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五回 決秦衙内之斬罪

關燈
李與唐公帶出城,即饒你罪過。

    ”張青即忙取過行李,牽将乘驢,密地送包公出城二十裡。

     包公發放張青回去,乃雲:“不幹汝事,待我到陳州後卻來請知縣父子,自有處置。

    ”張青再三叩頭而還。

     隻說包公與唐公迤逦前行,見個老人啼哭過來。

    包公問老人因甚啼哭,老人答雲:“老拙是李家莊人,日前泰康縣秦衙内因打獵來我莊中,蓦見小女有些姿色,強奪而去。

    衰老隻有此女,無人侍奉,以此哭耳。

    ”包公雲:“何不做狀告他取回?”老人雲:“他是知縣之子,從哪處告理?”包公雲:“我寫個帖子與你見知縣,必放爾女兒回來。

    ”老人雲:“秀才莫非包文拯麼?隻有他做得主。

    ”包公道:“你莫管他,知縣與我是人情,隻顧将紙筆來我寫。

    ”老人于近村借得紙筆與包公,包公寫雲:“秀才傳示知縣,好将女兒還人,則免重罪,不然他日來見包呆子。

    ”包寫畢,交與老人,即将所乘驢送至縣衙。

     老人以帖禀見知縣,知縣視之大驚,罵雲:“不肖子,緣何傳此事于包公耳中?怎生逃罪?”張押獄說道:“日前所捉者,果是包公在此經過。

    ”知縣連忙差人送女兒還回老人莊上。

    父女拜謝,來見包公雲:“不是大人過此,負屈無伸矣。

    ”包公雲:“我即起身,待等知縣要來見我,爾隻說去遠了,待等陳州相見。

    ”吩咐畢,與唐公竟離李家莊而去。

    後包公到陳州,着公牌拘到秦知縣父子當廳勘問。

    審得秦衙内倚官挾勢欺負貧民,奸占人家室女,罪該押赴市曹處斬;秦知縣縱子奸惡,苦虐百姓,應杖八十,罷職為民。

    問訖依拟施行。

    
0.049612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