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八回 漢主謀殺史弘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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盡皆寵幸之人用事,太後親戚執政,鄰等屢裁抑之。

    太後之弟李業,求為宣徽使不得,心甚怨望。

    與閻晉卿、聶文進、郭允明、劉铢數人,皆有寵而久不遷官,各懷不忿之心,恨着執政之人。

    時隐帝除喪聽樂,厚賜伶人以錦袍玉帶。

    弘肇怒曰:“士卒守邊苦戰,受盡汗馬之勞,猶未有以賜之,汝曹何功而得此乎?”即命盡奪之。

    隐帝年益壯,厭為大臣所制。

     忽日,邠與弘肇議事于殿前日:“陛下但禁聲勿語,凡百事,臣等自有公道,處之必合于理,豈勞聖慮乎?”隐帝每聽之,憂悶不已,積恨在心。

    于是左右之人,相共讒之雲:“邠等執法自恣,終當為亂!”隐帝從之,遂與李業、聶文進、匡贊、郭允明謀誅邠等,以此事入奏太後。

    太後曰:“此事何可輕發,更宜與宰相共議。

    ”業曰:“先帝嘗言,朝廷大事,不可謀及書生,恐其懦怯誤人故也!”太後堅執不可。

    隐帝怒曰:“國家之事,非閨門所知。

    ”遂拂衣而出,複與數人商議,定下計策,先埋伏甲士數千于廣政殿。

    正值鄰等入朝,衆兵一湧而出,喊聲鼎沸,挺刃向前,殺邠與弘肇及王章于東庑下。

     此時,隐帝急宣衆文武齊至殿下,親谕之曰:“楊鄰、史弘肇等,欲為大逆,朕故殺之,與汝等各無幹礙。

    鄰等尚有阿附親黨,各出鎮外郡,宜遣使收捕,盡皆殺之,以除後患。

    ” 衆臣皆曰:“邠等謀為不軌,陛下殺之,正合其理。

    臣等安敢複生異心!”隐帝即日遣供奉官孟業,赍密诏至鎮甯,令李洪義殺弘肇餘黨步軍指揮使王殷。

    再令行營指揮使郭崇威、曹威,謀殺郭威及監軍王浚。

    李業奏隐帝曰:“郭威、王浚二人,家屬皆在京師,可使人執下監之。

    二人若知,先除内患矣!”隐帝大喜,便差劉铢領兵抄殺郭威、王浚家屬。

    铢為人極其慘毒,領兵至彼二家,老幼無一得免者。

    複遣李洪建抄殺王殷家屬,洪建但使人守視,仍與之飲食。

     卻說盂業,行了數日,已至澶州。

    使人報知李洪義,二人接見,業悉以前事告之。

    洪義驚曰:“主上無道,謀殺大臣,此取亂之道也!若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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