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百二十八 載記第二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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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大于不孝。

    孔子曰:"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,此大亂之道也。

    "轘裂之刑,烹煮之戮,雖不在五品之例,然亦行之自古。

    渠彌之轘,著之《春秋》;哀公之烹,爰自中代。

    世宗都齊,亦愍刑罰失中,咨嗟寝食。

    王者之有刑糾,猶人之左右手焉。

    故孔子曰:"刑罰不中,則人無所措手足。

    "是以蕭何定法令而受封,叔孫通以制儀為奉常。

    立功立事,古之所重。

    其明議損益,以成一代準式。

    周、漢有貢士之條,魏立九品之選,二者孰愈,亦可詳聞。

     群下議多不同,乃止。

     超母妻既先在長安,為姚興所拘,責超稱藩,求太樂諸伎,若不可,使送吳口千人。

    超下書遣群臣詳議。

    左仆射段晖議曰:"太上囚楚,高祖不回。

    今陛下嗣守社稷,不宜以私親之故而降統天之尊。

    又太樂諸伎,皆是前世伶人,不可與彼,使移風易俗,宜掠吳口與之。

    "尚書張華曰:"若侵掠吳邊,必成鄰怨。

    此既能往,彼亦能來,兵連禍結,非國之福也。

    昔孫權重黎庶之命,屈己以臣魏;惠施惜愛子之頭,舍志以尊齊。

    況陛下慈德在秦,方寸崩亂,宜暫降大号,以申至孝之情。

    權變之道,典谟所許。

    韓範智能回物,辯足傾人,昔與姚興俱為秦太子中舍人,可遣将命,降号修和。

    所謂屈于一人之下,申于萬人之上也。

    "超大悅曰:"張尚書得吾心矣。

    "使範聘于興。

    及至長安,興謂範曰:"封恺前來,燕王與朕抗禮。

    及卿至也,款然而附。

    為依春秋以小事大之義?為當專以孝敬為母屈也?"範曰:"周爵五等,公侯異品,小大之禮,因而生焉。

    今陛下命世龍興,光宅西秦,本朝主上承祖宗遺烈,定鼎東齊,中分天曜,南面并帝。

    通聘結好,義尚廉沖,便至矜誕,苟折行人,殊似吳、晉争盟,滕、薛競長,恐傷大秦堂堂之盛,有損皇燕巍巍之美,彼我俱失,竊未安之。

    "興怒曰:"若如卿言,便是非為大小而來。

    "範曰:"雖由大小之義,亦緣寡君純孝過于重華,願陛下體敬親之道,霈然垂愍。

    "興曰:"吾久不見賈生,自謂過之,今不及矣。

    "于是為範設舊交之禮,申叙平生,謂範曰:"燕王在此,朕亦見之,風表乃可,于機辯未也。

    "範曰:"大辯若讷,聖人美之,況爾日龍潛鳳戢,和光同塵,若使負日月而行,則無繼天之業矣。

    "興笑曰:"可謂使乎延譽者也。

    "範承間逞說,姚興大悅,賜範千金,許以超母妻還之。

    慕容凝自梁父奔于姚興,言于興曰:"燕王稱藩,本非推德,權為母屈耳。

    古之帝王尚興師征質,豈可虛還其母乎!母若一還,必不複臣也。

    宜先制其送伎,然後歸之。

    "興意乃變,遣使聘于超。

    超遣其仆射張華、給事中宗正元入長安,送太樂伎一百二十人于姚興。

    興大悅,延華入宴。

    酒酣,樂作,興黃門侍郎尹雅謂華曰:"昔殷之将亡,樂師歸周;今皇秦道盛,燕樂來庭。

    廢興之兆,見于此矣。

    "華曰:"自古帝王,為道不同,權谲之理,會于功成。

    故老子曰:'将欲取之,必先與之。

    '今總章西入,必由餘東歸,禍福之驗,此其兆乎!"興怒曰:"昔齊、楚競辯,二國連師。

    卿小國之臣,何敢抗衡朝士!"華遜辭曰:"奉使之始,實願交歡上國,上國既遺小國之臣,辱及寡君社稷,臣亦何心,而不仰酬!"興善之,于是還超母妻。

     義熙三年,追尊其父為穆皇帝,立其母段氏為皇太後,妻呼延氏為皇後。

    祀南郊,将登壇,有獸大如馬,狀類鼠而色赤,集于圓丘之側,俄而不知所在。

    須臾大風暴起,天地晝昏,其行宮習儀皆振裂。

    超懼,密問其太史令成公綏,對曰:"陛下信用奸臣,誅戮賢良,賦斂繁多,事役殷苦所緻也。

    "超懼而大赦,譴責公孫五樓等。

    俄而複之。

    是歲廣固地震,天齊水湧,井水溢,女水竭,河、濟凍合,而渑水不冰。

     超正旦朝群臣于東陽殿,聞樂作,歎音佾不備,悔送伎于姚興,遂議入寇。

    其領軍韓讠卓谏曰:"先帝以舊京傾沒,輯翼三齊,苟時運未可,上智辍謀。

    今陛下嗣守成規,宜閉關養士,以待賦釁,不可結怨南鄰,廣樹仇隙。

    "超曰:"我計已定,不與卿言。

    "于是遣其将斛谷提、公孫歸等率騎寇宿豫,陷之,執陽平太守劉千載、濟陰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