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編 謀害 木匠謀害二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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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其人曰:“如此卻好。

    ”客人得知于心,轉來歇了。

     及至天明,道人備辦衣棺,收葬二客之屍。

    蕭重及地方諸人俱來看證。

    廖子成取水洗過父、叔之屍,入殓。

    客人亦向前去看傷痕。

    客人仔細一看,見是斧頭砍碎;再把衣服一看,見沾有幾片木屑,隻藏在于心。

    星忙轉府,将始末之事報知郭爺。

     郭爺曰:“此即木匠謀死無疑。

    ”次日又着孔和拘道人一幹人犯再審。

    郭爺喝将道人重打十闆,道人曰:“小的無罪!”郭爺曰:“爾請木匠造庵,怎麼瞞我?”道人曰:“老爺未曾問及,小的不敢亂說。

    果蕭重、王遠就是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爾是木匠?”蕭重曰:“小的便是。

    ”郭爺曰:“爾說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,這是怎麼說?”蕭重吃了一驚,正思量答對,郭爺又問曰:“‘師父、師父,老爺曾問你否?’此是什麼意思?”隻見蕭、王二賊登時面色變了。

    郭爺又問曰:“你那殺人斧頭,放在哪裡?” 蕭、王二賊強辯曰:“小人是客人至親鄉裡,他若來投宿,還要看顧他,怎敢下此毒手?”郭爺曰:“還是銀子你更親,哪有些鄉親?左右與我将此二賊夾起,着實敲來。

    ”二賊捱刑不認。

    郭爺曰:“死屍身上木屑哪裡來的?着實與我夾起。

    ”二賊熬刑不過,隻得招認:半夜酒醉,蕭重用謀,王遠用斧劈死是實。

    贓銀二百五十兩,王遠、易俊、阮乾各付銀三十兩,遺下皆蕭重獨得。

    造謀蕭重,下手王遠,擡屍四人同在,餘皆不知。

    郭爺即叫快拘易、阮二賊,并取贓銀到來。

    不一時間,拿得銀、賊俱到。

    郭爺令廖子成領銀歸家,即将四賊每個各打四十,釘了長闆,解道定罪。

    道人、諸幹證無幹,皆放歸家。

    具由解道。

    判曰:審得廖子成父、叔三人,以黑夜匍匐,投店失伴。

    木匠蕭重以鄉裡留宿,蓋以他鄉故知故也。

    見财動謀,灌醉行殺,而遺其屍于松林。

    又以木廠人不見其來,而半夜人不識其去也。

    子早尋父,自宜波及道人。

    若不遣人默訪其語、默驗其傷,幾何而不兔脫雉羅乎?斧痕、木屑、老爺之問,其殆天厭兇德,而不滅其真贓乎?蕭、王合加極刑,易、阮拟就大辟。

    銀給廖子成。

    道人鄭法海諸幹證釋放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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