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回 釋檻囚鮑叔薦仲 戰長勺曹刿敗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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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執枹鼓立于軍門,使百姓敢戰無退,弗若也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卿試與來,寡人将叩其所學。

    ”鮑叔牙曰:“臣聞‘賤不能臨貴,貧不能役富,疏不能制親。

    ’君欲用夷吾,非置之相位,厚其祿入,隆以父兄之禮不可。

    夫相者,君之亞也,相而召之,是輕之也。

    相輕則君亦輕。

    夫非常之人,必待以非常之禮,君其蔔日而郊迎之。

    四方聞君之尊賢禮士而不計私仇,誰不思效用于齊者?”桓公曰:“寡人聽子。

    ”乃命太蔔擇吉日,郊迎管子。

     鮑叔牙仍送管夷吾于郊外公館之中。

    至期,三浴而三釁之。

    衣冠袍笏,比于上大夫。

    桓公親自出郊迎之,與之同載入朝。

    百姓觀者如堵,無不駭然。

    史官有詩雲: 争賀君侯得相臣,誰知即是檻車人。

     隻因此日捐私忿,四海欣然号霸君。

     管夷吾已入朝,稽首謝罪。

    桓公親手扶起,賜之以坐。

    夷吾曰:“臣乃俘戮之馀,得蒙宥死,實為萬幸!敢辱過禮?”桓公曰:“寡人有問于子,子必坐,然後敢請。

    ”夷吾再拜就坐。

    桓公曰:“齊千乘之國,先僖公威服諸侯,号為小霸。

    自先襄公政令無常,遂構大變。

    寡人獲主社稷,人心未定,國勢不張。

    今欲修理國政,立綱陳紀,其道何先?”夷吾對曰:“禮、義、廉、恥,國之四維。

    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

    今日君欲立國之綱紀,必張四維,以使其民。

    則紀綱立而國勢振矣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如何而能使民?”夷吾對曰:“欲使民者,必先愛民,而後有以處之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愛民之道若何?”對曰:“公修公族,家修家族,相連以事,相及以祿,則民相親矣。

    赦舊罪,修舊宗,立無後,則民殖矣。

    省刑罰,薄稅斂,則民富矣。

    卿建賢士,使教于國,則民有禮矣。

    出令不改,則民正矣。

    ──此愛民之道也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愛民之道既行,處民之道若何?”對曰:“士、農、工、商,謂之四民,士之子常為士,農之子常為農,工、商之子常為工、商,習焉安焉?不遷其業,則民自安矣。

    ” 桓公曰:“民既安矣,甲兵不足,奈何?”對曰:“欲足甲兵,當制贖刑:重罪,贖以犀甲一戟;輕罪,贖以鞼盾一戟;小罪,分别入金,疑罪,則宥之;訟理相等者,令納束矢,許其平。

    金既聚矣,美者,以鑄劍戟,試諸犬馬;惡者,以鑄鉏夷斤欘;試諸壤土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甲兵既定,财用不足,如何?”對曰:“銷山為錢,煮海為鹽,其利通于天下。

    因收天下百物之賤者而居之,以時貿易,為女闾三百,以安行商。

    商旅如歸,百貨骈集,因而稅之,以佐軍興。

    如是而财用可足矣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财用既足,然軍旅不多,兵勢不振,如何而可?”對曰:“兵貴于精,不貴于多;強于心,不強于力。

    君若正卒伍,修甲兵,天下諸侯皆将正卒伍,修甲兵,臣未見其勝也。

    君若強兵,莫若隐其名而修其實。

    臣請作内政而寄之以軍令焉。

    ” 桓公曰:“内政若何?”對曰:“内政之法,制國以為二十一鄉。

    工商之鄉六,士之鄉十五。

    工商足财,士足兵。

    ”桓公曰:“何以足兵?”對曰:“五家為軌,軌為之長。

    十軌為裡,裡設有司。

    四裡為連,連為之長。

    十連為鄉,鄉有良人焉。

    即以此為軍令。

    五家為軌,故五人為伍,軌長率之。

    十軌為裡,故五十人為小戎,裡有司率之。

    四裡為連,故二百人為卒,連長率之。

    十連為鄉,故二千人為旅,鄉良人率之。

    五鄉立一師,故萬人為一軍,五鄉之師率之。

    十五鄉出三萬人,以為三軍。

    君主中軍,高、國二子各主一軍。

    四時之隙,從事田獵:春曰搜,以索不孕之獸;夏曰苗,以除五谷之災。

    秋曰狝,行殺以順秋氣;冬曰狩,圍守以告成功,使民習于武事。

    是故軍伍整于裡,軍旅整于郊,内教既成,勿令遷徙。

    伍之人,祭祀同福,死喪同恤,人與人相俦,家與家相俦,世同居,少同遊。

    故夜戰,聲相聞,足以不乖。

    晝戰,目相識,足以不散,其歡欣足以相死。

    居則同樂,死則同哀,守則同固,戰則同強。

    有此三萬人,足以橫行于天下。

    ” 桓公曰:“兵勢既強,可以征天下諸侯乎?”對曰:“未可也。

    周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