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回 宋莊公貪賂構兵 鄭祭足殺婿逐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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盡取其椽以歸,為宋盧門之椽,以辱之。

    鄭伯郁郁不樂,歎曰:“吾為祭仲所制,何樂乎為君?”于是陰有殺祭足之意。

     明年春三月,周桓王病笃,召周公黑肩于床前,謂曰:“立子以嫡,禮也。

    然次子克,朕所鐘愛,今以托卿。

    異日兄終弟及,惟卿主持。

    ”言訖,遂崩。

    周公遵命,奉世子佗即王位,是為莊王。

     鄭厲公聞周有喪,欲遣使行吊。

    祭足固谏,以為:“周乃先君之仇,祝聃曾射王肩,若遣人往吊,隻取其辱。

    ”厲公雖然依允,心中愈怒。

     一日,遊于後圃,止有大夫雍糾相從。

    厲公見飛鳥翔鳴,凄然而歎。

    雍糾進曰:“當此春景融和,百鳥莫不得意。

    主公貴為諸侯,似有不樂之色,何也?”厲公曰:“百鳥飛鳴自繇,全不受制于人。

    寡人反不如鳥,是以不樂。

    ”雍糾曰:“主公所慮,豈非秉鈞之人耶?”厲公嘿然。

    雍糾又曰:“吾聞‘君猶父也,臣猶子也。

    ’子不能為父分憂,即為不孝,臣不能為君排難,即為不忠。

    倘主公不以糾為不肖,有事相委,不敢不竭死力!”厲公屏去左右,謂雍糾曰:“卿非仲之愛婿乎?”糾曰:“婿則有之,愛則未也。

    糾之婚于祭氏,實出宋君所迫,非祭足本心。

    足每言及舊君,猶有依戀之心,但畏宋不敢改圖耳。

    ”厲公曰:“卿能殺仲,吾以卿代之,但不知計将安出?”雍糾曰:“今東郊被宋兵殘破,民居未複。

    主公明日命司徒修整廛舍,卻教祭足赍粟帛往彼安撫居民,臣當于東郊設享,以鸩酒毒之。

    ”厲公曰:“寡人委命于卿,卿當仔細。

    ” 雍糾歸家,見其妻祭氏,不覺有皇遽之色。

    祭氏心疑,問:“朝中今日有何事?”糾曰:“無也。

    ”祭氏曰:“妾未察其言,先觀其色,今日朝中,必無無事之理。

    夫婦同體,事無大小,妾當與知。

    ”糾曰:“君欲使汝父往東郊安撫居民,至期,吾當設享于彼,與汝父稱壽,别無他事。

    ”祭氏曰:“子欲享吾父,何必郊外?”糾曰:“此君命也,汝不必問。

    ”祭氏愈疑。

    乃醉糾以酒,乘其昏睡,佯問曰:“君命汝殺祭仲,汝忘之耶?”糾夢中糊塗應曰:“此事如何敢忘!”早起,祭氏謂糾曰:“子欲殺吾父,吾已盡知矣。

    ”糾曰:“未嘗有此。

    ”祭氏曰:“夜來子醉後自言,不必諱也。

    ”糾曰:“設有此事,與爾何如?”祭氏曰:“既嫁從夫,又何說焉?”糾乃盡以其謀告于祭氏。

    祭氏曰:“吾父恐行止未定,至期,吾當先一日歸甯,慫恿其行。

    ”糾曰:“事若成,吾代其位,于爾亦有榮也。

    ” 祭氏果先一日回至父家,問其母曰:“父與夫二者孰親?”其母曰:“皆親。

    ”又問:“二者親情孰甚?”其母曰:“父甚于夫。

    ”祭氏曰:“何也?”其母曰:“未嫁之女,夫無定而父有定;已嫁之女,有再嫁而無再生。

    夫合于人,父合于天,夫安得比于父哉?”其母雖則無心之言,卻點醒了祭氏有心之聽,遂雙眼流淚曰:“吾今日為父,不能複顧夫矣!”遂以雍糾之謀,密告其母。

    其母大驚,轉告于祭足。

    祭足曰:“汝等勿言,臨時吾自能處分。

    ” 至期,祭足使心腹強鉏,帶勇士十馀人,暗藏利刃跟随。

    再命公子阏率家甲百馀,郊外接應防變。

    祭足行至東郊,雍糾半路迎迓,設享甚豐。

    祭足曰:“國事奔走,禮之當然,何勞大享。

    ”雍糾曰:“郊外春色可娛,聊具一酌節勞耳。

    ”言訖,滿斟大觥,跪于祭足之前,滿臉笑容,口稱百壽。

    祭足假作相攙,先将右手握糾之臂,左手接杯澆地,火光迸裂。

    遂大喝曰:“匹夫何敢弄吾!”叱左右:“為我動手。

    ”強鉏與衆勇士一擁而上,擒雍糾縛而斬之,以其屍棄于周池。

    厲公伏有甲士在于郊外,幫助雍糾做事。

    早被公子阏搜着,殺得七零八落。

    厲公聞之,大驚曰:“祭仲不吾容也!”乃出奔蔡國。

    後有人言及雍糾通知祭氏,以緻祭足預作準備。

    厲公乃歎曰:“國家大事,謀及婦人,其死宜矣!” 且說祭足聞厲公已出,乃使公父定叔往衛國迎昭公忽複位,曰:“吾不失信于舊君也!” 不知後事如何,且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