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回 太師回兵陳十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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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歸堯子丹朱而歸舜,舜知不可遜,乃即天子之位,以禹為相。

    因堯之輔佐,繼其統業,是以垂拱無為而天下法,所作韶樂,盡善盡美,今陛下繼承大統,當行仁義,普施恩澤,愛惜軍民,禮文敬武,順天和地;則社稷奠安,生民樂業。

    豈意陛下近淫酒,親奸倭,忘恩愛,将皇後炮手剜睛,殺子嗣自剪其後。

    此皆無道之君所行,自取滅亡之禍。

    臣貢陛下痛改前非,行仁與義,速遠小人,日近君子。

    庶幾社稷奠安,萬民欽服、天心效數順,國祚靈長,風和雨順,天下享承平之福矣。

    臣帶罪冒犯天顔,條陳開列於後: 笫一件拆鹿台,安民心不亂。

    第二件廢炮烙,使谏臣盡忠。

    第三件填虿盆,宮患自安。

    第四件填酒池,拔肉林,掩諸侯謗議。

    第五件貶妲己,别立正宮,自無蠱惑。

    第六件斬費仲、尤渾,快人心以警不肖。

    第七件開倉廪,赈民饑馑。

    第八件遣使命,招安東南。

    第九件訪遺賢於山澤。

    第十件大開言路,使天下無壅塞之蔽。

     聞太師立於禦書案傍,磨墨潤毫,将筆遞與纣王,請即時批準施行。

    纣王看十款之中,頭一件便是拆鹿台,纣王曰:“鹿台之工,費無限錢糧,成功不易;今一旦拆去,實是可惜,此等再議。

    二件炮烙準行。

    三件虿盆準行。

    五件貶蘇後,今妲己德性幽娴,并無失德,如何便加谪眨?也再議。

    六件中大夫費、尤二人,素有功而無過,何為讒佞,豈得便加誅戮?除此三件,以下準行。

    ”太師奏曰:“鹿台工大,勞民傷财,黎民怨深,拆之所以消天下百姓之隐恨。

    皇後惑陛下造此慘刑,神鬼怒怨,屈魂無伸,乞速貶蘇後;則神喜鬼舒,屈魂瞑目,所以消天下之幽怨。

    速斬費仲、尤渾,則朝綱清淨,國内無讒。

    聖心無惑亂之虞,則朝政不期清而自清矣。

    願陛下速賜施行,幸無遲疑不決,以誤國事,則臣不勝幸甚。

    ”纣王沒奈何,立語曰:“太師所奏,朕準七件,此三件候議妥再行。

    ”聞太師曰:“陛下莫謂三事小節而不足為,此三事關系治亂之源,陛下不可不察,毋得草草放過。

    ”隻見中大夫費仲還不識時務,出班上殿見駕,聞太師認不得費仲,問曰:“這員官是誰?”仲曰:“卑職費仲是也。

    ”太師道:“先生既是費仲,先生上殿有甚麽話講?”仲曰:“太師雖位極人臣,不安國體,持筆逼君批行奏疏,非禮也;本參皇後,非臣也;令殺無辜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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