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帝紀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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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詳評議。
"戊戌,有司奏:"大晉繼三皇之蹤,蹈舜禹之迹,應天順時,受禅有魏,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,皆如虞遵唐故事。
"奏可。
冬十月丙午朔,日有蝕之。
丁未,诏曰:"昔舜葬蒼梧,農不易畝;禹葬成紀,市不改肆。
上惟祖考清簡之旨,所徙陵十裡内居人,動為煩擾,一切停之。
"十一月己卯,倭人來獻方物。
并圜丘、方丘于南、北郊,二至之祀合于二郊。
罷山陽公國督軍,除其禁制。
己醜,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為景懷皇後。
辛卯,遷祖祢神主于太廟。
十二月,罷農官為郡縣。
是歲,鳳皇六、青龍十、黃龍九、麒麟各一見于郡國。
三年春正月癸醜,白龍二見于弘農渑池。
丁卯,立皇子衷為皇太子。
诏曰:"朕以不德,托于四海之上,兢兢祗畏,懼無以康濟寓内,思與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于置胤樹嫡,非所先務。
又近世每建太子,寬宥施惠之事,間不獲已,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。
方今世運垂平,将陳之以德義,示之以好惡,使百姓蠲多幸之慮,笃終始之行,曲惠小仁,故無取焉。
鹹使知聞。
"三月戊寅,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。
丁未,晝昏。
罷武衛将軍官。
以李憙為太子太傅。
太山石崩。
夏四月戊午,張掖太守焦勝上言,氐池縣大柳谷口有玄石一所,白畫成文,實大晉之休祥,圖之以獻。
诏以制币告于太廟,藏之天府。
秋八月,罷都護将軍,以其五署還光祿勳。
九月甲申,诏曰:"古者以德诏爵,以庸制祿,雖下士猶食上農,外足以奉公忘私,内足以養親施惠。
今在位者祿不代耕,非所以崇化之本也。
其議增吏俸。
"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。
以太尉何曾為太保,義陽王望為太尉,司空荀顗為司徒。
冬十月,聽士卒遭父母喪者,非在疆場,皆得奔赴。
十二月,徙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。
山陽公劉康來朝。
禁星氣谶緯之學。
四年春正月辛未,以尚書令裴秀為司空。
丙戌,律令成,封爵賜帛各有差。
有星孛于轸。
丁亥,帝耕于藉田。
戊子,诏曰:"古設象刑而衆不犯,今雖參夷而奸不絕,何德刑相去之遠哉!先帝深愍黎元,哀矜庶獄,乃命群後,考正典刑。
朕守遺業,永惟保乂皇基,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。
方今陽春養物,東作始興,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。
又律令既就,班之天下,将以簡法務本,惠育海内。
宜寬有罪,使得自新,其大赦天下。
長吏、郡丞、長史各賜馬一匹。
"二月庚子,增置山陽公國相、郎中令、陵令、雜工宰人、鼓吹車馬各有差。
罷中軍将軍,置北軍中候官。
甲寅,以東海劉儉有至行,拜為郎。
以中軍将軍羊祜為尚書左仆射,東莞王伷為尚書右仆射。
三月戊子,皇太後王氏崩。
夏四月戊戌,太保、睢陵公王祥薨。
己亥,祔葬文明皇後王氏于崇陽陵。
罷振威、揚威護軍官,置左右積弩将軍。
六月甲申朔,诏曰:"郡國守相,三載一巡行屬縣,必以春,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。
見長吏,觀風俗,協禮律,考度量,存問耆老,親見百年。
錄囚徒,理冤枉,詳察政刑得失,知百姓所患苦。
無有遠近,便若朕親臨之。
敦喻五教,勸務農功,勉勵學者,思勤正典,無為百家庸末,緻遠必泥。
士庶有好學笃道,孝弟忠信,清白異行者,舉而進之;有不孝敬于父母,不長悌于族黨,悖禮棄常,不率法令者,糾而罪之。
田疇辟,生業修,禮教設,禁令行,則長吏之能也。
人窮匮,農事荒,奸盜起刑,獄煩,下陵上替,禮義不興,斯長吏之否也。
若長吏在官公廉,慮不及私,正色直節,不飾名譽者,及身行貪穢,謅黩求容,公節不立,而私門日富者,并謹察之。
揚清激濁,舉善彈違,此朕所以垂拱總綱,責成于良二千石也。
於戲戒哉!"秋七月,太山石崩,衆星西流。
戊午,遣使者侯史光循行天下。
己卯,谒崇陽陵。
九月,青、徐、兖、豫四州大水,伊洛溢,合于河,開倉以振之。
诏曰:"雖诏有所欲,及奏得可而于事不便者,皆不可隐情。
"冬十月,吳将施績入江夏,萬郁寇襄陽。
遣太尉義陽王望屯龍陂。
荊州刺史胡烈擊敗郁。
吳将顧容寇郁林,太守毛炅大破之,斬其交州刺史劉俊、将軍修則。
十一月,吳将丁奉等出芍陂,安東将軍汝陰王駿與義陽王望擊走之。
己未,诏王公卿尹及郡國守相,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。
十二月,班五條诏書于郡國:一曰正身,二曰勤百姓,三曰撫孤寡,四曰敦本息末,五曰去人事。
庚寅,帝臨聽訟觀,錄廷尉洛陽獄囚,親平決焉。
扶南、林邑各遣使來獻。
五年春正月癸巳,申戒郡國計吏守相令長,務盡地利,禁遊食商販。
丙申,帝臨聽訟觀錄囚徒,多所原遣。
青龍二見于荥陽。
二月,以雍州隴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、梁州之陰平置秦州。
辛巳,白龍二見于趙國。
青、徐、兖三州水,遣使振恤之。
壬寅,以尚書左仆射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,征東大将軍衛瓘都督青州諸軍事,東莞王伷為鎮東大将軍都督徐州諸軍事。
丁亥,诏曰:"古者歲書群吏之能否,三年而誅賞之。
諸令史前後,但簡遣疏劣,而無有勸進,非黜陟之謂也。
其條勤能有稱尤異者,歲以為常。
吾将議其功勞。
"己未,诏蜀相諸葛亮孫京随才署吏。
夏四月,地震。
五月辛卯朔,鳳皇見于趙國。
曲赦交趾、九真、日南五歲刑。
六月,邺奚官督郭暠上疏陳五事以谏,言甚切直,擢為屯留令,西平人曲路伐登聞彭,言多襖謗,有司奏棄市。
帝曰:"朕之過也。
"舍而不問。
罷鎮軍将軍,複置左右将軍官。
秋七月,延群公,詢谠言。
九月,有星孛于紫宮。
冬十月丙子,以汲郡太守王宏有政績,賜谷千斛。
十一月,追封谥皇弟兆為城陽哀王,以皇子景度嗣。
十二月,诏州郡舉勇猛秀異之才。
六年春正月丁亥朔,帝臨軒,不設樂。
吳将丁奉入渦口,揚州刺史牽弘擊走之。
三月,赦五歲刑已下。
夏四月,白龍二見于東莞。
五月,立壽安亭侯承為南宮王。
六月戊午,秦州刺史胡烈擊叛虜于萬斛堆,力戰,死之。
诏遣尚書石鑒行安西将軍、都督秦州諸軍事,與奮威護軍田章讨之。
秋七月丁酉,複隴右五郡遇寇害者租賦,不能自存者禀貸之。
乙巳,城陽王景度薨。
诏曰:"自泰始以來,大事皆撰錄秘書,寫副。
後有其事,辄宜綴集以為常。
"丁未,以汝陰王駿為鎮西大将軍、都督雍涼二州諸軍事。
九月,大宛獻汗血馬,焉耆來貢方物。
冬十一月,幸辟雍,行鄉飲酒之禮,賜太常博士、學生帛牛酒各有差。
立皇子柬為汝南王。
十二月,吳夏口督、前将軍孫秀帥衆來奔,拜骠騎将軍、開府儀同三司,封會稽公。
戊辰,複置鎮軍官。
七年春正月丙子,皇太子冠,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。
匈奴帥劉猛叛出塞。
二月,孫皓帥衆趨壽陽,遣大司馬望屯淮北以距之。
三月,丙戌,司空、巨鹿公裴秀薨。
癸巳,以中護軍王業為尚書左仆射,高陽王珪為尚書右仆射。
孫秀部将何崇帥衆五千人來降。
夏四月,九真太守董元為吳将虞氾所攻,軍敗,死之。
北地胡寇金城,涼州刺史牽弘讨之。
群虜内叛,圍弘于青山,弘軍敗,死之。
五月,立皇子憲為城陽王。
雍、涼、秦三州饑,赦其境内殊死以下。
閏月,大雩,太官減膳。
诏交趾三郡、南中諸郡無出今年戶調。
六月,诏公卿以下舉将帥各一人。
辛醜,大司馬義陽王望薨。
大雨霖,伊、洛、河溢,流居
"戊戌,有司奏:"大晉繼三皇之蹤,蹈舜禹之迹,應天順時,受禅有魏,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,皆如虞遵唐故事。
"奏可。
冬十月丙午朔,日有蝕之。
丁未,诏曰:"昔舜葬蒼梧,農不易畝;禹葬成紀,市不改肆。
上惟祖考清簡之旨,所徙陵十裡内居人,動為煩擾,一切停之。
"十一月己卯,倭人來獻方物。
并圜丘、方丘于南、北郊,二至之祀合于二郊。
罷山陽公國督軍,除其禁制。
己醜,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為景懷皇後。
辛卯,遷祖祢神主于太廟。
十二月,罷農官為郡縣。
是歲,鳳皇六、青龍十、黃龍九、麒麟各一見于郡國。
三年春正月癸醜,白龍二見于弘農渑池。
丁卯,立皇子衷為皇太子。
诏曰:"朕以不德,托于四海之上,兢兢祗畏,懼無以康濟寓内,思與天下式明王度,正本清源,于置胤樹嫡,非所先務。
又近世每建太子,寬宥施惠之事,間不獲已,順從王公卿士之議耳。
方今世運垂平,将陳之以德義,示之以好惡,使百姓蠲多幸之慮,笃終始之行,曲惠小仁,故無取焉。
鹹使知聞。
"三月戊寅,初令二千石得終三年喪。
丁未,晝昏。
罷武衛将軍官。
以李憙為太子太傅。
太山石崩。
夏四月戊午,張掖太守焦勝上言,氐池縣大柳谷口有玄石一所,白畫成文,實大晉之休祥,圖之以獻。
诏以制币告于太廟,藏之天府。
秋八月,罷都護将軍,以其五署還光祿勳。
九月甲申,诏曰:"古者以德诏爵,以庸制祿,雖下士猶食上農,外足以奉公忘私,内足以養親施惠。
今在位者祿不代耕,非所以崇化之本也。
其議增吏俸。
"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。
以太尉何曾為太保,義陽王望為太尉,司空荀顗為司徒。
冬十月,聽士卒遭父母喪者,非在疆場,皆得奔赴。
十二月,徙宗聖侯孔震為奉聖亭侯。
山陽公劉康來朝。
禁星氣谶緯之學。
四年春正月辛未,以尚書令裴秀為司空。
丙戌,律令成,封爵賜帛各有差。
有星孛于轸。
丁亥,帝耕于藉田。
戊子,诏曰:"古設象刑而衆不犯,今雖參夷而奸不絕,何德刑相去之遠哉!先帝深愍黎元,哀矜庶獄,乃命群後,考正典刑。
朕守遺業,永惟保乂皇基,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。
方今陽春養物,東作始興,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。
又律令既就,班之天下,将以簡法務本,惠育海内。
宜寬有罪,使得自新,其大赦天下。
長吏、郡丞、長史各賜馬一匹。
"二月庚子,增置山陽公國相、郎中令、陵令、雜工宰人、鼓吹車馬各有差。
罷中軍将軍,置北軍中候官。
甲寅,以東海劉儉有至行,拜為郎。
以中軍将軍羊祜為尚書左仆射,東莞王伷為尚書右仆射。
三月戊子,皇太後王氏崩。
夏四月戊戌,太保、睢陵公王祥薨。
己亥,祔葬文明皇後王氏于崇陽陵。
罷振威、揚威護軍官,置左右積弩将軍。
六月甲申朔,诏曰:"郡國守相,三載一巡行屬縣,必以春,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。
見長吏,觀風俗,協禮律,考度量,存問耆老,親見百年。
錄囚徒,理冤枉,詳察政刑得失,知百姓所患苦。
無有遠近,便若朕親臨之。
敦喻五教,勸務農功,勉勵學者,思勤正典,無為百家庸末,緻遠必泥。
士庶有好學笃道,孝弟忠信,清白異行者,舉而進之;有不孝敬于父母,不長悌于族黨,悖禮棄常,不率法令者,糾而罪之。
田疇辟,生業修,禮教設,禁令行,則長吏之能也。
人窮匮,農事荒,奸盜起刑,獄煩,下陵上替,禮義不興,斯長吏之否也。
若長吏在官公廉,慮不及私,正色直節,不飾名譽者,及身行貪穢,謅黩求容,公節不立,而私門日富者,并謹察之。
揚清激濁,舉善彈違,此朕所以垂拱總綱,責成于良二千石也。
於戲戒哉!"秋七月,太山石崩,衆星西流。
戊午,遣使者侯史光循行天下。
己卯,谒崇陽陵。
九月,青、徐、兖、豫四州大水,伊洛溢,合于河,開倉以振之。
诏曰:"雖诏有所欲,及奏得可而于事不便者,皆不可隐情。
"冬十月,吳将施績入江夏,萬郁寇襄陽。
遣太尉義陽王望屯龍陂。
荊州刺史胡烈擊敗郁。
吳将顧容寇郁林,太守毛炅大破之,斬其交州刺史劉俊、将軍修則。
十一月,吳将丁奉等出芍陂,安東将軍汝陰王駿與義陽王望擊走之。
己未,诏王公卿尹及郡國守相,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。
十二月,班五條诏書于郡國:一曰正身,二曰勤百姓,三曰撫孤寡,四曰敦本息末,五曰去人事。
庚寅,帝臨聽訟觀,錄廷尉洛陽獄囚,親平決焉。
扶南、林邑各遣使來獻。
五年春正月癸巳,申戒郡國計吏守相令長,務盡地利,禁遊食商販。
丙申,帝臨聽訟觀錄囚徒,多所原遣。
青龍二見于荥陽。
二月,以雍州隴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、梁州之陰平置秦州。
辛巳,白龍二見于趙國。
青、徐、兖三州水,遣使振恤之。
壬寅,以尚書左仆射羊祜都督荊州諸軍事,征東大将軍衛瓘都督青州諸軍事,東莞王伷為鎮東大将軍都督徐州諸軍事。
丁亥,诏曰:"古者歲書群吏之能否,三年而誅賞之。
諸令史前後,但簡遣疏劣,而無有勸進,非黜陟之謂也。
其條勤能有稱尤異者,歲以為常。
吾将議其功勞。
"己未,诏蜀相諸葛亮孫京随才署吏。
夏四月,地震。
五月辛卯朔,鳳皇見于趙國。
曲赦交趾、九真、日南五歲刑。
六月,邺奚官督郭暠上疏陳五事以谏,言甚切直,擢為屯留令,西平人曲路伐登聞彭,言多襖謗,有司奏棄市。
帝曰:"朕之過也。
"舍而不問。
罷鎮軍将軍,複置左右将軍官。
秋七月,延群公,詢谠言。
九月,有星孛于紫宮。
冬十月丙子,以汲郡太守王宏有政績,賜谷千斛。
十一月,追封谥皇弟兆為城陽哀王,以皇子景度嗣。
十二月,诏州郡舉勇猛秀異之才。
六年春正月丁亥朔,帝臨軒,不設樂。
吳将丁奉入渦口,揚州刺史牽弘擊走之。
三月,赦五歲刑已下。
夏四月,白龍二見于東莞。
五月,立壽安亭侯承為南宮王。
六月戊午,秦州刺史胡烈擊叛虜于萬斛堆,力戰,死之。
诏遣尚書石鑒行安西将軍、都督秦州諸軍事,與奮威護軍田章讨之。
秋七月丁酉,複隴右五郡遇寇害者租賦,不能自存者禀貸之。
乙巳,城陽王景度薨。
诏曰:"自泰始以來,大事皆撰錄秘書,寫副。
後有其事,辄宜綴集以為常。
"丁未,以汝陰王駿為鎮西大将軍、都督雍涼二州諸軍事。
九月,大宛獻汗血馬,焉耆來貢方物。
冬十一月,幸辟雍,行鄉飲酒之禮,賜太常博士、學生帛牛酒各有差。
立皇子柬為汝南王。
十二月,吳夏口督、前将軍孫秀帥衆來奔,拜骠騎将軍、開府儀同三司,封會稽公。
戊辰,複置鎮軍官。
七年春正月丙子,皇太子冠,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。
匈奴帥劉猛叛出塞。
二月,孫皓帥衆趨壽陽,遣大司馬望屯淮北以距之。
三月,丙戌,司空、巨鹿公裴秀薨。
癸巳,以中護軍王業為尚書左仆射,高陽王珪為尚書右仆射。
孫秀部将何崇帥衆五千人來降。
夏四月,九真太守董元為吳将虞氾所攻,軍敗,死之。
北地胡寇金城,涼州刺史牽弘讨之。
群虜内叛,圍弘于青山,弘軍敗,死之。
五月,立皇子憲為城陽王。
雍、涼、秦三州饑,赦其境内殊死以下。
閏月,大雩,太官減膳。
诏交趾三郡、南中諸郡無出今年戶調。
六月,诏公卿以下舉将帥各一人。
辛醜,大司馬義陽王望薨。
大雨霖,伊、洛、河溢,流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