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回 孫寬謀殺董順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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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定是與和尚走了。

    ”上下山中,遍尋無迹,遂問蔔于巡官。

    巡官占雲:“尋人不見,宜向東南角上搜尋。

    ”董翁如其言,尋至屋廁枯井邊,但見蘆草交加,微帶鮮血,忽聞井中人聲。

    董翁遂請東舍王三将長梯及繩索直下井中。

    但見井下有一和尚,連聲叫屈,阿楊已被人殺死在井中。

    王三用長繩縛了和尚,吊上井來,衆人亂拳毆打,不由和尚分說。

    鄉鄰、五保具狀,解入縣衙。

    知縣将和尚根勘,和尚供具:“本人是洛州大悲寺僧,因來此鄉抄化,托宿于董家店。

    夜半起來登廁,誤被跌下井中,見有一死婦人橫死在内,不知是誰人殺死。

    ”獄吏道:“分明是你謀殺其婦,欲利彼之财物,尚何抵賴?”竟不由分說,日夕拷打,要他招認。

    和尚受苦難禁,隻得招認。

    知縣韓遂申解府衙。

     拯喚和尚問及原因,和尚長歎曰:“前生負此婦死債矣。

    ” 從實直供具。

    拯思之:“既是洛陽和尚,與董家店相去七百餘裡,豈倉卒能與婦人私通期約?必是冤屈難明。

    ”遂将和尚散禁在獄,日夕根探,竟無明白。

     拯偶得一計,喚獄司,就獄中所有大辟該死人,将一人密地剃了須發,假作僧人,押赴市曹斬了,号令三日。

    稱是洛州大悲寺僧,為謀殺董家婦阿楊事,今已處決。

    又密遣公吏數人,出城外探聽,或有衆人拟議此事是非,急來通報。

    諸吏行至城外三十裡,因到一店中買茶,見一婆子因問:“前日董翁家殺了阿楊公事曾結斷否?”諸吏道:“和尚已償命了。

    ”婆子聞說,槌胸叫屈:“可惜這和尚,枉了性命。

    ”諸吏細問因依,婆子道:“是此去十裡頭,有一船艄名孫寬,往來于董八家最熟,與阿楊私通,因謀她财物,遂殺了阿楊,棄屍于井中,不幹和尚事。

    ”諸吏即忙回報于拯。

    拯便差公吏數人,密緝孫寬,枷送入獄根勘。

    寬苦不肯招認,難以決案。

    拯因令取出寬,當堂笑绐之曰:“殺一人不過一人償命,和尚既償命了,安得有二人償命之理?但是董八所訴失了金銀四百餘貫,你莫非撿得,便将還他,便可清脫汝之罪。

    ”寬甚喜供具:“是舊日董家曾寄下金銀一複,至今收藏小匮中。

    ”拯差人押孫寬回家取金銀來到,就喚董八前來認證。

    董八一見物色,便認得金銀器及錦被一條:“果是我家物色。

    ”拯再勘董家原昔并無寄與金銀之事。

    又勾喚王婆來證。

    孫寬仍抵賴不肯招認。

    拯直:“阿楊之夫經商在外,汝以淫心戲之成奸,因利其财物,遂緻謀害。

    現有董家物色在此證驗,尚何得強辯不招?”拯道罷,着公吏極法拷究。

    孫寬神魂驚散,難以掩藏,隻得一筆招成。

    遂押赴市曹處斬,和尚釋放還山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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