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回 刺先克五将亂晉 召士會壽馀绐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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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詹嘉居瑕邑,以守桃林之塞。

    臾骈進曰:“河曲之戰,為秦畫策者士會也。

    此人在秦,吾輩豈能高枕而卧耶?”趙盾以為然,乃于諸浮之别館,大集六卿而議之。

    ──那六卿:趙盾、郤缺、栾盾、荀林父、臾骈、胥克。

    ──是日六卿畢至,趙盾開言曰:“今狐射姑在狄,士會在秦,二人謀害晉國,當何策以待之?”荀林父曰:“請召射姑而複之。

    射姑堪境外之事,且子犯舊勳,宜延其賞。

    ”郤缺曰:“不然。

    射姑雖系宿勳,然有擅殺大臣之罪。

    若複之,何以儆将來乎?不如召士會。

    ──士會順柔而多智,且奔秦非其罪也。

    狄遠而秦逼,欲除秦害,先去其助,言召士會者是。

    ”趙盾曰:“秦方寵任士會,請之必不從,何計而可複之?”臾骈曰:“骈所善一人,乃先臣畢萬之孫,名壽馀,即魏犨之從子也。

    現今食邑于魏,雖在國中帶名世爵,未有職任。

    此人頗能權變,要招來士會,隻在此人身上。

    ”乃附趙盾之耳曰:“如此恁般……何如?”盾大喜曰:“煩吾子為我緻之。

    ”六卿既散,臾骈即夕往叩壽馀之門,壽馀相迎坐定。

    臾骈請至密室,以招士會之策,告于壽馀,壽馀應允。

    臾骈回複了趙盾。

     次早,趙盾奏知靈公,言:“秦人屢次侵晉,宜令河東諸邑宰,各各團練甲伍,結寨于黃河岸口,輪番戍守。

    并責成食采之人,往督其事,倘有失利,即行削奪,庶肯用心防範。

    ”靈公準奏。

    趙盾又曰:“魏大邑也。

    魏倡之,諸邑無敢不從矣。

    ”乃以靈公之命召魏壽馀,使督責有司,團兵出戍。

    壽馀奏曰:“臣蒙主上錄先世之功,衣食大縣,從未知軍旅之事。

    況河上綿延百馀裡,處處可濟,暴露軍士,守之無益。

    ”趙盾怒曰:“小臣何敢撓吾大計?限汝三日内,取軍籍呈報!再若抗違,當正軍法!”壽馀歎息而出,回家悶悶不悅。

    妻子叩問其故,壽馀曰:“趙盾無道,欲我督戍河口,何日了期?汝可收拾家資,随我往秦國,從士會去可也。

    ”吩咐家人整備車馬。

    是夜索酒痛飲,以進馔不潔,鞭膳夫百馀,猶恨恨不絕,言欲殺之。

    膳夫奔趙府,首告壽馀欲叛晉奔秦之事,趙盾使韓厥帥兵往捕之。

    厥放走壽馀,隻擒獲其妻子,下于獄中。

     壽馀連夜遁往秦國,見秦康公,告訴趙盾如此恁般,強橫無道,“妻子陷獄,某孤身走脫,特來投降。

    ”康公問士會:“真否?”士會曰:“晉人多詐,不可信也。

    若壽馀果真降,當以何物獻功?”壽馀于袖中出一文書,乃是魏邑土地人民之數,獻于康公曰:“明公能收壽馀,願以食邑奉獻。

    ”康公又問士會:“魏可取否?”壽馀以目盼士會,且蹑其足。

    士會雖奔在秦,然心亦思晉,見壽馀如此光景,陰會其意,乃對曰:“秦棄河東五城,為姻好也。

    今兩國治兵相攻,數年不息,攻城取邑,惟力是視,河東諸城,無大于魏者,若得魏而據之,以漸收河東之地,亦是長策。

    隻恐魏有司懼晉之讨,不肯來歸耳!”壽馀曰:“魏有司雖晉臣,實魏氏之私也。

    若明公率一軍屯于河西,遙為聲援,臣力能緻之。

    ”秦康公顧士會曰:“卿熟知晉事,須同寡人一行。

    ”乃拜西乞術為将,士會副之,親率大軍前進。

     既至河口,安營了畢,前哨報:“河東有一支軍屯劄,不知何意?”壽馀曰:“此必魏人聞有秦兵,故為備耳。

    彼未知臣之在秦也。

    誠得一東方之人,熟知晉事者,與臣先往,谕以禍福,不愁魏有司不從。

    ”康公命士會同往,士會頓首辭曰:“晉人虎狼之性,暴不可測。

    倘臣往谕而從,是國家之福也。

    萬一不從,拘執臣身,君複以臣不堪事之故,加罪于臣之妻孥,無益于君,而臣之身家,枉被其殃,九泉之下,可追悔乎?”康公不知士會為詐,乃曰:“卿宜盡心前往。

    若得魏地,重加封賞,倘被晉人拘留,寡人當送還家口,以表相與之情。

    ”與士會指黃河為誓。

    秦大夫繞朝谏曰:“士會,晉之謀臣,此去如巨魚縱壑,必不來矣。

    君奈何輕信壽馀之言,而以謀臣資敵乎?”康公曰:“此事寡人能任之,卿其勿疑。

    ”士會同壽馀辭康公而行。

    繞朝慌忙駕車追送,以皮鞭贈士會曰:“子莫欺秦國無智士也,但主公不聽吾言耳。

    子持此鞭馬速回,遲則有禍。

    ”士會拜謝,遂馳車急走。

    史臣有詩雲: 策馬揮衣古道前,殷勤贈友有長鞭; 休言秦國無名士,争奈康公不納言。

     士會等渡河而東。

     未知如何歸晉,再看下回分解。

     【史料來源】 《左傳·文公七年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