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七五回 無案賴子挾仇報 賢令尹據禀登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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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他昨日回來,帶有銀兩。

    你帶我前去買口杉木的棺材,并那衣服等件。

    這驚動官府之事,我是不做。

    兒子已死,不能冤枉媳婦了。

    他平時與我片刻不離,而且連大門不出,哪裡會有此事?”李賀勞看他姑母如此,冷笑道:“常言道:『私鹽抱緊越好賣。

    』她做的事,你怎能知道許多?表兄身死不明,我若不代他申冤,外人還要罵我。

    照此看來,謀害親夫,已是可怕,随後再将你老害死,我們這般親戚擔當不起。

    天下也未見過兒子為媳婦害死,我們不去申冤,反說媳婦是個好人,豈不令人可惱?”他兩人在外面講,王氏在裡面早已聽見。

    知他欲報前仇,趕着出來,對他婆婆說道:“自古婦人『出嫁從夫』,這四字我也知道。

    現在你兒子已死,我裡外全無望想,居心一死,相從地下。

    但是他這身死不明,連我也不明白,既然叔叔告官,此事甚好。

    聽說這縣太爺也是一個清官,果能将此事審明,那時媳婦雖剮雖剁,也是甘心,對得起你兒子了;不然目下雖死,還落個不美之名,還說我畏罪身死呢!”說罷,不禁大哭,反催李賀芳前去報案。

     李賀芳本是個無賴,當時便出去尋了地甲并那班搭台子訛詐朋友,寫就禀詞,到城内報案。

    此時劉大成正升早堂,看見一個狀詞,當時展開看道:具禀人李賀芳,年二十八歲,本邑人,為謀弒親夫,迫叩臨驗事:竊民姑母仇李氏,生有一子,名喚仇瑤,茲因娶妻王氏,舉止不端,穢聲四播,不得已,遠出廣東,集資貿易。

    近以老母在堂,日久未,殊深焦灼。

    于某日回鄉視親,兼掃祖墓。

    不意王氏同夫夜睡,私約奸夫,将親夫仇瑤謀害,受斃緻命之處,難入呈詞。

    為此姑母遣民據情投報,叩求青天大老爺,趕速赴鄉,驗明屍身,将王氏訊明,照律懲辦,實為德便。

    上禀。

     劉大成将這呈詞看畢,随向李賀芳問道:“這案件乃逆倫之事,何以仇李氏不前來具禀呢?”李賀芳道:“仇李氏已年老難行,族下又無他人,惟恐自己前來,仇王氏乘隙逃脫。

    小人是他的内侄,屬在姑表,理合禀訴。

    ”劉大成見他所言也還覺确當,當時隻得傳了通班,帶同仵作、刑房,下鄉而來。

    到了午後,早已臨報,随将地甲并鄰舍傳來訊問,皆說:“仇瑤久出是實。

    至于昨日回來,夜間何故身死,小人等實是不知。

    ” 劉大成道:“你既是鄰舍,人家出了這逆事,也不能置身事外。

    李賀芳那禀上說,仇王氏謀弒親夫,但仇王氏這人平時為人如何,爾等應該知道。

    曉得她奸夫是誰?從實供來,本縣好出捕拿人。

    ”鄰舍道:“小人雖在鄰近,但仇王氏平日實是賢孝無比,大人如不相信,問她婆婆便了。

    惟有死者傷痕,令人真是奇怪,非大老爺驗後,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”劉大成見衆人如此言語,又不知傷痕在于何處,即是李賀芳禀上,亦未說明,已是滿腹疑惑。

    此時,隻得将仇李氏并他媳婦提到面前。

    隻見王氏垢面蓬頭,悲苦情形,不堪言狀。

    雖然有幾分姿色,卻無一點輕狂習氣。

    到了案前,大哭不止。

    縣官問了數句,但說道:“小婦人願随夫死,但夫死之故,實是不明,叩求大老爺判明這緣故,小婦人雖千刀萬剮,亦所不辭。

    ”說罷,便大聲痛哭。

    又将李氏問了數句,皆說是兒子昨日回來,夜間身死,求大老爺申屈。

     縣令此時,隻得命衙役如法相驗,才将屍身擡至場上。

    不知他說出什麼,且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