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編 伸冤 水蛙為人鳴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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淳安縣三山街,有一富戶塗隆,五十而無子。

    常帶銀數十兩在身,但遇人拿飛走水陸之物,便買之放生。

    一日,行到茶園地方,四五個拿水蛙之人,各拿有二三百在布袋中。

    塗隆便問那衆人,将銀與他買,問該幾多價錢。

    其人曰:“總是五分一百個。

    今我五人共有三千個,該銀一兩五錢。

    ”塗隆乃展開銀包,秤銀一兩五錢與衆人。

    買了水蛙,遂放于大溪去了。

     那衆人看見塗隆身上帶有二十餘兩銀子,便起謀心,趕到中途茂竹林内無人之處,遂将塗隆把泥土塞于七孔,丢在山坑之内。

    衆人解其銀而去,仍釣于大溪之傍。

     适郭爺出巡嚴州,道經竹林邊過。

    時方近午,衆人夫俱放轎,少憩于竹林之下。

    隻聽林内蛙鳴雜沓,喧鬧不已。

    郭爺問曰:“那裡水蛙,這等鳴号不已?”即叫皂隸去看來。

    皂隸走到蛙鳴之處,見一人死在泥坑,群蛙俱在屍上扒土。

    皂隸轉來回複郭爺。

    郭爺乃親打轎到屍邊去看,果見蛙皆跳躍悲鳴。

    郭爺曰:“此必釣蛙之人謀死此人。

    ”叫皂隸去溪邊:“看有釣蛙之人,可俱與我拿來。

    ”皂隸走到水邊,隻見四五人尚在溪邊未去。

    皂隸叫曰:“郭爺這裡買水蛙,爾衆可速拿來!”衆人隻道郭爺真買水蛙,都到郭爺轎前。

    郭爺開口曰:“爾衆人都是幾時在此釣水蛙?”衆人曰:“皆今日在此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爾衆人俱在此釣蛙,這裡山坑謀死一人,是爾衆人哪一個下手,直直供來,免受刑法!”衆人見說謀死人命,便覺面黃口青,魂不着體,期期對曰:“小的在溪中釣蛙,并未見有謀人之事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那人明明是你謀死,還要口強。

    皂隸與我搜查身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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