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回 宋公伐齊納子昭 楚人伏兵劫盟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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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之事。

    齊孝公亦許之。

    時宋襄公之十一年,乃周襄王之十二年也。

     次年春正月,宋襄公先至鹿上,築盟壇以待齊、楚之君。

    二月初旬,齊孝公始至。

    襄公自負有納孝公之功,相見之間,頗有德色。

    孝公感宋之德,亦頗盡地主之禮。

    又二十馀日,楚成王方到。

    宋、齊二君接見之間,以爵為序。

    楚雖僭王号,實是子爵。

    宋公為首,齊侯次之,楚子又次之。

    這是宋襄公定的位次。

    至期,共登鹿上之壇,襄公毅然以主盟自居,先執牛耳,并不謙讓。

    楚成王心中不悅,勉強受歃。

    襄公拱手言曰:“茲父忝先代之後,作賓王家,不自揣德薄力微。

    竊欲修舉盟會之政。

    恐人心不肅,欲借重二君之馀威,以合諸侯于敝邑之盂地,以秋八月為期。

    若君不棄,倡率諸侯,徼惠于盟,寡人願世敦兄弟之好。

    自殷先王以下,鹹拜君之賜,豈獨寡人乎?”齊孝公拱手以讓楚成王,成王亦拱手以讓孝公,二君互相推讓,良久不決。

    襄公曰:“二君若不棄寡人,請同署之。

    ”乃出征會之牍,不送齊侯,卻先送楚成王求署。

    孝公心中亦懷怏怏。

    楚成王舉目觀覽,牍中叙合諸侯修會盟之意,效齊桓公衣裳之會,不以兵車。

    牍尾宋公先已署名。

    楚成王暗暗含笑,謂襄公曰:“諸侯君自能緻,何必寡人?”襄公曰:“鄭、許久在君之宇下,而陳、蔡近者複受盟于齊,非乞君之靈,懼有異同。

    寡人是以借重于上國。

    ”楚成王曰:“然則齊君當署,次及寡人,可也。

    ”孝公曰:“寡人于宋,猶宇下也,所難緻者,上國之威令耳。

    ”楚王笑而署名,以筆授孝公。

    孝公曰:“有楚不必有齊。

    寡人流離萬死之馀,幸社稷不隕,得從末歃為榮,何足重輕,而亵此簡牍為耶?”堅不肯署。

    論齊孝公心事,卻是怪宋襄公先送楚王求署,識透他重楚輕齊,所以不署。

    宋襄公自負有恩于齊,卻認孝公是衷腸之語,遂收牍而藏之。

    三君于鹿上又叙數日,丁甯而别。

    髯仙有詩歎曰: 諸侯原自屬中華,何用紛紛乞楚家? 錯認同根成一樹,誰知各自有丫叉? 楚成王既歸,述其事于令尹子文。

    子文曰:“宋君狂甚!吾王何以征會許之?”楚王笑曰:“寡人欲主中華之政久矣,恨不得其便耳。

    今宋公倡衣裳之會,寡人因之以合諸侯,不亦可乎?”大夫成得臣進曰:“宋公為人好名而無實,輕信而寡謀,若伏甲以劫之,其人可虜也。

    ”楚王曰:“寡人意正如此。

    ”子文曰:“許人以會而複劫之,人謂楚無信矣,何以服諸侯?”得臣曰:“宋喜于主盟,必有傲諸侯之心。

    諸侯未習宋政,莫之與也。

    劫之以示威,劫而釋之,又可以示德。

    諸侯恥宋之無能,不歸楚,将誰歸乎?夫拘小信而喪大功,非策也。

    ”子文奏曰:“子玉之計,非臣所及。

    ”楚王乃使成得臣、鬥勃二人為将,各選勇士五百人,操演聽令,預定劫盟之計。

    不必詳說,下文便見。

     且說宋襄公歸自鹿上,欣然有喜色,謂公子目夷曰:“楚已許我諸侯矣。

    ”目夷谏曰:“楚,蠻夷也,其心不測。

    君得其口,未得其心,臣恐君之見欺也。

    ”襄公曰:“子魚太多心了,寡人以忠信待人,人其忍欺寡人哉?”遂不聽目夷之言,傳檄征會。

    先遣人于盂地築起壇場,增修公館,務極華麗。

    倉場中儲積刍糧,以待各國軍馬食費。

    凡獻享犒勞之儀,一一從厚,無不預備。

    至秋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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