥,迎月出也。
十年,禮部上朝日、夕月儀:朝日迎神四拜,飲福受胙兩拜,送神四拜;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。
馀并如舊儀。
隆慶元年,禮部議定,東郊以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年,西郊以醜、辰、未、戌年,車駕親祭。
馀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,武大臣攝祭夕月壇。
三年,禮部上朝日儀,言:“正祭遇風雨,則設小次于壇前,駕就小次行禮。
其升降奠獻,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。
”制曰“可”。
○先農 洪武元年,谕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。
于是禮官錢用壬等言:“漢鄭玄謂王社在耤田之中。
唐祝欽明雲:“先農即社。
”宋陳祥道謂:“社自社,先農自先農。
耤田所祭乃先農,非社也。
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,禮無明文,惟《周語》曰:“農正陳耤禮。
”而韋昭注雲:“祭其神為農祈也。
”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,而其禮始著。
由晉至唐、宋相沿不廢。
政和間,命有司享先農,止行親耕之禮。
南渡後,複親祀。
元雖議耕耤,竟不親行。
其祀先農,命有司攝事。
今議耕耤之日,皇帝躬祀先農。
禮畢,躬耕耤田。
以仲春擇日行事。
”從之。
二年二月,帝建先農壇于南郊,在耤田北。
親祭,以後稷配。
器物祀儀與社稷同。
祀畢,行耕耤禮。
禦耒耜二具,韬以青絹,禦耕牛四,被以青衣。
禮畢,還大次。
應天府尹及上元、江甯兩縣令率庶人終畝。
是日,宴勞百官耆老于壇所,十年二月,遣官享先農,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。
二十一年,更定祭先農儀,不設配位。
永樂中,建壇京師,如南京制,在太歲壇西南。
石階九級。
西瘗位,東齋宮、銮駕庫,東北神倉,東南具服殿,殿前為觀耕之所。
護壇地六百畝,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十餘畝。
每歲仲春上戊,順天府尹緻祭。
後凡遇登極之初,行耕耤禮,則親祭。
弘治元年,定耕耤儀:前期百官緻齋。
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AL種進呈,内官仍捧出授之,由午門左出。
置彩輿,鼓樂,送至耤田所。
至期,帝翼善冠黃袍,詣壇所具服殿,服衮冕,祭先農。
畢,還,更翼善冠黃袍。
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,南向立。
三公以下各就位,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,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。
帝秉耒,三推三反訖,戶部尚書跪受耒耜,順天府官跪受鞭,太常卿奏請複位。
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。
帝禦外門,南向坐,觀三公五推,尚書九卿九推。
太常卿奏耕畢,帝還具服殿,升座。
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,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,執農器朝見,令其終畝。
百官行慶賀禮,賜酒馔。
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,四品以下台下坐,并宴勞耆老于壇旁。
宴畢,駕還宮。
大樂鼓吹振作,農夫人賜布一匹。
嘉靖十年,帝以其禮過煩,命禮官更定。
迎神送神止行二拜。
先二日,順天府尹以耒耜穜AL種置彩輿,至耕耤所,并罷百官慶賀。
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,府尹于祭日進呈畢,以耒耜載車内前玉辂行。
其禦門觀耕,地位卑下,議建觀耕台一。
诏皆可。
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。
建殿曰無逸,亭曰豳風,又曰省耕,曰省斂,倉曰恒裕。
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,因言:“南郊耤田,皇上三推,公卿各宣其力,較西苑為重。
西苑雖農官督理,皇上時省耕斂,較耤田為勤。
請以耤田所出,藏南郊圓廪神倉,以供圜丘、祈谷、先農、神祇壇、長陵等陵、曆代帝王及百神之祀。
西苑所出,藏恒裕倉,以供方澤、朝日、夕月、太廟、世廟、太社稷、帝社稷、禘佩、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。
”從之。
十六年,谕凡遇親耕,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。
皇帝至,止行三推禮。
三十八年,罷親耕,惟遣官祭先農。
四十一年,并令所司勿複奏。
隆慶元年,罷西苑耕種諸祀,皆取之耤田。
○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。
嘉靖時,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。
令有司種桑柘,以備宮中蠶事。
九年,複疏言,耕蠶之禮,不宜偏廢。
帝乃敕禮部:“古者天子親耕,皇後親蠶,以勸天下。
自今歲始,朕親祀先農,皇後親蠶,其考古制,具儀以聞。
”大學士張璁等請于安定門外建先蠶壇。
詹事霍韬以道遠争之。
戶部亦言:“安定門外近西之地,水源不通,無浴蠶所。
皇城内西苑中有太液、瓊島之水。
考唐制在苑中,宋亦在宮中,宜仿行之。
”帝謂唐人因陋就安,不可法。
于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:“大明門至安定門,道路遙遠,請鳳辇出東華、玄武二門。
”因條上四事:一、治繭之禮,二、壇壝之向,三、采桑之器,四、掌壇之
惟春分朝之于東門外,秋分夕之于西門外者,祀之正與常也。
蓋天地至尊,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。
日月次天地,春分陽氣方永,秋分陰氣向長,故祭以二分,為得陰陽之義。
自秦祭八神,六曰月主,七曰日主,雍又有日月廟。
漢郊太乙,朝日夕月改周法。
常以郊泰畤,質明出行宮,東向揖日,西向揖月,又于殿下東西拜日月。
宣帝于神山祠日,萊山祠月。
魏明帝始朝日東郊,夕月西郊。
唐以二分日,朝日夕月于國城東西。
宋人因之,升為大祀。
元郊壇以日月從祀,其二分朝日夕月,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。
今當稽古正祭之禮,各設壇專祀。
朝日壇宜築于城東門外,夕月壇宜築于城西門外。
朝日以春分,夕月以秋分。
星辰則祔祭于月壇。
?從之。
其祀儀與社稷同。
二十一年,帝以大明、夜明已從祀,罷朝日夕月之祭。
嘉靖九年,帝謂“大報天而主日,配以月。
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。
且日月照臨,其功甚大。
太歲等神,歲有二祭,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,義所不安”。
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。
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,而建朝日壇于朝陽門外,西向;夕月壇于阜城門外,東向。
壇制有隆殺以示别。
朝日,護壇地一百畝;夕月,護壇地三十六畝。
朝日無從祀,夕月以五星、二十八宿、周天星辰共一壇,南向祔焉。
春祭,時以寅,迎日出也。
秋祭,時以亥,迎月出也。
十年,禮部上朝日、夕月儀:朝日迎神四拜,飲福受胙兩拜,送神四拜;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。
馀并如舊儀。
隆慶元年,禮部議定,東郊以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年,西郊以醜、辰、未、戌年,車駕親祭。
馀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,武大臣攝祭夕月壇。
三年,禮部上朝日儀,言:“正祭遇風雨,則設小次于壇前,駕就小次行禮。
其升降奠獻,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。
”制曰“可”。
○先農 洪武元年,谕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。
于是禮官錢用壬等言:“漢鄭玄謂王社在耤田之中。
唐祝欽明雲:“先農即社。
”宋陳祥道謂:“社自社,先農自先農。
耤田所祭乃先農,非社也。
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,禮無明文,惟《周語》曰:“農正陳耤禮。
”而韋昭注雲:“祭其神為農祈也。
”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,而其禮始著。
由晉至唐、宋相沿不廢。
政和間,命有司享先農,止行親耕之禮。
南渡後,複親祀。
元雖議耕耤,竟不親行。
其祀先農,命有司攝事。
今議耕耤之日,皇帝躬祀先農。
禮畢,躬耕耤田。
以仲春擇日行事。
”從之。
二年二月,帝建先農壇于南郊,在耤田北。
親祭,以後稷配。
器物祀儀與社稷同。
祀畢,行耕耤禮。
禦耒耜二具,韬以青絹,禦耕牛四,被以青衣。
禮畢,還大次。
應天府尹及上元、江甯兩縣令率庶人終畝。
是日,宴勞百官耆老于壇所,十年二月,遣官享先農,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。
二十一年,更定祭先農儀,不設配位。
永樂中,建壇京師,如南京制,在太歲壇西南。
石階九級。
西瘗位,東齋宮、銮駕庫,東北神倉,東南具服殿,殿前為觀耕之所。
護壇地六百畝,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十餘畝。
每歲仲春上戊,順天府尹緻祭。
後凡遇登極之初,行耕耤禮,則親祭。
弘治元年,定耕耤儀:前期百官緻齋。
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AL種進呈,内官仍捧出授之,由午門左出。
置彩輿,鼓樂,送至耤田所。
至期,帝翼善冠黃袍,詣壇所具服殿,服衮冕,祭先農。
畢,還,更翼善冠黃袍。
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,南向立。
三公以下各就位,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,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。
帝秉耒,三推三反訖,戶部尚書跪受耒耜,順天府官跪受鞭,太常卿奏請複位。
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。
帝禦外門,南向坐,觀三公五推,尚書九卿九推。
太常卿奏耕畢,帝還具服殿,升座。
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,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,執農器朝見,令其終畝。
百官行慶賀禮,賜酒馔。
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,四品以下台下坐,并宴勞耆老于壇旁。
宴畢,駕還宮。
大樂鼓吹振作,農夫人賜布一匹。
嘉靖十年,帝以其禮過煩,命禮官更定。
迎神送神止行二拜。
先二日,順天府尹以耒耜穜AL種置彩輿,至耕耤所,并罷百官慶賀。
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,府尹于祭日進呈畢,以耒耜載車内前玉辂行。
其禦門觀耕,地位卑下,議建觀耕台一。
诏皆可。
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。
建殿曰無逸,亭曰豳風,又曰省耕,曰省斂,倉曰恒裕。
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,因言:“南郊耤田,皇上三推,公卿各宣其力,較西苑為重。
西苑雖農官督理,皇上時省耕斂,較耤田為勤。
請以耤田所出,藏南郊圓廪神倉,以供圜丘、祈谷、先農、神祇壇、長陵等陵、曆代帝王及百神之祀。
西苑所出,藏恒裕倉,以供方澤、朝日、夕月、太廟、世廟、太社稷、帝社稷、禘佩、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。
”從之。
十六年,谕凡遇親耕,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。
皇帝至,止行三推禮。
三十八年,罷親耕,惟遣官祭先農。
四十一年,并令所司勿複奏。
隆慶元年,罷西苑耕種諸祀,皆取之耤田。
○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。
嘉靖時,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。
令有司種桑柘,以備宮中蠶事。
九年,複疏言,耕蠶之禮,不宜偏廢。
帝乃敕禮部:“古者天子親耕,皇後親蠶,以勸天下。
自今歲始,朕親祀先農,皇後親蠶,其考古制,具儀以聞。
”大學士張璁等請于安定門外建先蠶壇。
詹事霍韬以道遠争之。
戶部亦言:“安定門外近西之地,水源不通,無浴蠶所。
皇城内西苑中有太液、瓊島之水。
考唐制在苑中,宋亦在宮中,宜仿行之。
”帝謂唐人因陋就安,不可法。
于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:“大明門至安定門,道路遙遠,請鳳辇出東華、玄武二門。
”因條上四事:一、治繭之禮,二、壇壝之向,三、采桑之器,四、掌壇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