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編 霸占 鄰舍争占小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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樞,三月将小馬寄養,不料死去,已經數月,忿殷身駒并育,伊馬獨死。

    妄··捏騙馬不與,竦告爺台。

    竊思駒原有母,物豈堪賴?強欲騙生償死,冤屈何伸?叩天白冤。

    上訴。

     郭爺見了訴詞,問曰:“爾馬果并育兩駒乎?”葛殷曰:“果然雙生兩駒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沈樞果亦以駒寄爾養乎?”葛殷曰:“三月他牝馬死了,果将幼駒仰小人看養。

    養至六月死去。

     小的失于報信,所以有今日之争。

    ”沈樞曰:“他家止生一駒,并小人的,才是兩駒。

    怎麼把小人的亦認作他的?”郭爺叫手下帶馬前來,說:“爾二個俱不必争,我自能識得真僞。

    ”叫把兩駒綁在兩廊柱上,卻把牝馬,系在中央月台之上。

    令人将兩駒任意鞭撻,且看牝馬如何?隻見小駒被撻之時,那牝馬隻咆哮,趨顧東邊之駒。

    郭爺又叫将兩駒放開,隻見那牝馬,與東邊之駒沾作一塊,似相眷戀之意。

    那西邊小駒,一直向外走去,牝馬亦不知顧惜。

    郭爺看破,叫二人上堂問曰:“爾看那畜生,親者便相垂念,其非己出者,略不介意。

    沈樞何得執葛殷之駒而不還乎?本該問爾大罪,姑罰不應。

    以戒爾後。

    ”判曰:系馬千驷弗視,義利分明。

    千乘棄而不顧,身家清白。

     今葛殷惟知貪昧,不恤比鄰,一駒能值幾何?意圖白賴。

     千金難買鄰舍,心全未思。

    寄養者把重,蓋在親情。

    捏死者詐誕,妄欺天理。

    葛殷拟問不應,沈樞領馬自牧。

    立案在公懲俗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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