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八回 決客商而開張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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斷雲: 張漢深冤何所訴,建康邸舍得奸商。

     包公一念陰陽準,萬裡青天日月光。

     話說東京管下袁州,離城七裡,地名萍鄉,有富民姓張名遲,與弟張漢共堂居住。

    張遲娶嶺南周文之女為妻。

    周氏過張家門二年,生一子周歲,适周母有小疾,着安童來報其女知之。

    周氏聞知母疾,與夫商議,要回家看顧。

    張初則不允其去,過數月,周氏又道起居歸甯之事。

    張見妻堅意要行,隻得與之收拾回去。

    比及周氏得到母家,母病已痊,見女兒回來,不勝之喜,留待一月有餘。

     忽張遲有故人潘某在臨安縣為吏,有些物要送張某,遣仆敬來萍鄉相請。

    張某接得故人來書,次日先打發仆回報,許來相會。

    潘仆去後,遲與弟商議道:“臨安縣潘故人書來相請,我已許赴約而去,家下要人看理,爾當代我前往周家說知,就同嫂回來。

    ”弟應諾。

     次日早,張漢徑離門來到周家,見了嫂,道知:“兄将遠行,特命我來接嫂回家。

    ”周氏乃是賢惠婦人,甚敬其叔,吩咐整備酒禮相待。

    張漢飲至數杯,乃雲:“路途頗遠,須趁早起身。

    ”周氏遂辭别父母,随叔步行而回。

    行到高嶺,時五月天氣,日色酷熱,周氏手裡又抱着小孩兒,極是困倦,乃對叔雲:“正當晌午,望家裡不遠,且在林子裡略坐一回,少避暑氣再行。

    ”張漢雲:“既是行得難,少坐一時也好。

    不如先把侄孩兒與我先去,回報知于兄,令覓轎夫來接。

    ”周氏雲:“如此甚好。

    ”即将孩兒與叔先抱得回來。

    正值兄在門首候望,漢說與兄知嫂行不上,需待人來接。

    遲即雇二轎夫,前至半嶺上,尋那婦人不見。

    轎夫回報于張,張大驚,即同弟複來其坐息處尋之,委的不見。

    其弟亦疑慮,謂兄雲:“莫非嫂有甚物事忘在母家,偶記得回轉取之,兄試再往周家探視一番。

    ”遲然其言,徑來周家問時,皆雲:“自離門後已半日矣,哪曾見其轉來?”張愈慌,再來約弟,說與未有在家。

    二人穿林過嶺,到幽僻處,則見其妻死于叢林中,且無首矣。

    張遲哀哭甚至,乃道:“當日不允爾來,堅意要行,惹此大禍,怎得明白?”正是:不因此婦身先喪,怎見包公一鑒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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