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回 笞孫仰雪張虛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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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雲:
賢侯赈濟民情洽,吳氏冤明獎譽真。
一念謀人天有眼,緻交包拯拟條刑。
話說包公在陳留縣判斷謀劫布商強徒一事,官宦欽服,庶民仰敬。
在縣審察民情,完了公事數日,吩咐從人整備轎馬,離了陳留縣,徑望河南進發。
怎見得,有詩一篇道:飒飒西風落葉秋,使君車馬擁輕裘。
此行端為生民計,始信當時有俊侯。
包公一行人在路十數日,望河南城不遠。
将午,迎接官員都在十裡長亭伺候,望見拯來得近,齊齊擺列兩邊。
拯吩咐:“今日衆人且退,明日開司伺候。
”官員公吏人等應諾。
随轎馬入得城來,果好一座城廓。
當宋時,河南府是為西京,天下有名去處,人煙稠密,買賣骈集,正是:世上弦歌花酒地,人間富貴帝王都。
拯入得城來,在館驿中安歇一宵。
次日開府司,拯升座,召父老近案前問之雲:“近因河南荒旱,百姓流離,聖天子命我來開倉赈濟,汝父老人民等,各有依冊籍支給,毋得瞞昧,有負聖上之恩。
”父老答道:“近聽得朝廷委太尹來此赈濟饑民,百姓每如大旱之望雲霓,惟恐太尹之來得遲矣,豈敢有瞞昧之情?”拯道:“明日我有告示曉谕。
”衆父老拜謝而出。
次日,拯着令将告示張挂河南治下,但有饑荒縣邑,都來支給米糧。
拯自坐倉前公廨中,依籍支放。
侍旁公役人等,哪一個敢懷半點私心?連放了幾日,饑民都得米糧而去,歡聲滿路,感君上、包公之德,言不絕口。
有詩贊雲: 荒旱連年幾奏陳,仁君深憫庶民情。
賢侯赈濟行公道,準拟來秋望有成。
是時包公赈濟饑民事畢,另開分省衙門審察獄案。
忽把門公吏入報:“外面有一婦人,左手抱着個小孩兒,右手執一紙狀,悲悲切切,稱道含冤,要見賢侯,欲訴其情。
”拯聽罷乃道:“吾今到此,非隻因赈濟一節,正待體察民情,外面休得阻擋,直與其入。
”公人即出,領得那婦人帶在階下。
拯遂出案,看那婦人雖是面帶慘色,其實是個美麗佳人。
拯問:“汝有何事來告?”婦人道:“妾家離城五裡,地名蓮塘,居址惟張、劉、鄭三姓。
妾姓吳,嫁張家,丈夫名虛,頗事詩書。
近因交結城中孫都監之子名仰來往,日久月深,妾夫以為知己之交。
一日,妾夫因往遠處探親,彼來吾家,妾念夫蒙其持攜,自出接待之。
不意孫氏子起不良意,将邪言調戲妾身,當下被妾叱之而去。
過一二日丈夫回來,妾将孫某不善意道知吾夫,因勸與之絕交。
丈夫是讀書之人,聽妾之言發怒,欲見孫氏子,要與他定奪。
妾又慮彼官家之子,又有權勢,豈奈他何,自今隻是不睬他便了。
彼時丈夫恨氣亦消,遂絕之,不與來往将一個月,至九月重陽日,孫某着家人請我丈夫在開元寺中飲酒,哄說有甚麼事商議。
靠晚丈夫方歸,才入得門,便叫腹痛。
待妾扶入房中,面色變青,鼻孔流血。
乃與妾道:‘今日孫某請我,必是中毒。
’延至三更,丈夫已死矣。
未過一月,孫某遣媒重賂妾之叔父,要強娶妾。
待妾要投告本府,彼又着人四路攔截,道妾若不肯嫁他之時,要妾死無葬身之地。
昨日聽得大人來此赈濟,知吾夫之冤可雪,特來訴知,則妾夫九泉之下瞑目矣。
”拯聽罷問道:“汝家還有甚人?”吳氏道:“尚有七十二歲婆婆在家,妾隻生下有二歲兒子。
”拯令司吏為之收了狀子,發
一念謀人天有眼,緻交包拯拟條刑。
話說包公在陳留縣判斷謀劫布商強徒一事,官宦欽服,庶民仰敬。
在縣審察民情,完了公事數日,吩咐從人整備轎馬,離了陳留縣,徑望河南進發。
怎見得,有詩一篇道:飒飒西風落葉秋,使君車馬擁輕裘。
此行端為生民計,始信當時有俊侯。
包公一行人在路十數日,望河南城不遠。
将午,迎接官員都在十裡長亭伺候,望見拯來得近,齊齊擺列兩邊。
拯吩咐:“今日衆人且退,明日開司伺候。
”官員公吏人等應諾。
随轎馬入得城來,果好一座城廓。
當宋時,河南府是為西京,天下有名去處,人煙稠密,買賣骈集,正是:世上弦歌花酒地,人間富貴帝王都。
拯入得城來,在館驿中安歇一宵。
次日開府司,拯升座,召父老近案前問之雲:“近因河南荒旱,百姓流離,聖天子命我來開倉赈濟,汝父老人民等,各有依冊籍支給,毋得瞞昧,有負聖上之恩。
”父老答道:“近聽得朝廷委太尹來此赈濟饑民,百姓每如大旱之望雲霓,惟恐太尹之來得遲矣,豈敢有瞞昧之情?”拯道:“明日我有告示曉谕。
”衆父老拜謝而出。
次日,拯着令将告示張挂河南治下,但有饑荒縣邑,都來支給米糧。
拯自坐倉前公廨中,依籍支放。
侍旁公役人等,哪一個敢懷半點私心?連放了幾日,饑民都得米糧而去,歡聲滿路,感君上、包公之德,言不絕口。
有詩贊雲: 荒旱連年幾奏陳,仁君深憫庶民情。
賢侯赈濟行公道,準拟來秋望有成。
是時包公赈濟饑民事畢,另開分省衙門審察獄案。
忽把門公吏入報:“外面有一婦人,左手抱着個小孩兒,右手執一紙狀,悲悲切切,稱道含冤,要見賢侯,欲訴其情。
”拯聽罷乃道:“吾今到此,非隻因赈濟一節,正待體察民情,外面休得阻擋,直與其入。
”公人即出,領得那婦人帶在階下。
拯遂出案,看那婦人雖是面帶慘色,其實是個美麗佳人。
拯問:“汝有何事來告?”婦人道:“妾家離城五裡,地名蓮塘,居址惟張、劉、鄭三姓。
妾姓吳,嫁張家,丈夫名虛,頗事詩書。
近因交結城中孫都監之子名仰來往,日久月深,妾夫以為知己之交。
一日,妾夫因往遠處探親,彼來吾家,妾念夫蒙其持攜,自出接待之。
不意孫氏子起不良意,将邪言調戲妾身,當下被妾叱之而去。
過一二日丈夫回來,妾将孫某不善意道知吾夫,因勸與之絕交。
丈夫是讀書之人,聽妾之言發怒,欲見孫氏子,要與他定奪。
妾又慮彼官家之子,又有權勢,豈奈他何,自今隻是不睬他便了。
彼時丈夫恨氣亦消,遂絕之,不與來往将一個月,至九月重陽日,孫某着家人請我丈夫在開元寺中飲酒,哄說有甚麼事商議。
靠晚丈夫方歸,才入得門,便叫腹痛。
待妾扶入房中,面色變青,鼻孔流血。
乃與妾道:‘今日孫某請我,必是中毒。
’延至三更,丈夫已死矣。
未過一月,孫某遣媒重賂妾之叔父,要強娶妾。
待妾要投告本府,彼又着人四路攔截,道妾若不肯嫁他之時,要妾死無葬身之地。
昨日聽得大人來此赈濟,知吾夫之冤可雪,特來訴知,則妾夫九泉之下瞑目矣。
”拯聽罷問道:“汝家還有甚人?”吳氏道:“尚有七十二歲婆婆在家,妾隻生下有二歲兒子。
”拯令司吏為之收了狀子,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