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回 包拯斷斬趙皇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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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賣酒務中亦是趙皇親所管,所得甚逾市利。

    包公進得務中,見買酒客商無數,具管家支撥,酒席頗是齊整。

    所賣與包公一壺酒與他人不同,包公仔細視之,見别客商者俱是清酒,他一壺全是渾酒。

    包公怒雲:“都是買酒之人,如何作兩樣相待?”遂将酒傾落在地。

    管務官見了,喝聲左右将包公捉下,便把大枷枷着,令公牌押入土牢中不題。

     隻說陳州伺候接包丞相人員屢日接不到,忽朝有衙差五十人來到,衆官便問:“曾與包大人同來?”有衙差為首者張龍、李虎雲:“相公先離汴京半個月,已從小路而來,吩咐我等今日來此伺候。

    ”衆官聽罷,各面面相觑,疑道:“包公莫在陳州了?”衙差衆人遍城究尋包公不見,張龍、李虎尋到土牢,見枷着包公在彼。

    張龍連忙打開枷,欲扶向府堂坐定,包公喝令叫請衆官來相見。

    張、李即出廳上報知。

    衆官聞說,俱入牢中參見,扶出堂上,升公座畢。

    趙皇親四個都在。

    包公叫二十四名無情漢:“将黃羅禦書、渾金牌面挂起,并将松木枷八般法物擺在廳上。

    ”衆漢領鈞旨,一時将金牌挂起,排列法具,二十四人齊齊立于兩廊。

    當下衆官俱各失色。

    包公喝令親随把趙皇親等四名捉下,問雲:“爾是國之皇親,朝廷委爾等赈濟陳州治下饑民,望爾替國家出力,與百姓分憂,何得私自務中賣酒,索騙下民,以國家錢糧滲和糠稻,粜錢入己,罪責難逃。

     作急認承,免受刑苦。

    ”趙皇親、侯包異、馬孔目、楊得昭四個低頭無語,得知是實,當日階下一款招承。

    包公見四人供招明白,疊成文案,即發下以大枷号令于四門。

    未數日,押赴市曹斬首示衆。

    包公既斷拟趙皇親等罪訖,當廳吩咐管倉官員将榜文張挂,赈濟三縣饑民一兩銅錢、一鬥米,口數多者支一石與他。

    管糧官員承命前去開倉赈濟,哪一個敢起半點私心?果是包公替天行道,三縣百姓歡聲動地,滿城老幼無不歌頌。

    此系包公因赴陳州赈濟,判出幾條公案,且看下回說出甚話文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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