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藝文志第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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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仲尼沒而微言絕,七十子喪而大義乖。
故《春秋》分為五,《詩》分為四,《易》有數家之傳。
戰國從衡,真僞分争,諸子之言紛然殽亂。
至秦患之,乃燔滅文章,以愚黔首。
漢興,改秦之敗,大收篇籍,廣開獻書之路。
迄孝武世,書缺簡脫,禮壞樂崩,聖上喟然而稱曰:“朕甚闵焉!”于是建藏書之策,置寫書之官,下及諸子傳說,皆充秘府。
至成帝時,以書頗散亡,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。
诏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,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,太史令尹鹹校數術,侍醫李柱國校方技。
每一書已,向辄條其篇目,撮其指意,錄而奏之。
會向卒,哀帝複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。
歆于是總群書而奏其《七略》,故有《輯略》,有《六藝略》,有《諸子略》,有《詩賦略》,有《兵書略》,有《術數略》,有《方技略》。
今删其要,以備篇輯。
《易經》十二篇,施、孟、梁丘三家。
《易傳·周氏》二篇。
字王孫也。
《服氏》二篇。
《楊氏》二篇。
名何,字叔元,菑川人。
《蔡公》二篇。
衛人,事周王孫。
《韓氏》二篇。
名嬰。
《王氏》二篇。
名同。
《丁氏》八篇。
名寬,字子襄,梁人也。
《古五字》十八篇。
自甲子至壬子,說《易》陰陽。
《淮南道訓》二篇。
淮南王安聘明《易》者九人,号九師說。
《古雜》八十篇,《雜災異》三十五篇,《神輸》五篇,圖一。
《孟氏京房》十一篇,《災異孟氏京房》六十六篇,五鹿充宗《略說》三篇,《京氏段嘉》十二篇。
《章句》施、孟、梁丘氏各二篇。
凡《易》十三家,二百九十四篇。
《易》曰:“宓戲氏仰觀象于天,俯觀法于地,觀鳥獸之文,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。
”至于殷、周之際,纣在上位,逆天暴物,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,天人之占可得而效,于是重《易》六爻,作上下篇。
孔氏為之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辭》、《文言》、《序卦》之屬十篇。
故曰《易》道深矣,人更三聖,世曆三古。
及秦燔書,而《易》為筮蔔之事,傳者不絕。
漢興,田何傳之。
訖于宣、元,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列于學官,而民間有費、高二家之說,劉向以中《古文易經》校施、孟、梁丘經,或脫去“無咎”、“悔亡”,唯費氏經與古文同。
《尚書古文經》四十六卷。
為五十七篇。
《經》二十九卷。
大、小夏侯二家。
《歐陽經》三十二卷。
《傳》四十一篇。
《歐陽章句》三十一卷。
大、小《夏侯章句》各二十九卷。
大、小《夏侯解故》二十九篇。
《歐陽說義》二篇。
劉向《五行傳記》十一卷。
許商《五行傳記》一篇。
《周書》七十一篇。
周史記。
《議奏》四十二篇。
宣帝時石渠論。
凡《書》九家,四百一十二篇。
入劉向《稽疑》一篇。
《易》曰:“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
”故《書》之所起遠矣,至孔子纂焉,上斷于堯,下訖于秦,凡百篇,而為之序,言其作意。
秦燔書禁學,濟南伏生獨壁藏之。
漢興亡失,求得二十九篇,以教齊魯之間。
訖孝宣世,有《歐陽》、《大小夏侯氏》,立于學官。
《古文尚書》者,出孔子壁中。
武帝末,魯共王懷孔子宅,欲以廣其宮。
而得《古文尚書》及《禮記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孝經》凡數十篇,皆古字也。
共王往入其宅,聞鼓琴瑟鐘磬之音,于是俱,乃止不壞。
孔安國者,孔子後也,悉得其書,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
安國獻之。
遭巫蠱事,未列于學官。
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、大小夏侯三家經文,《酒诰》脫簡一,《召诰》脫簡二。
率簡二十五字者,脫亦二十五字,簡二十二字者,脫亦二十二字,文字異者七百有餘,脫字數十。
《書》者,古之号令,号令于衆,其言不立具,則聽受施行者弗曉。
古文讀應爾雅,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。
《詩經》二十八卷,魯、齊、韓三家。
《魯故》二十五卷。
《魯說》二十八卷。
《齊後氏故》二十卷 《齊孫氏故》二十七卷。
《齊後氏傳》三十九卷。
《齊孫氏傳》二十八卷。
《齊雜記》十八卷。
《韓故》三十六卷。
《韓内傳》四卷。
《韓外傳》六卷。
《韓說》四十一卷。
《毛詩》二十九卷。
《毛詩故訓傳》三十卷。
凡《詩》六家,四百一十六卷。
《書》曰:“詩言志,歌詠言。
”故哀樂之心感,而歌詠之聲發。
誦其言謂之詩,詠其聲謂之歌。
故古有采詩之官,王者所以觀風俗,知得失,自考正也。
孔子純取周詩,上采殷,下取魯,凡三百五篇,遭秦而全者,以其諷誦,不獨在竹帛故也。
漢興,魯申公為《詩》訓故,而齊轅固、燕韓生皆為之傳。
或取《春秋》,采雜說,鹹非其本義。
與不得已,魯最為近之。
三家皆列于學官。
又有毛公之學,自謂子夏所傳,而河間獻王好之,未得立。
《禮古經》五十六卷,《經》十七篇。
後氏、戴氏。
《記》百三十一篇。
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。
《明堂陰陽》三十三篇。
古明堂之遺事。
《王史氏》二十一篇。
七十子後學者。
《曲台後倉》九篇。
《中庸說》二篇。
《明堂陰陽說》五篇。
《周官經》六篇。
王莽時劉歆置博士。
《周官傳》四篇。
《軍禮司馬法》百五十五篇。
《古封禅群祀》二十二篇。
《封彈議對》十九篇。
武帝時也。
《漢封禅群祀》三十六篇。
《議奏》三十八篇。
石渠。
凡《禮》十三家,五百五十五篇。
入《司馬法》一家,百五十五篇。
《易》曰:“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,禮義有所錯。
”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,至周曲為之防,事為之制,故曰:“禮經三百,威儀三千。
”及周之衰,諸侯将逾法度,惡其害己,皆滅去其籍,自孔子時而不具,至秦大壞。
漢興,魯高堂生傳《士禮》十七篇。
訖孝宣世,後倉最明。
戴德、戴聖、慶普皆其弟子,三家立于學官。
《禮古經》者,出于魯淹中及孔氏,與十七篇文相似,多三十九篇。
及《明堂陰陽》、《王史氏記》所見,多天子、諸侯、卿、大夫之制,雖不能備,猶瘉倉等推《士禮》而緻于天子之說。
《樂記》二十三篇。
《王禹記》二十四篇。
《雅歌詩》四篇。
《雅琴趙氏》七篇。
名定,勃海人,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。
《雅琴師氏》八篇。
名中,東海人,傳言師曠後。
《雅琴龍氏》九十九篇。
名德,梁人。
凡《樂》六家,百六十五篇。
出淮南劉向等《琴頌》七篇。
《易》曰:“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享祖考。
”故自黃帝下至三代,樂各有名。
孔子曰:“安上治民,莫善于禮;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
”二者相與并行。
周衰俱壞,樂尤微眇,以音律為節,又為鄭、衛所亂,故無遺法。
漢興,制氏以雅樂聲津,世在樂宮,頗能紀其铿锵鼓舞,而不能言其義。
六國之君,魏文侯最為好古,孝文時得其樂入窦公,獻其書,乃《周官·大宗伯》之《大司樂》章也。
武帝時,河間獻王好儒,與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諸子言樂事者,以作《樂記》,獻八佾之舞,與制氏不相遠。
其内史丞王定傳之,以授常山王禹。
禹,成帝時為谒者,數言其義,獻二十四卷記。
劉向校書,得《樂記》二十三篇。
與禹不同,其道浸以益微。
《春秋古經》十二篇,《經》十一卷。
公羊、穀梁二家。
《左氏傳》三十卷。
左丘明,魯太史。
《公羊傳》十一卷。
公羊子,齊人。
《穀梁傳》十一卷。
穀梁子,魯人。
《鄒氏傳》十一卷。
《夾氏傳》十一卷。
有錄無書。
《左氏微》二篇。
《铎氏微》三篇。
楚太傅铎椒也。
《張氏微》十篇。
《虞氏微傳》二篇。
趙相虞卿。
《公羊外傳》五十篇。
《穀梁外傳》二十篇。
《公羊章句》三十八篇。
《穀梁章句》三十三篇。
《公羊雜記》八十三篇。
《公羊顔氏記》十一篇。
《公羊董仲舒治獄》十六篇。
《議奏》三十九篇。
石渠論。
《國語》二十一篇。
左丘明著。
《新國語》五十四篇。
劉向分《國語》。
《世本》十五篇。
古史官記黃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。
《戰國策》三十三篇。
記春秋後。
《奏事》二十篇。
秦時大臣奏事,及刻石名山文也。
《楚漢春秋》九篇。
陸賈所記。
《太史公》百三十篇。
十篇有錄無書。
馮商所續《太史公》七篇。
《太古以來年紀》二篇。
《漢著記》百九十卷。
《漢大年紀》五篇。
凡《春秋》二十三家,九百四十八篇。
省《太史公》四篇。
古之王者世有史官。
君舉必書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
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,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
周室既微,載籍殘缺,仲尼思存前聖之業,乃稱曰:“夏禮吾能言之,杞不足征也;殷禮吾能言之,宋不足征也。
文獻不足故也,足則吾能征之矣。
”以魯周公之國,禮文備物,史官有法,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,據行事,仍人道,因興以立功,就敗以成罰,假日月以定曆數,借朝聘以正禮樂。
有所褒諱貶損,不可書見,口授弟子,弟子退而異言。
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,以失其真,故論本事而作傳,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。
《春秋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,有威權勢力,其事實皆形于傳,是
故《春秋》分為五,《詩》分為四,《易》有數家之傳。
戰國從衡,真僞分争,諸子之言紛然殽亂。
至秦患之,乃燔滅文章,以愚黔首。
漢興,改秦之敗,大收篇籍,廣開獻書之路。
迄孝武世,書缺簡脫,禮壞樂崩,聖上喟然而稱曰:“朕甚闵焉!”于是建藏書之策,置寫書之官,下及諸子傳說,皆充秘府。
至成帝時,以書頗散亡,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。
诏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,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,太史令尹鹹校數術,侍醫李柱國校方技。
每一書已,向辄條其篇目,撮其指意,錄而奏之。
會向卒,哀帝複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。
歆于是總群書而奏其《七略》,故有《輯略》,有《六藝略》,有《諸子略》,有《詩賦略》,有《兵書略》,有《術數略》,有《方技略》。
今删其要,以備篇輯。
《易經》十二篇,施、孟、梁丘三家。
《易傳·周氏》二篇。
字王孫也。
《服氏》二篇。
《楊氏》二篇。
名何,字叔元,菑川人。
《蔡公》二篇。
衛人,事周王孫。
《韓氏》二篇。
名嬰。
《王氏》二篇。
名同。
《丁氏》八篇。
名寬,字子襄,梁人也。
《古五字》十八篇。
自甲子至壬子,說《易》陰陽。
《淮南道訓》二篇。
淮南王安聘明《易》者九人,号九師說。
《古雜》八十篇,《雜災異》三十五篇,《神輸》五篇,圖一。
《孟氏京房》十一篇,《災異孟氏京房》六十六篇,五鹿充宗《略說》三篇,《京氏段嘉》十二篇。
《章句》施、孟、梁丘氏各二篇。
凡《易》十三家,二百九十四篇。
《易》曰:“宓戲氏仰觀象于天,俯觀法于地,觀鳥獸之文,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類萬物之情。
”至于殷、周之際,纣在上位,逆天暴物,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,天人之占可得而效,于是重《易》六爻,作上下篇。
孔氏為之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辭》、《文言》、《序卦》之屬十篇。
故曰《易》道深矣,人更三聖,世曆三古。
及秦燔書,而《易》為筮蔔之事,傳者不絕。
漢興,田何傳之。
訖于宣、元,有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氏列于學官,而民間有費、高二家之說,劉向以中《古文易經》校施、孟、梁丘經,或脫去“無咎”、“悔亡”,唯費氏經與古文同。
《尚書古文經》四十六卷。
為五十七篇。
《經》二十九卷。
大、小夏侯二家。
《歐陽經》三十二卷。
《傳》四十一篇。
《歐陽章句》三十一卷。
大、小《夏侯章句》各二十九卷。
大、小《夏侯解故》二十九篇。
《歐陽說義》二篇。
劉向《五行傳記》十一卷。
許商《五行傳記》一篇。
《周書》七十一篇。
周史記。
《議奏》四十二篇。
宣帝時石渠論。
凡《書》九家,四百一十二篇。
入劉向《稽疑》一篇。
《易》曰:“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
”故《書》之所起遠矣,至孔子纂焉,上斷于堯,下訖于秦,凡百篇,而為之序,言其作意。
秦燔書禁學,濟南伏生獨壁藏之。
漢興亡失,求得二十九篇,以教齊魯之間。
訖孝宣世,有《歐陽》、《大小夏侯氏》,立于學官。
《古文尚書》者,出孔子壁中。
武帝末,魯共王懷孔子宅,欲以廣其宮。
而得《古文尚書》及《禮記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孝經》凡數十篇,皆古字也。
共王往入其宅,聞鼓琴瑟鐘磬之音,于是俱,乃止不壞。
孔安國者,孔子後也,悉得其書,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
安國獻之。
遭巫蠱事,未列于學官。
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、大小夏侯三家經文,《酒诰》脫簡一,《召诰》脫簡二。
率簡二十五字者,脫亦二十五字,簡二十二字者,脫亦二十二字,文字異者七百有餘,脫字數十。
《書》者,古之号令,号令于衆,其言不立具,則聽受施行者弗曉。
古文讀應爾雅,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。
《詩經》二十八卷,魯、齊、韓三家。
《魯故》二十五卷。
《魯說》二十八卷。
《齊後氏故》二十卷 《齊孫氏故》二十七卷。
《齊後氏傳》三十九卷。
《齊孫氏傳》二十八卷。
《齊雜記》十八卷。
《韓故》三十六卷。
《韓内傳》四卷。
《韓外傳》六卷。
《韓說》四十一卷。
《毛詩》二十九卷。
《毛詩故訓傳》三十卷。
凡《詩》六家,四百一十六卷。
《書》曰:“詩言志,歌詠言。
”故哀樂之心感,而歌詠之聲發。
誦其言謂之詩,詠其聲謂之歌。
故古有采詩之官,王者所以觀風俗,知得失,自考正也。
孔子純取周詩,上采殷,下取魯,凡三百五篇,遭秦而全者,以其諷誦,不獨在竹帛故也。
漢興,魯申公為《詩》訓故,而齊轅固、燕韓生皆為之傳。
或取《春秋》,采雜說,鹹非其本義。
與不得已,魯最為近之。
三家皆列于學官。
又有毛公之學,自謂子夏所傳,而河間獻王好之,未得立。
《禮古經》五十六卷,《經》十七篇。
後氏、戴氏。
《記》百三十一篇。
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。
《明堂陰陽》三十三篇。
古明堂之遺事。
《王史氏》二十一篇。
七十子後學者。
《曲台後倉》九篇。
《中庸說》二篇。
《明堂陰陽說》五篇。
《周官經》六篇。
王莽時劉歆置博士。
《周官傳》四篇。
《軍禮司馬法》百五十五篇。
《古封禅群祀》二十二篇。
《封彈議對》十九篇。
武帝時也。
《漢封禅群祀》三十六篇。
《議奏》三十八篇。
石渠。
凡《禮》十三家,五百五十五篇。
入《司馬法》一家,百五十五篇。
《易》曰:“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,禮義有所錯。
”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,至周曲為之防,事為之制,故曰:“禮經三百,威儀三千。
”及周之衰,諸侯将逾法度,惡其害己,皆滅去其籍,自孔子時而不具,至秦大壞。
漢興,魯高堂生傳《士禮》十七篇。
訖孝宣世,後倉最明。
戴德、戴聖、慶普皆其弟子,三家立于學官。
《禮古經》者,出于魯淹中及孔氏,與十七篇文相似,多三十九篇。
及《明堂陰陽》、《王史氏記》所見,多天子、諸侯、卿、大夫之制,雖不能備,猶瘉倉等推《士禮》而緻于天子之說。
《樂記》二十三篇。
《王禹記》二十四篇。
《雅歌詩》四篇。
《雅琴趙氏》七篇。
名定,勃海人,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。
《雅琴師氏》八篇。
名中,東海人,傳言師曠後。
《雅琴龍氏》九十九篇。
名德,梁人。
凡《樂》六家,百六十五篇。
出淮南劉向等《琴頌》七篇。
《易》曰:“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享祖考。
”故自黃帝下至三代,樂各有名。
孔子曰:“安上治民,莫善于禮;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
”二者相與并行。
周衰俱壞,樂尤微眇,以音律為節,又為鄭、衛所亂,故無遺法。
漢興,制氏以雅樂聲津,世在樂宮,頗能紀其铿锵鼓舞,而不能言其義。
六國之君,魏文侯最為好古,孝文時得其樂入窦公,獻其書,乃《周官·大宗伯》之《大司樂》章也。
武帝時,河間獻王好儒,與毛生等共采《周官》及諸子言樂事者,以作《樂記》,獻八佾之舞,與制氏不相遠。
其内史丞王定傳之,以授常山王禹。
禹,成帝時為谒者,數言其義,獻二十四卷記。
劉向校書,得《樂記》二十三篇。
與禹不同,其道浸以益微。
《春秋古經》十二篇,《經》十一卷。
公羊、穀梁二家。
《左氏傳》三十卷。
左丘明,魯太史。
《公羊傳》十一卷。
公羊子,齊人。
《穀梁傳》十一卷。
穀梁子,魯人。
《鄒氏傳》十一卷。
《夾氏傳》十一卷。
有錄無書。
《左氏微》二篇。
《铎氏微》三篇。
楚太傅铎椒也。
《張氏微》十篇。
《虞氏微傳》二篇。
趙相虞卿。
《公羊外傳》五十篇。
《穀梁外傳》二十篇。
《公羊章句》三十八篇。
《穀梁章句》三十三篇。
《公羊雜記》八十三篇。
《公羊顔氏記》十一篇。
《公羊董仲舒治獄》十六篇。
《議奏》三十九篇。
石渠論。
《國語》二十一篇。
左丘明著。
《新國語》五十四篇。
劉向分《國語》。
《世本》十五篇。
古史官記黃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。
《戰國策》三十三篇。
記春秋後。
《奏事》二十篇。
秦時大臣奏事,及刻石名山文也。
《楚漢春秋》九篇。
陸賈所記。
《太史公》百三十篇。
十篇有錄無書。
馮商所續《太史公》七篇。
《太古以來年紀》二篇。
《漢著記》百九十卷。
《漢大年紀》五篇。
凡《春秋》二十三家,九百四十八篇。
省《太史公》四篇。
古之王者世有史官。
君舉必書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
左史記言,右史記事,事為《春秋》,言為《尚書》,帝王靡不同之。
周室既微,載籍殘缺,仲尼思存前聖之業,乃稱曰:“夏禮吾能言之,杞不足征也;殷禮吾能言之,宋不足征也。
文獻不足故也,足則吾能征之矣。
”以魯周公之國,禮文備物,史官有法,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,據行事,仍人道,因興以立功,就敗以成罰,假日月以定曆數,借朝聘以正禮樂。
有所褒諱貶損,不可書見,口授弟子,弟子退而異言。
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,以失其真,故論本事而作傳,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。
《春秋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,有威權勢力,其事實皆形于傳,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