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回 伸黃仁冤斬白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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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仁項下血洗淨。

    須臾,仁之堂叔黃一清來看,詢問章氏:“你夫前日歸,今日死,有何勾當?”章氏回言:“仁歸卒病身亡。

    ”一清心疑章氏有通奸謀夫情弊,具告拯台下。

     是時拯任廉州兵備,拯即差趙虎牌拘章氏到廳。

    拯喝:“潑婦這等淫亂,違奸謀夫,罪合當絞。

    ”速令張千将章氏拷打、枷号、掣手。

    章氏哭泣不已,哀告包拯雲:“小婆娘少讀書幾行,略知理法廉恥。

    行奸殺夫,豈敢忍為?但從夫出外,并無一人相接,何有通奸情事?如有奸夫,必然往來,鄰居豈無一人見知?夫死因病,乞青天詳察,豁妾蝼命。

    ”拯聽罷,将章氏收監,以聽後決。

    次日拯便誠心禱告城隍雲:一邦生靈,皆寄爾與我焉。

    爾斷陰事,予理陽綱,其責非輕。

    今黃仁死于妻手,其事未判真假,乞神明示,以振紀法可也。

    謹告。

     至夜三更,拯夢見一人,泣跪于廳,訴曰:“客乃黃仁,為妻少年欲動,與白犬相媾。

    仁适歸家二日,冤死為犬,非幹妻有通奸謀殺情由。

    且妻作有裹犬四蹄布袋,現在床席下,大人可拘此物,則小人冤可伸矣。

    訴罷,仍哭泣而去。

    拯驚醒,思量黃仁事故出此。

    次日令張千喚出章氏,苦打一番,究與白犬苟合之事。

    章氏心驚失措,難以抵對,供招是實。

    拯又着李萬往黃宅去索那白犬到廳,令張千押章氏取包犬蹄布袋來看。

     喝令趙虎、李萬押白犬到法場淩遲示衆,又将章氏姑恕死罪,杖五十,流三千裡。

    包拯判仁冤事去了,則廉州人民感畏服耳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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