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回 伸蘭女嬰媸冤捉和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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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亭,兩情交暢。

    仁樂飲沉醉,攜妻而笑曰:“昔日非小梅之功,安有今日之樂!”韓氏聞言即疑,遂詢其故。

    仁将前情一一說知。

    韓氏聽罷,敢怒而不敢言,身雖遭仁計襲,心實為仁茹冤。

    酒蘭仁睡,時至三鼓,自缢而亡。

     次日,韓應宿聞知馳視,正欲赴縣具告,适包拯出巡江州,應宿狀告生死不明,馮仁亦捏虛情抵訴。

    包拯即将二人收監。

     其夜焚香祝告穹蒼雲:拯受子民之職,惟欲下民鹹樂其土,以副厥職,故心願也。

    今據韓應宿狀告韓氏身死不明,予雖頗識治體,但其死情實難辨真假,行已斷,猶恐枉屈,隻得禱告我天,乞明示之,無任仰荷! 至次夜,拯在後堂坐至三鼓,忽然一陣黑風侵入,拯雲:“是何濁氣?”既而,有一女子跪在堂下。

    拯問曰:“汝是何州人氏?有甚冤屈?”韓氏訴雲:“妾乃江州韓應宿之女,原配張德化為妻。

    冤遇馮仁原系永甯寺和尚,姓吳名員成。

    妾夫婦無嗣,常請員成設齋理誦。

    豈料員成窺妾,暗施巧計,抵家假讨齋糧,密哄小梅盜妾睡鞋一隻,詐使吾夫得知,贻辱妾身,将妾逐轉母家。

    員成趁此逃回,蓄發盜姓改名,多方賄媒娶妾,計中牢籠。

    至今中秋夜飲酒醉發出真情,妾方知榇釁之萌冤根如此。

    螫縛難伸,良夜自缢。

    伏乞天台斧斷,剿除惡奸,以垂戒後世,則賤妾羞辱得賴明公弗遺臭于萬年。

    馮仁一滅,妾冤一伸,九泉之下,雖死猶生。

    ”訴訖,忽然而去。

     次日包拯坐堂,差張龍、薛霸去禁中取出韓、馮二人審問。

     即将馮仁捆打枷号,追究睡鞋事。

    馮仁心驚色變,俯首無對,隻得直招。

    包拯将馮仁家産給官,判斷馮仁罪合淩遲。

    自此則韓氏之冤恨得以明伸,天下之沙門莫不望風而畏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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