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回蕭何議罪釋樊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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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說百官行賀畢,武士押樊哙于朝門外,聽旨發落。

    漢王曰:“樊哙雖朕親戚之臣,自恃功高,沖突儀仗,阻駕妄言,通無人臣之禮,昨已擒拿,即當處置,以警戒三軍。

    ”蕭何近前附王耳曰:“樊哙法雖當誅,然哙有大功不可誅。

    況信初拜大将,即誅有功之人,于軍不利。

    但恐樊哙心實不服,韓信軍法,決難行矣。

    王當傳旨明正樊哙之罪,容臣等會議,奏請聖斷,庶國法不廢,韓信之威令可以管束衆将也。

    ”王曰:“善。

    ”于是下诏曰: 朕拜韓信為大将,據蕭何之三薦,會張良之角書,稽其抱負,聽其議論,知其為有用之真才也;命其職專阃外,東向伐楚,允協輿情,實合公議。

    當登堂行禮之際,前導肅清,己傳嚴令,乃有樊哙獨恃功高,恣肆狂悖,抗為國法,略無忌憚,一人作倡,衆志罔定,矯惑軍心,有乖大體。

    下诏爾相國蕭何等,從公會議,定當功難掩罪,法宜當誅,懲此一人,以彰紀律。

    故茲诏命爾等知悉。

     蕭何等捧诏出。

     早有人報知樊哙,樊哙聞知大驚,自知差錯,便請一班武臣周勃等商議:“我一時見錯,觸犯禁令,緻漢王下诏議罪,公等為我與相國一講,看鴻門之功。

    亦當饒免。

    ”周勃曰:“主上拜将,實為天下國家,非一人之私也。

    昨聞韓信議論,真大将之才也,将軍故敢抗拒,似太無狀。

    今诏下問罪,丞相決有主意,我等央免丞相,想亦無事,公宜放心。

    況主上念将軍之功,豈有誅戮之理?”衆人随到相國府,哀告蕭何,備說:“樊哙乃立國功臣,鴻門救駕,雖一時犯禁,亦無大惡,丞相若不解救,恐失人心。

    ”何曰:“主上困處褒中,終日思求大将,今得韓信,買為國家之大幸,諸公亦得東歸矣。

    樊哙無知,乃出此狂言,以緻主上動怒,現诏書下頒,恐難救授。

    但念樊将軍往日大功,又是我等同時豐沛起義之臣,我不出力,何人解救?着樊将軍放心,我自有公議。

    ”衆人拜謝出府。

     蕭何與郦生草拟答辭上奏曰: 大漢丞相蕭何等議得樊哙所犯罪過,君命下頒,已有明禁,戎車重務,合不可犯,樊哙肆行魯莽,唐突儀從,言多亂紀,矯惑軍心,國法攸歸;罪當刑戮。

    但念豐沛元勳,鴻門護從,姑拟寬宥,以昭褒績。

    如再違犯,钺難免。

    請自聖裁定奪。

     漢王覽所議,随傳旨:“樊哙恃功狂悖,似難寬宥,下議有辭,姑從所議,仍令帶罪征進,聽軍門節制,轉行元帥府收錄。

    ”近臣傳旨釋放樊哙,轉行元帥帳下伺候。

     哙聞命,即謝恩畢,引見韓信,信曰:“建功臣子之職分,守義臣子之大節,爾雖有功,豈可自恃?幸王寬恩,赦汝重罪。

    願自是之後,宜用心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