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回 衛懿公好鶴亡國 齊桓公興兵伐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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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鬥章之兄也。
既至軍中,且隐下楚王之命,密與鬥章商議:“欲免國法,必須立功,方可自贖。
”鬥章跪而請教。
鬥廉曰:“鄭知退兵,謂汝必不驟來,若疾走襲之,可得志也。
”鬥章分軍為二隊,自率前隊先行,鬥廉率後隊接應。
卻說鬥章銜枚卧鼓,悄地侵入鄭界,恰遇聃伯在界上點閱車馬。
聃伯聞有寇兵,正不知何國,慌忙點兵,在界上迎住厮殺。
不期鬥廉後隊已到,反抄出鄭師之後,腹背夾攻。
聃伯力不能支,被鬥章隻一鐵簡打倒,雙手拿來。
鬥廉乘勝掩殺,鄭兵折其大半。
鬥章将聃伯上了囚車,便欲長驅入鄭。
鬥廉曰:“此番掩襲成功,且圖免死,敢僥幸從事耶?”乃即日班師。
鬥章歸見楚成王,叩首請罪,奏曰:“臣回軍是誘敵之計,非怯戰也。
”成王曰:“既有擒将之功,權許準罪。
但鄭國未服,如何撤兵?”鬥廉曰:“恐兵少不能成功,懼亵國威。
”成王怒曰:“汝以兵少為辭,明是怯敵。
今添兵車二百乘,汝可再往,若不得鄭成,休見寡人之面!”鬥廉奏曰:“臣願兄弟同往。
若鄭不投降,當縛鄭伯以獻。
”成王壯其言,許之。
乃拜鬥廉為大将,鬥章副之,共率車四百乘,重望鄭國殺來。
史臣有詩雲: 荊襄自帝勢炎炎,蠶食多邦志未厭。
溱洧何辜三受伐?解懸隻把霸君瞻。
且說鄭伯聞聃伯被囚,複遣人如齊請救。
管仲進曰:“君數年以來,救燕存魯,城邢封衛,恩德加于百姓,大義布于諸侯,若欲用諸侯之兵,此其時矣。
君若救鄭,不如伐楚。
伐楚,必須大合諸侯。
”桓公曰:“大合諸侯,楚必為備,可必勝乎?”管仲曰:“蔡人得罪于君,君欲讨之久矣。
楚、蔡接壤,誠以讨蔡為名,因而及楚,《兵法》所謂‘出其不意’者也。
”──先時,蔡穆公以其妹嫁桓公為第三夫人。
一日,桓公與蔡姬共登小舟,遊于池上,采蓮為樂。
蔡姬戲以水灑公,公止之。
姬知公畏水,故蕩其舟,水濺公衣。
公大怒曰:“婢子不能事君!”乃遣豎貂送蔡姬歸國。
蔡穆公亦怒曰:“已嫁而歸,是絕之也。
”竟将其妹更嫁于楚國,為楚成王夫人。
桓公深恨蔡侯,故管仲言及之。
──桓公曰:“江、黃二國,不堪楚暴,遣使納款,寡人欲與會盟。
伐楚之日,約為内應,何如?”管仲曰:“江、黃遠齊而近楚,一向服楚,所以僅存。
今背而從齊,楚人必怒,怒必加讨。
當此時,我欲救,則阻道路之遙;不救,則乖同盟之義。
況中國諸侯,五合六聚,盡可成功,何必借助蕞爾?不如以好言辭之。
”桓公曰:“遠國慕義而來,辭之将失人心。
”管仲曰:“君但識吾言于壁,異日勿忘江、黃之急也。
”桓公遂與江、黃二君盟會,密訂伐楚之約,以明年春正月為期。
二君言:“舒人助楚為虐,天下稱為‘荊舒’,不可不讨。
”桓公曰:“寡人當先取舒國,以剪楚翼。
”乃密寫一書,付于徐子。
徐與舒近,徐嬴嫁為齊桓公第二夫人,有婚姻之好,一向歸附于齊,故桓公以舒事囑之。
徐果引兵襲取舒國。
桓公即命徐子屯兵舒城,以備緩急。
江、黃二君,各守本界,以候調遣。
魯僖公遣季友至齊謝罪,稱:“有邾、莒之隙,不得共邢、衛之役。
今聞會盟江、黃,特來申好,嗣有征伐,願執鞭前驅。
”桓公大喜,亦以伐楚之事,密與訂約。
時楚兵再至鄭國,鄭文公請成,以纾民禍。
大夫孔叔曰:“不可,齊方有事于楚,以我故也。
人有德于我,棄之不祥,宜堅壁以待之。
”于是再遣使如齊告急。
桓公授之以計,使揚言齊救即至,以緩楚。
至期,或君或臣,率一軍出虎牢,于上蔡取齊,等候協力攻楚。
于是遍約宋、魯、陳、衛、曹、許之君,俱要如期起兵,名為讨蔡,實為伐楚。
明年,為周惠王之十三年,春正月元旦,齊桓公朝賀已畢,便議讨蔡一事。
命管仲為大将,率領隰朋、賓須無、鮑叔牙、公子開方、豎人貂等,
既至軍中,且隐下楚王之命,密與鬥章商議:“欲免國法,必須立功,方可自贖。
”鬥章跪而請教。
鬥廉曰:“鄭知退兵,謂汝必不驟來,若疾走襲之,可得志也。
”鬥章分軍為二隊,自率前隊先行,鬥廉率後隊接應。
卻說鬥章銜枚卧鼓,悄地侵入鄭界,恰遇聃伯在界上點閱車馬。
聃伯聞有寇兵,正不知何國,慌忙點兵,在界上迎住厮殺。
不期鬥廉後隊已到,反抄出鄭師之後,腹背夾攻。
聃伯力不能支,被鬥章隻一鐵簡打倒,雙手拿來。
鬥廉乘勝掩殺,鄭兵折其大半。
鬥章将聃伯上了囚車,便欲長驅入鄭。
鬥廉曰:“此番掩襲成功,且圖免死,敢僥幸從事耶?”乃即日班師。
鬥章歸見楚成王,叩首請罪,奏曰:“臣回軍是誘敵之計,非怯戰也。
”成王曰:“既有擒将之功,權許準罪。
但鄭國未服,如何撤兵?”鬥廉曰:“恐兵少不能成功,懼亵國威。
”成王怒曰:“汝以兵少為辭,明是怯敵。
今添兵車二百乘,汝可再往,若不得鄭成,休見寡人之面!”鬥廉奏曰:“臣願兄弟同往。
若鄭不投降,當縛鄭伯以獻。
”成王壯其言,許之。
乃拜鬥廉為大将,鬥章副之,共率車四百乘,重望鄭國殺來。
史臣有詩雲: 荊襄自帝勢炎炎,蠶食多邦志未厭。
溱洧何辜三受伐?解懸隻把霸君瞻。
且說鄭伯聞聃伯被囚,複遣人如齊請救。
管仲進曰:“君數年以來,救燕存魯,城邢封衛,恩德加于百姓,大義布于諸侯,若欲用諸侯之兵,此其時矣。
君若救鄭,不如伐楚。
伐楚,必須大合諸侯。
”桓公曰:“大合諸侯,楚必為備,可必勝乎?”管仲曰:“蔡人得罪于君,君欲讨之久矣。
楚、蔡接壤,誠以讨蔡為名,因而及楚,《兵法》所謂‘出其不意’者也。
”──先時,蔡穆公以其妹嫁桓公為第三夫人。
一日,桓公與蔡姬共登小舟,遊于池上,采蓮為樂。
蔡姬戲以水灑公,公止之。
姬知公畏水,故蕩其舟,水濺公衣。
公大怒曰:“婢子不能事君!”乃遣豎貂送蔡姬歸國。
蔡穆公亦怒曰:“已嫁而歸,是絕之也。
”竟将其妹更嫁于楚國,為楚成王夫人。
桓公深恨蔡侯,故管仲言及之。
──桓公曰:“江、黃二國,不堪楚暴,遣使納款,寡人欲與會盟。
伐楚之日,約為内應,何如?”管仲曰:“江、黃遠齊而近楚,一向服楚,所以僅存。
今背而從齊,楚人必怒,怒必加讨。
當此時,我欲救,則阻道路之遙;不救,則乖同盟之義。
況中國諸侯,五合六聚,盡可成功,何必借助蕞爾?不如以好言辭之。
”桓公曰:“遠國慕義而來,辭之将失人心。
”管仲曰:“君但識吾言于壁,異日勿忘江、黃之急也。
”桓公遂與江、黃二君盟會,密訂伐楚之約,以明年春正月為期。
二君言:“舒人助楚為虐,天下稱為‘荊舒’,不可不讨。
”桓公曰:“寡人當先取舒國,以剪楚翼。
”乃密寫一書,付于徐子。
徐與舒近,徐嬴嫁為齊桓公第二夫人,有婚姻之好,一向歸附于齊,故桓公以舒事囑之。
徐果引兵襲取舒國。
桓公即命徐子屯兵舒城,以備緩急。
江、黃二君,各守本界,以候調遣。
魯僖公遣季友至齊謝罪,稱:“有邾、莒之隙,不得共邢、衛之役。
今聞會盟江、黃,特來申好,嗣有征伐,願執鞭前驅。
”桓公大喜,亦以伐楚之事,密與訂約。
時楚兵再至鄭國,鄭文公請成,以纾民禍。
大夫孔叔曰:“不可,齊方有事于楚,以我故也。
人有德于我,棄之不祥,宜堅壁以待之。
”于是再遣使如齊告急。
桓公授之以計,使揚言齊救即至,以緩楚。
至期,或君或臣,率一軍出虎牢,于上蔡取齊,等候協力攻楚。
于是遍約宋、魯、陳、衛、曹、許之君,俱要如期起兵,名為讨蔡,實為伐楚。
明年,為周惠王之十三年,春正月元旦,齊桓公朝賀已畢,便議讨蔡一事。
命管仲為大将,率領隰朋、賓須無、鮑叔牙、公子開方、豎人貂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