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編 霸占 佃戶争占耕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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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私将他牛打傷,看他哪個傷心,便來報我。

    ”皂隸于通出去,見牛系在府前店鋪門首。

    于通遂叫鋪中人客人:“你與我将此牛重打幾下,我買酒請你!”客人曰:“不要惹禍。

    ”于通曰:“有我在此,不怕他!”客人乃佯罵曰:“什麼人将牛系我店前。

    ”即拿起大棍,将牛連槌幾下。

    石尚友連忙上前,護住道:“你不要打傷我牛,我即牽開便是。

    ”吳茂在旁,隻作不看見一般。

    于通即入府内,将打牛之事報知郭爺。

    郭爺即叫帶争牛的來問。

    二人帶牛俱至府内。

    郭爺問吳茂曰:“此牛爾還未曾着了價錢,還是讨來養的。

    隻是爾見這牛又能耕田,又能生子,又肯長成,故此不肯把還尚友。

    此情是實。

    ”吳茂曰:“小的委的去銀一兩五錢與他買來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既是你買的,怎麼全然不愛惜?”吳茂曰:“小的常時珍重此牛,朝夕不倦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你既珍重,怎麼才時鋪人打牛,你乃袖手不顧?此可謂珍重乎?你可直直招來,我饒你打!若再強争,三十大闆,重責不恕!”吳茂見郭爺識出奸情,遂不應聲,乃直供曰:“小的不合養他耕牛,既得其子,又欲占其母,貪心不足。

    所供是實。

    ”郭爺見他認了,即饒了他刑。

    判曰:審得吳茂租石尚友母牛看養,原為耕田計,而實非出價買斷也。

    養過二年,牛已生犢,則茂喜力耕有資,而孳息又倍矣。

    見石來取,豈不大拂其仰望之初心乎?故強争償價,執牛不還。

    宜乎!愚夫之見利迷心,而不知久假不歸,有明訓也。

    若系己牛,驟前遭棰,胡為有隐、不隐之異情乎?牛還舊主。

    吳茂欺心妄賴,取供不準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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