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回 歌扊扅百裡認妻 獲陳寶穆公證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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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。
忽若身在雲中,缥缈無際,至一宮阙,丹青炳煥,玉階九尺,上懸珠簾,婦人引寡人拜于階下。
須臾簾卷,見殿上黃金為柱,壁衣錦繡,精光奪目。
有王者冕旒華衮,憑玉幾上坐,左右侍立,威儀甚盛。
王者傳命:‘賜醴!’有如内侍者,以碧玉斝賜寡人酒,甘香無比。
王者以一簡授左右,即聞堂上大聲呼寡人名曰:‘任好聽旨,爾平晉亂!’如是者再。
婦人遂教寡人拜謝,複引出宮阙。
寡人問婦人何名。
對曰:‘妾乃寶夫人也。
居于太白山之西麓,在君宇下,君不聞乎?妾夫葉君,别居南陽,或一二歲來會妾。
君能為妾立祠,當使君霸,傳名萬載。
’寡人因問:‘晉有何亂,乃使寡人平之?’寶夫人曰:‘此天機不可預洩。
’已聞雞鳴,聲大如雷霆,寡人遂驚覺。
不知此何祥也?”廖對曰:“晉侯方寵骊姬,疏太子,保無亂乎?天命及君,君之福也!”穆公曰:“寶夫人何為者?”廖對曰:“臣聞先君文公之時,有陳倉人,于土中得一異物,形如滿囊,色間黃白,短尾多足,嘴有利喙。
陳倉人謀獻之先君。
中途遇二童子,拍手笑曰:‘汝虐于死人,今乃遭生人之手乎?’陳倉人請問其說,二童子曰:‘此物名猬,在地下慣食死人之腦,得其精氣,遂能變化。
汝謹持之!’猬亦張喙忽作人言曰:‘彼二童子者,一雌一雄,名曰陳寶,乃野雉之精。
得雄者王,得雌者霸。
’陳倉人遂舍猬而逐童子,二童子忽化為雉飛去。
陳倉人以告,先君命書其事于簡,藏之内府,臣實掌之,可啟而視也。
夫陳倉正在太白山之西,君試獵于兩山之間,以求其迹,則可明矣。
”穆公命取文公藏簡觀之,果如廖之語。
因使廖詳記其夢,并藏内府。
次日,穆公視朝。
群臣畢賀。
穆公遂命駕車,獵于太白山。
迤逦而西,将至陳倉山,獵人舉網得一雉雞,玉色無瑕,光采照人。
須臾化為石雞,色光不減。
獵者獻于穆公。
内史廖賀曰:“此所謂寶夫人也。
得雌者霸,殆霸征乎?君可建祠于陳倉,必獲其福。
”穆公大悅,命沐以蘭湯,覆以錦衾,盛以玉匮。
即日鸠工伐木,建祠于山上,名其祠曰:寶夫人祠。
改陳倉山為寶雞山。
有司春秋二祭。
每祭之晨,山上聞雞鳴,其聲徹三裡之外。
間一年或二年,望見赤光長十馀丈,雷聲殷殷然,此乃葉君來會之期。
──葉君者,即雄雉之神,所謂别居南陽者也。
至四百馀年後,漢光武生于南陽,起兵誅王莽,複漢祚,為後漢皇帝,乃是得雄者王之驗。
畢竟秦穆公如何定晉亂,再看下回分解。
【史料來源】 《史記·秦本紀》 《樂府詩集·琴歌三首》: 《風俗通》曰:“百裡奚為秦相,堂上樂作,所賃澣婦自言知音,因援琴撫弦而歌。
問之,乃其故妻,還為夫婦也,亦謂之扊扅。
”《字說》曰:“門關謂之扊扅,或作剡移。
” 百裡奚,五羊皮。
憶别時,烹伏雌,炊扊扅,今日富貴忘我為。
忽若身在雲中,缥缈無際,至一宮阙,丹青炳煥,玉階九尺,上懸珠簾,婦人引寡人拜于階下。
須臾簾卷,見殿上黃金為柱,壁衣錦繡,精光奪目。
有王者冕旒華衮,憑玉幾上坐,左右侍立,威儀甚盛。
王者傳命:‘賜醴!’有如内侍者,以碧玉斝賜寡人酒,甘香無比。
王者以一簡授左右,即聞堂上大聲呼寡人名曰:‘任好聽旨,爾平晉亂!’如是者再。
婦人遂教寡人拜謝,複引出宮阙。
寡人問婦人何名。
對曰:‘妾乃寶夫人也。
居于太白山之西麓,在君宇下,君不聞乎?妾夫葉君,别居南陽,或一二歲來會妾。
君能為妾立祠,當使君霸,傳名萬載。
’寡人因問:‘晉有何亂,乃使寡人平之?’寶夫人曰:‘此天機不可預洩。
’已聞雞鳴,聲大如雷霆,寡人遂驚覺。
不知此何祥也?”廖對曰:“晉侯方寵骊姬,疏太子,保無亂乎?天命及君,君之福也!”穆公曰:“寶夫人何為者?”廖對曰:“臣聞先君文公之時,有陳倉人,于土中得一異物,形如滿囊,色間黃白,短尾多足,嘴有利喙。
陳倉人謀獻之先君。
中途遇二童子,拍手笑曰:‘汝虐于死人,今乃遭生人之手乎?’陳倉人請問其說,二童子曰:‘此物名猬,在地下慣食死人之腦,得其精氣,遂能變化。
汝謹持之!’猬亦張喙忽作人言曰:‘彼二童子者,一雌一雄,名曰陳寶,乃野雉之精。
得雄者王,得雌者霸。
’陳倉人遂舍猬而逐童子,二童子忽化為雉飛去。
陳倉人以告,先君命書其事于簡,藏之内府,臣實掌之,可啟而視也。
夫陳倉正在太白山之西,君試獵于兩山之間,以求其迹,則可明矣。
”穆公命取文公藏簡觀之,果如廖之語。
因使廖詳記其夢,并藏内府。
次日,穆公視朝。
群臣畢賀。
穆公遂命駕車,獵于太白山。
迤逦而西,将至陳倉山,獵人舉網得一雉雞,玉色無瑕,光采照人。
須臾化為石雞,色光不減。
獵者獻于穆公。
内史廖賀曰:“此所謂寶夫人也。
得雌者霸,殆霸征乎?君可建祠于陳倉,必獲其福。
”穆公大悅,命沐以蘭湯,覆以錦衾,盛以玉匮。
即日鸠工伐木,建祠于山上,名其祠曰:寶夫人祠。
改陳倉山為寶雞山。
有司春秋二祭。
每祭之晨,山上聞雞鳴,其聲徹三裡之外。
間一年或二年,望見赤光長十馀丈,雷聲殷殷然,此乃葉君來會之期。
──葉君者,即雄雉之神,所謂别居南陽者也。
至四百馀年後,漢光武生于南陽,起兵誅王莽,複漢祚,為後漢皇帝,乃是得雄者王之驗。
畢竟秦穆公如何定晉亂,再看下回分解。
【史料來源】 《史記·秦本紀》 《樂府詩集·琴歌三首》: 《風俗通》曰:“百裡奚為秦相,堂上樂作,所賃澣婦自言知音,因援琴撫弦而歌。
問之,乃其故妻,還為夫婦也,亦謂之扊扅。
”《字說》曰:“門關謂之扊扅,或作剡移。
” 百裡奚,五羊皮。
憶别時,烹伏雌,炊扊扅,今日富貴忘我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