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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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而鳳皇降,龜龍格。
天子所以巡狩,至于方嶽,燔柴祭天,以告其成功,事似而非也。
谶緯諸說皆雲,王者封泰山,禅梁甫,易姓紀号。
秦漢行其典,前史各陳其制矣。
魏文帝黃初中,護軍蔣濟奏曰:"夫帝王大禮,巡狩為先;昭祖揚祢,封禅為首。
是以自古革命受符,未有不蹈梁父,登泰山,刊無竟之名,紀天人之際者也。
故司馬相如謂有文以來,七十二君,或順所繇于前,謹遺教于後。
太史公曰,主上有聖明而不宣布,有司之過也。
然則元功懿德,不刊梁山之石,無以顯帝王之功,示兆庶不朽之觀也。
語曰,'當君而歎堯舜之美,譬猶人子對厥所生而譽他人之父'。
今大魏承百王之弊亂,拯流遁之艱厄,接千載之衰緒,繼百代之廢業。
始自武文,至于聖躬,所以參成天地之道,綱維人神之化。
上天報應,嘉瑞顯祥,以比往古,無所取喻。
至于曆世迄今,未廢大禮。
雖志在掃盡殘盜,蕩滌餘穢,未遑斯事。
若爾,三苗屈強于江海,大舜當廢東巡之儀;徐夷跳梁于淮泗,周成當止岱嶽之禮。
且去歲破吳虜于江漢,今茲屠蜀賊于隴右,其震蕩内潰,在不複淹,無累于封禅之事也。
此儀久廢,非倉卒所定。
宜下公卿,廣撰其禮,蔔年考時,昭告上帝,以副天下之望。
臣待罪軍旅,不勝大願,冒死以聞。
"诏曰:"聞蔣濟斯言,使吾汗出流足。
自開辟以來,封禅者七十餘君耳。
故太史公曰,雖有受命之君,而功有不洽,是以中間曠遠者千有馀年,近者數百載,其儀阙不可得記。
吾何德之修,敢庶茲乎!濟豈謂世無管仲,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!吾不欺天也。
濟之所言,華則華矣,非助我者也。
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省之而已,勿複有所議,亦不須答诏也。
"天子雖距濟議,而實使高堂隆草封禅之儀,以天下未一,不欲便行大禮,會隆卒,不複行之。
及武帝平吳,混一區宇,太康元年九月庚寅,尚書令衛瓘、尚書左仆射山濤、右仆射魏舒、尚書劉寔、司空張華等奏曰:"臣聞肇自生靈,則有後辟,年載之數,莫之能紀。
立德濟世,揮揚仁風,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,其谥号可知者十有四焉。
沈淪寂寞,曾無遺聲者,不可勝記。
大晉之德,始自重黎,實佐颛顼,至于夏商,世序天地。
其在于周,不失其緒。
金德将升,世濟明聖,外平蜀漢,海内歸心,武功之盛,實由文德。
至于陛下,受命踐阼,弘建大業,群生仰流。
惟獨江湖沅湘之表,兇桀負固,曆代不賓。
神謀獨斷,命将出讨,兵威暫加,數旬蕩定。
羁其鲸鲵,赦其罪逆,雲覆雨施,八方來同,聲教所被,達于四極。
雖黃軒遐征,大禹遠略,周之奕世,何以尚今!若夫玄石素文,底号前載,象以數表,言以事告,雖古《河圖洛書》之徵,不是過也。
宜宣大典,禮中嶽,封泰山,禅梁父,發德号,明至尊,享天休,笃黎庶,勒千載之表,播流後之聲,俾百世之下,莫不興起。
斯帝王之盛業,天人之至望也。
"诏曰:"今逋寇雖殄,外則障塞有警,内則百姓未甯,此盛德之事,所未議也。
" 瓘等又奏曰:"今東漸于海,西被流沙,大漠之陰,日南北戶,莫不通屬,芒芒禹迹,今實過之。
天人之道已周,巍巍之功已著,宜修禮地祗,登封泰山,緻誠上帝,以答人神之願也。
乞如前奏。
"诏曰:"今陰陽未和,刑政未當,百姓未得其所,豈可以勒功告成邪!"诏不許。
瓘等又奏曰:"臣聞處帝王之位者,必有曆運之期,天命之應;濟兆庶之功者,必有盛德之容,告成之典。
無不可誣,有不敢讓,自古道也。
而明诏謙沖,屢辭其禮,雖盛德攸在,推而未居。
夫三公職典天地,實掌人物,國之大事,取議于此。
故漢氏封禅,非是官也,不在其事。
臣等前奏,蓋陳祖考之功,天命又應,陛下之德,合同四海,迹古考今,宜修此禮。
至于克定歲月,須五府上議,然後奏聞。
"诏曰:"雖蕩清江表,皆臨事者之勞,何足以告成。
方望群後思隆大化,以甯區夏,百姓獲乂,與之休息。
斯朕日夜之望,無所複下諸府矣。
" 瓘等又奏:"臣聞唐虞三代濟世弘功之君,莫不仰承天休,俯協人志,登介丘,履梁父,未有辭焉者,蓋不可讓也。
今陛下勳高百王,德無與二,茂績宏規,巍巍之業,固非臣等所能究論。
而聖旨勞謙,屢自抑損,時至弗應,推美不居,阙皇代之上儀,塞靈祗之款望,何以使大晉之典谟,同風于三五?臣等誠不敢奉诏,請如前奏施行。
"诏曰:"方當共思弘道,以康庶績,且俟他年,無所複紛纭也。
" 王公有司又奏:"自古聖明,光宅四海,封禅名山,著于史籍,作者七十四君矣。
舜禹之有天下也,巡狩四嶽,躬行其道。
《易》著觀俗省方,《禮》有升中于天,《詩》頌陟其高山,皆載在方策。
文王為西伯以服事殷,周公以魯藩列于諸侯,或享于岐山,或有事泰山,徒以聖德,猶得為其事。
自是以來,功薄而僣其義者,不可勝數。
号谥不泯,以至于今。
況高祖宣皇帝肇開王業,海外有截;世宗景皇帝濟以大功,輯甯區夏;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晉,蕩定蜀漢;陛下應期龍興,混一六合,澤被群生,威震無外。
昔漢氏失統,吳蜀鼎峙,兵興以來,近将百年,地險俗殊,人望絕塞。
今不羁之寇,二代而平,非聰明神武,先天弗違,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茲者欤!臣等幸以千載得遭運會,親服大化,目睹太平,至公至美,誰與為讓。
宜祖述先朝,憲章古昔,勒功岱嶽,登封告成,弘禮樂之制,正三雍之典,揚名萬世,以顯祖宗。
是以不勝大願,敢昧死以聞。
請告太常,具禮儀複上。
"诏曰:"所議誠列代之盛事也,然方今未可以爾。
"便報絕之。
哀帝即位,欲尊崇章皇太妃。
桓溫議宜稱太夫人。
尚書仆射江虨議曰:"虞舜體仁孝之性,盡事親之禮,貴為天王,富有四海,而瞽叟無立錐之地,一級之爵。
蒸蒸之心,昊天罔極,甯當忍父卑賤,不以徽号顯之,豈不以子無爵父之道,理窮義屈,靡所厝情者哉!《春秋經》曰'紀季姜歸于京師',《傳》曰'父母之于子,雖為天王後,猶曰吾季姜',言子尊不加父母也。
或以為子尊不加父母,則武王何以追王太王、王季、文王乎?周之三王,德配天地,王迹之興,自此始也。
是以武王仰尋前緒,遂奉天命,追崇祖考,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。
案《禮》'幼不诔長,賤不诔貴'
天子所以巡狩,至于方嶽,燔柴祭天,以告其成功,事似而非也。
谶緯諸說皆雲,王者封泰山,禅梁甫,易姓紀号。
秦漢行其典,前史各陳其制矣。
魏文帝黃初中,護軍蔣濟奏曰:"夫帝王大禮,巡狩為先;昭祖揚祢,封禅為首。
是以自古革命受符,未有不蹈梁父,登泰山,刊無竟之名,紀天人之際者也。
故司馬相如謂有文以來,七十二君,或順所繇于前,謹遺教于後。
太史公曰,主上有聖明而不宣布,有司之過也。
然則元功懿德,不刊梁山之石,無以顯帝王之功,示兆庶不朽之觀也。
語曰,'當君而歎堯舜之美,譬猶人子對厥所生而譽他人之父'。
今大魏承百王之弊亂,拯流遁之艱厄,接千載之衰緒,繼百代之廢業。
始自武文,至于聖躬,所以參成天地之道,綱維人神之化。
上天報應,嘉瑞顯祥,以比往古,無所取喻。
至于曆世迄今,未廢大禮。
雖志在掃盡殘盜,蕩滌餘穢,未遑斯事。
若爾,三苗屈強于江海,大舜當廢東巡之儀;徐夷跳梁于淮泗,周成當止岱嶽之禮。
且去歲破吳虜于江漢,今茲屠蜀賊于隴右,其震蕩内潰,在不複淹,無累于封禅之事也。
此儀久廢,非倉卒所定。
宜下公卿,廣撰其禮,蔔年考時,昭告上帝,以副天下之望。
臣待罪軍旅,不勝大願,冒死以聞。
"诏曰:"聞蔣濟斯言,使吾汗出流足。
自開辟以來,封禅者七十餘君耳。
故太史公曰,雖有受命之君,而功有不洽,是以中間曠遠者千有馀年,近者數百載,其儀阙不可得記。
吾何德之修,敢庶茲乎!濟豈謂世無管仲,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!吾不欺天也。
濟之所言,華則華矣,非助我者也。
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省之而已,勿複有所議,亦不須答诏也。
"天子雖距濟議,而實使高堂隆草封禅之儀,以天下未一,不欲便行大禮,會隆卒,不複行之。
及武帝平吳,混一區宇,太康元年九月庚寅,尚書令衛瓘、尚書左仆射山濤、右仆射魏舒、尚書劉寔、司空張華等奏曰:"臣聞肇自生靈,則有後辟,年載之數,莫之能紀。
立德濟世,揮揚仁風,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,其谥号可知者十有四焉。
沈淪寂寞,曾無遺聲者,不可勝記。
大晉之德,始自重黎,實佐颛顼,至于夏商,世序天地。
其在于周,不失其緒。
金德将升,世濟明聖,外平蜀漢,海内歸心,武功之盛,實由文德。
至于陛下,受命踐阼,弘建大業,群生仰流。
惟獨江湖沅湘之表,兇桀負固,曆代不賓。
神謀獨斷,命将出讨,兵威暫加,數旬蕩定。
羁其鲸鲵,赦其罪逆,雲覆雨施,八方來同,聲教所被,達于四極。
雖黃軒遐征,大禹遠略,周之奕世,何以尚今!若夫玄石素文,底号前載,象以數表,言以事告,雖古《河圖洛書》之徵,不是過也。
宜宣大典,禮中嶽,封泰山,禅梁父,發德号,明至尊,享天休,笃黎庶,勒千載之表,播流後之聲,俾百世之下,莫不興起。
斯帝王之盛業,天人之至望也。
"诏曰:"今逋寇雖殄,外則障塞有警,内則百姓未甯,此盛德之事,所未議也。
" 瓘等又奏曰:"今東漸于海,西被流沙,大漠之陰,日南北戶,莫不通屬,芒芒禹迹,今實過之。
天人之道已周,巍巍之功已著,宜修禮地祗,登封泰山,緻誠上帝,以答人神之願也。
乞如前奏。
"诏曰:"今陰陽未和,刑政未當,百姓未得其所,豈可以勒功告成邪!"诏不許。
瓘等又奏曰:"臣聞處帝王之位者,必有曆運之期,天命之應;濟兆庶之功者,必有盛德之容,告成之典。
無不可誣,有不敢讓,自古道也。
而明诏謙沖,屢辭其禮,雖盛德攸在,推而未居。
夫三公職典天地,實掌人物,國之大事,取議于此。
故漢氏封禅,非是官也,不在其事。
臣等前奏,蓋陳祖考之功,天命又應,陛下之德,合同四海,迹古考今,宜修此禮。
至于克定歲月,須五府上議,然後奏聞。
"诏曰:"雖蕩清江表,皆臨事者之勞,何足以告成。
方望群後思隆大化,以甯區夏,百姓獲乂,與之休息。
斯朕日夜之望,無所複下諸府矣。
" 瓘等又奏:"臣聞唐虞三代濟世弘功之君,莫不仰承天休,俯協人志,登介丘,履梁父,未有辭焉者,蓋不可讓也。
今陛下勳高百王,德無與二,茂績宏規,巍巍之業,固非臣等所能究論。
而聖旨勞謙,屢自抑損,時至弗應,推美不居,阙皇代之上儀,塞靈祗之款望,何以使大晉之典谟,同風于三五?臣等誠不敢奉诏,請如前奏施行。
"诏曰:"方當共思弘道,以康庶績,且俟他年,無所複紛纭也。
" 王公有司又奏:"自古聖明,光宅四海,封禅名山,著于史籍,作者七十四君矣。
舜禹之有天下也,巡狩四嶽,躬行其道。
《易》著觀俗省方,《禮》有升中于天,《詩》頌陟其高山,皆載在方策。
文王為西伯以服事殷,周公以魯藩列于諸侯,或享于岐山,或有事泰山,徒以聖德,猶得為其事。
自是以來,功薄而僣其義者,不可勝數。
号谥不泯,以至于今。
況高祖宣皇帝肇開王業,海外有截;世宗景皇帝濟以大功,輯甯區夏;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晉,蕩定蜀漢;陛下應期龍興,混一六合,澤被群生,威震無外。
昔漢氏失統,吳蜀鼎峙,兵興以來,近将百年,地險俗殊,人望絕塞。
今不羁之寇,二代而平,非聰明神武,先天弗違,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茲者欤!臣等幸以千載得遭運會,親服大化,目睹太平,至公至美,誰與為讓。
宜祖述先朝,憲章古昔,勒功岱嶽,登封告成,弘禮樂之制,正三雍之典,揚名萬世,以顯祖宗。
是以不勝大願,敢昧死以聞。
請告太常,具禮儀複上。
"诏曰:"所議誠列代之盛事也,然方今未可以爾。
"便報絕之。
哀帝即位,欲尊崇章皇太妃。
桓溫議宜稱太夫人。
尚書仆射江虨議曰:"虞舜體仁孝之性,盡事親之禮,貴為天王,富有四海,而瞽叟無立錐之地,一級之爵。
蒸蒸之心,昊天罔極,甯當忍父卑賤,不以徽号顯之,豈不以子無爵父之道,理窮義屈,靡所厝情者哉!《春秋經》曰'紀季姜歸于京師',《傳》曰'父母之于子,雖為天王後,猶曰吾季姜',言子尊不加父母也。
或以為子尊不加父母,則武王何以追王太王、王季、文王乎?周之三王,德配天地,王迹之興,自此始也。
是以武王仰尋前緒,遂奉天命,追崇祖考,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。
案《禮》'幼不诔長,賤不诔貴'