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回 楚熊通僭号稱王 鄭祭足被脅立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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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。

    再說鄭莊公自勝王師,深嘉公子元之功,大城栎邑,使之居守,比于附庸。

    諸大夫各有封賞;惟祝聃之功不錄。

    祝聃自言于莊公。

    公曰:“射王而錄其功,人将議我。

    ”祝聃忿恨,疽發于背而死。

    莊公私給其家,命厚葬之。

     周桓王十九年夏,莊公有疾,召祭足至床頭,謂曰:“寡人有子十一人。

    自世子忽之外,子突、子亹、子儀,皆有貴征。

    子突才智福祿,似又出三子之上。

    三子皆非令終之相也。

    寡人意欲傳位于突,何如?”祭足曰:“鄧曼,元妃也。

    子忽嫡長,久居儲位,且屢建大功,國人信從。

    廢嫡立庶,臣不敢奉命!”莊公曰:“突志非安于下位者,若立忽,惟有出突于外家耳。

    ”祭足曰:“知子莫如父,惟君命之。

    ”莊公歎曰:“鄭國自此多事矣!”乃使公子突出居于宋。

    五月,莊公薨。

    世子忽即位,是為昭公。

    使諸大夫分聘各國。

    祭足聘宋,因便察子突之變。

     卻說公子突之母,乃宋雍氏之女,名曰雍姞。

    雍氏宗族,多仕于宋,宋莊公甚寵任之。

    公子突被出在宋,思念其母雍姞,與雍氏商議歸鄭之策。

    雍氏告于宋公,宋公許為之計。

    适祭足行聘至宋,宋公喜曰:“子突之歸,隻在祭仲身上也!”乃使南宮長萬,伏甲士于朝以待。

    祭足入朝,緻聘行禮畢,甲士趨出,将祭足拘執。

    祭足大呼:“外臣何罪?”宋公曰:“姑至軍府言之。

    ” 是日,祭足被囚于軍府,甲士周圍把守,水洩不通。

    祭足疑懼,坐不安席。

    至晚,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軍府,與祭足壓驚。

    祭足曰:“寡君使足修好上國,未有開罪,不知何以觸怒?将寡君之禮,或有所缺,抑使臣之不職乎?”華督曰:“皆非也。

    公子突之出于雍,誰不知之。

    今子突竄伏在宋,寡君憫焉!且子忽柔懦,不堪為君。

    吾子若能行廢立之事,寡君願與吾子世修姻好。

    惟吾子圖之!”祭足曰:“寡君之立,先君所命也。

    以臣廢君,諸侯将讨吾罪矣。

    ”華督曰:“雍姞有寵于鄭先君,母寵子貴,不亦可乎?且弑逆之事,何國蔑有?惟力是視,誰加罪焉!”因附祭足之耳曰:“吾寡君之立,亦有廢而後興。

    子必行之,寡君當任其無咎。

    ”祭足皺眉不答。

    華督又曰:“子必不從,寡君将命南宮長萬為将,發車六百乘,納公子突于鄭。

    出軍之日,斬吾子以殉于軍,吾見子止于今日矣!”祭足大懼,隻得應諾。

    華督複要之立誓。

    祭足曰:“所不立公子突者,神明殛之!”史官有詩譏祭足雲: 丈夫寵辱不能驚,國相如何受脅陵! 若是忠臣拚一死,宋人未必敢相輕。

     華督連夜還報宋公,說:“祭足已聽命了。

    ” 次日,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,謂曰:“寡人與雍氏有言,許歸吾子。

    今鄭國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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