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編 奸淫 江頭擒拿盜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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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風俗,婦女雅好諸寺燒香,尊敬和尚,動辄稱為阿公,無分内外皆相見。

     一日,郭公巡杭,坐院理案,時夜事煩,假寐案上。

    夢見身到江頭,遇群僧十人,最後一小僧跪泣,似有所訴。

    既覺遂不去睡。

    迨至天明,叫幾個牢子,吩咐曰:“你去立于過江要路,倘遇群僧有十人數者,即言本官喜齋僧人,必要邀至公廳。

    ”牢子領命,即去伺候于江頭。

    果有遊僧十人過江而來。

     牢子依郭爺之言,上前緻詞。

    僧相顧駭愕,姑與入見。

    郭爺曰:“我素好齋僧,但一時未備。

    ”乃喚群吏人,各領一僧具齋。

    僧不得已,各就吏廳受齋。

    惟一最少僧不遣,郭爺帶之入衙。

     具五刑,謂少僧曰:“爾之情狀,我已盡知,速速直言,吾赦爾刑。

    ”少僧即垂淚泣曰:“妾非僧人,乃山西遼州杜榆縣人。

     父黎永昌,貢士出身,選廣西全州知州,帶母親及婢女二口,家僮二口之任。

    來至鄱陽湖,遇此九個強僧,盡劫财物,一家皆遭殺害。

    惟留妾一人,削發為僧,雲遊江湖,冤遭輪流奸污。

    妾不肯遽死者,以父母大仇未雪,正圖乘間伸此不共戴天之仇。

     今遇老爺拿究,正小妾伸冤之日。

    ”言罷大哭不止。

    郭爺曰:“爾且在我衙門暫住。

    ”遂出堂吩咐兵快曰:“适才九僧乃江湖強盜,我已哄在各吏房吃齋。

    這僧人既是強盜,恐怕他有妖法。

     你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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