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編 劫盜 賭博謀殺童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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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民壯,押之到省,解見郭爺。

     郭爺見解上賊來到,即吩咐禁子,擺布刑具,并取霍鎮周對理。

    郭爺問曰:“半夜搶銀害命,從直招來!”谷維嘉曰:“小的店中賣酒營生,并未幹甚虧心之事!”房有容曰:“小的終日賣菜,亦未知有甚謀害之事!”郭爺曰:“冷誠、餘志,你怎麼拿住他們!”冷誠曰:“小人二更時分,藏起一個,把一個裝作醉漢,身背包袱,亦往東門街上行去。

    果見這一個賊便來搶我包袱,被小人一時打翻在地。

    這個賊人來救,又被餘志走出擒獲。

    因此拿到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禁子取腦箍過來。

    ”叫把二賊箍起。

    房有容受刑不過,哭曰:“謀死蒲安邦,全不幹小人之事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爾且從直供來。

    ”房有容曰:“小人與谷維嘉,在賭博房賭輸回來,見蒲安邦一個執燈獨行。

    谷維嘉見他是小厮,初意隻說去拖他一件衣服遮羞。

    小人一邊止他,谷維嘉不容小人分說,上前即把蒲安邦揪住,摸他袖内有銀一包,遂隻搶銀。

    安邦拚死扯住,谷維嘉不得脫,用腳連踢幾下,登時氣絕。

    又恐吓小的不要說出,若有人知,便要扳小的同謀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爾明知情不舉,但是未分财,姑從輕例。

    谷維嘉既搶銀又害其命,仍複不悛,複奪牢子包袱,叫皂隸重打四十。

    ”霍鎮周曰:“乞爺爺追谷賊搶奪之銀!”郭爺曰:“當時所謀之銀,放在哪裡?”谷維嘉曰:“銀方入手,第二日又賭幹淨,毫厘無在。

    ”郭爺勸鎮周:“不必追銀子也罷。

    ”遂将谷維嘉上了長闆,秋後處斬。

    房有容杖一百,徒三年,問發平順驿擺站。

     蒲之傑聞得郭宗師代子伸冤,謹入道來拜謝。

    郭爺斷罷,将罪人俱發回本縣。

    判曰:審得谷維嘉、房不容,不事農業貿易,專以賭博度日。

     錢歸頭首,債累己身。

    不思改心易慮,敢為戕命擄财。

    見安邦半夜獨行,逞雄心數腳踢死。

    惟知劫銀賣賭,渾忘人命關天。

    谷親下手,大辟無疑。

    房不與謀,拟徒姑恕。

    犯人解縣認罰。

    知縣罰俸三月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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