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編 謀害 井中究出兩屍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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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為父,你心何安?施明告此大狀,爾将何以對理?”廿五被父大罵,乃不得已,隻得帶病入府訴狀。

     訴狀:客人方廿五,系浙江開化人,訴為辨冤事。

    痛身孤客,病害相思,用銀十兩,買施明妻江氏救病,約以夜會,尚未出門,适父方廷遠到,未敢赴約。

    當夜明妻不知何人砍死,盜去頭首,嫁禍身父。

    哭思子買奸情,豈容父識?奸情既遂,安忍殺人?懇洞燭冤情,生死感恩。

    叩訴。

     邵府尊準了方廿五訴詞,遂出牌拘原、被告赴審。

    施明曰:“我妻從來無有外交,左右鄰裡人人通知,隻因廿五貪妻成病,将銀十兩私求買奸,妻身既污,妻命又喪,妻首無存,非廿五恨殺我妻,必方廷懷怨下此毒手,安能推得他人?”廿五亦曰:“我若恨殺他妻子,當在未遂謀之先。

    今既明白将銀爾夫婦,何故又去殺她?況此私情,我父初到,怎得遽知?殺爾妻者,必是仇人。

    ”邵府尊乃究左右鄰人,衆幹證皆曰:“此婦素無外交,不知何人殺死。

    即廿五買奸之情,當初亦隻施明自知,他人全未識得。

    ”邵府尊曰:“此婦平素既是平生清潔,又無外交,獨廿五買奸,必是廿五害她性命。

    好将頭來還他,免得受刑。

    ” 廿五泣曰:“他人殺死他妻子,我哪裡去讨頭來還他?”邵府尊曰:“你不招認,叫将夾棍夾起來!”廿五死也不認。

    邵府尊曰:“且将監候再問。

    ” 到了一載,适楊大巡委郭四府清理刑獄,方廷乃置酒邀施明飲曰:“我兒與爾平素相好,決不忍害你令政!今你令政死者不能複生,不如擇個上等的女子,我出禮銀與你續弦,你去府中遞一息狀,放我兒子出來也罷!”施明應允,果到府遞息狀。

    适郭爺到堂,傳衆囚去審。

    “見施明息辭,遂不許息,乃曰:“人命至重,何可容息?我當為爾鞫問明白!”即發牌拘其鄰右問曰:“婦人平生不與人通情,獨許廿五買奸,則殺之者必廿五也,定拟填命!”即将廿五重打三十收監。

    随差皂隸周泮曰:“爾去街上密訪,看有誰人說廿五死罪冤枉,即拘來見我。

    ”周泮上街去,見人人皆雲:“此婦被殺不明,又失去了頭,若謂非廿五殺他,彼夜又無他人,着實可疑可怪。

    ”甘燃有一徒弟問曰:“廿五問成死罪,不知當否?”甘燃喝曰:“莫管閑事,隻管做你的漆,世上屈了多少人?”周泮聽得甘燃罵徒弟,即把甘燃拿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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