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一 行孝子到底不簡屍 殉節婦留待雙出柩

關燈
削骨蒸肌豈忍言?世人借口欲伸冤。

     典刑未正先殘酷,法吏當知善用權。

     話說戮屍棄骨,古之極刑。

    今法被人毆死者,必要簡屍。

    簡得緻命傷痕,方準抵償,問入死罪,可無冤枉,本為良法。

    自古道法立弊生,隻因有此一簡,便有許多奸巧做出來。

    那把人命圖賴人的,不到得就要這個人償命。

    隻此一簡,已彀奈何着他了。

    你道為何?官府一準簡屍,地方上搭廠的就要搭廠錢。

    跟官門皂、轎夫吹手多要酒飯錢。

    仵作人要開手錢、洗手錢。

    至于官面前桌上要燒香錢、朱墨錢、筆硯錢;氈條坐褥俱被告人所備。

    還有不肖佐貳要擺案酒,要折盤盞,各項名色甚多,不可盡述。

    就簡得雪白無傷,這人家已去了七八了。

    就問得原告招誣,何益于事?所以奸徒與人有仇,便思将人命為奇貨。

    官府動筆判個“簡”字,何等容易!道人命事應得的,豈知有此等害人不小的事?除非真正人命,果有重傷簡得出來,正人罪名,方是正條。

    然刮骨蒸屍,千零萬碎,與死的人計較,也是不忍見的。

    律上所以有“不願者聽”及“許屍親告遞免簡”之例,正是聖主曲體人情處。

    豈知世上慘刻的官,要見自己風力,或是私心嗔恨被告,不肯聽屍親免簡,定要劣撅做去。

    以緻開久殓之棺,掘久埋之骨。

    随你傷人子之心,堕旁觀之淚,他隻是硬着肚腸不管。

    原告不執命,就坐他受賄;親友勸息,就誣他私和。

    一味蠻刑,打成獄案。

    自道是與死者伸冤,不知死者慘酷已極了。

    這多是絕子絕孫的勾當! 閩中有一人名曰陳福生,與富人洪大壽家傭工。

    偶因一語不遜,被洪大壽痛打一頓。

    那福生才吃得飯過,氣郁在胸,得了中懑之症,看看待死。

    臨死對妻子道:“我被洪家長痛打,緻恨而死。

    但彼是富人,料搬他不倒,莫要聽了人教唆賴他人命,緻将我屍首簡驗,粉骨碎身。

    隻略與他說說,他怕人命纏累,必然周給後事,供養得你每終身,便是便益了。

    ”妻子聽言,死後果去見那家長,但道:“因被責罰之後,得病不痊,今已身死。

    惟家長可憐孤寡,做個主張。

    ”洪大壽見因打緻死,心裡虛怯的,見他說得揣己,巴不得他沒有說話,給與銀兩,厚加殡殓,又許了時常周濟他母子,已此無說了。

     陳福生有個族人陳三,混名陳喇虎,是個不本分好有事的。

    見洪人壽是有想頭的人家,況福生被打而死,不為無因,就來撺掇陳福生的妻子,教他告狀執命。

    妻子道:“福生的死,固然受了财主些氣,也是年該命限。

    況且死後,他一味好意殡殓有禮,我們番臉子不轉,隻自家認了悔氣罷。

    ”喇虎道:“你每不知事體,這出銀殡殓,正好做告狀張本。

    這樣富家,一條人命,好歹也起發他幾百兩生意,如何便是這樣住了?”妻子道:“貧莫與富鬥,打起官司來,我們先要銀子下本錢,那裡去讨?不如做個好人住手,他财主每或者還有不虧我處。

    ”陳喇虎見說他不動,自到洪家去吓詐道:“我是陳福生族長,福生被你家打死了,你家私買下了他妻子,便打點把一場人命糊塗了。

    你們須要我口淨,也得大家吃塊肉兒。

    不然,明有王法,不到得被你躲過了!”洪家自恃福生妻子已無說話,天大事已定,旁邊人閑言閑語,不必怕他。

    不教人來兜攬,任他放屁喇撤一出,沒興自去。

    喇虎見無動靜,老大沒趣,放他不下,思量道:“若要告他人命,須得是他親人。

    他妻子是扶不起的了,若是自己出名,告他不得。

    我而今隻把私和人命首他一狀,連屍親也告在裡頭,須教他開不得口!”登時寫下一狀往府裡首了。

     府裡見是人命,發下理刑館。

    那理刑推館,最是心性慘刻的,喜的是簡屍,好的是入罪,是個拆人家的祖師。

    見人命狀到手,訪得洪家巨富,就想在這樁事上顯出自己風力來。

    連忙出牌拘人,吊屍簡明。

    陳家妻子實是怕事,與人商量道: “遞了免簡,就好住得。

    ”急寫狀去遞。

    推官道:“分明是私下買和的情了。

    ”不肯準狀。

    洪家央了分上去說:“屍親不願,可以免簡。

    ”推官一發怒将起來道:“有了銀子,王法多行不去了?”反将陳家妻子
0.079179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