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回 嶽飛定計破楊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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罷,謂飛曰:“今楊麼依湖靠險,未有可乘計策。

    況今朝廷促召回還,計議北邊防秋之事,節度且于附近有糧草城内,練兵養士,隻勿使賊人滋蔓,待我明年來與節度再作計較。

    ”嶽飛曰:“都督能少留八日,待嶽某掃清湖寇,那時回朝未遲。

    ”浚曰:“王宣撫領兵征進将近二年,尚且不得成功。

    今節度要在八日除滅湖寇,何言之易!”飛曰:“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,今飛以水寇攻水寇,是以易成功耳。

    ”浚曰:“願聞水寇攻水寇之術。

    ”飛曰:“楊麼巢穴深險,不可測度。

    他倚着此湖,乘船拒敵,則是彼長于我矣。

    方欲攻其巢穴,又無鄉導之人,此乃以我所短,攻彼所長,實為難事。

    若因敵将攻敵兵,奪其手足之助,離其腹心之托,而使強賊孤立,然後以王師乘其敗亡之機,八日之内當俘諸酋。

    ”張浚許之,即辭飛而出,具表奏聞。

     表曰: 尚書右仆射兼知樞密院事、都督諸路軍馬招讨使臣張浚謹狀奏:五月初八降到指揮,取臣回還行在,計議防秋之事。

    即今湖、湘之寇未除,乞容臣副六月上旬收捕水賊,方可回朝。

    今臣調嶽飛人馬前往鼎州,計劃殄除水寇去訖。

     臣欲遵命回朝,誠恐有失機會。

    謹具奏聞。

    紹興五年五月初九日張浚謹言。

     張浚具表奏聞,不在話下。

    且說嶽飛下令軍中,以大軍徑往鼎州屯紮。

    轅門外報有楊麼賊黨楊欽,從黃佐招谕,領本部三千餘人,駕着戰船八百餘艘,前來投見。

    嶽飛聞知大喜,謂張憲衆将曰:“今黃佐可托為心腹用矣。

    吾知楊欽乃賊中最骁勇者,今日來降,楊麼心腹去矣。

    ”張憲曰:“誠不出大人之料。

    ”嶽飛令人請入軍中,楊欽自綁縛着人押至飛麾下,首具從逆之罪。

    嶽飛一見,慌下階親解其縛,攜手與之入帳中賜坐。

     欽辭曰:“罪當誅戮,何得有坐。

    ”飛曰:“足下非為嶽某而來,實與朝廷出力也。

    ”欽推阻再三,方敢就坐。

    嶽飛即以朝廷所賜戰袍盔甲鞍馬付與楊欽,填給诰身,封為武義大夫,禮遇甚厚。

    轉階黃佐為武德大夫。

    令人赍表報朝廷。

    表曰: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臣嶽飛狀奏:某奉聖旨措置荊湖盜賊,臣遂先分人馬把截要路,斷其糧道,嚴行禁止,不許與賊交易,使其乏食。

    複遣人分頭赍執旗榜,開論禍福,說誘招安,去其腹心,并欲誘緻賊首,以為鄉導。

    今據武義大夫合門宣贊舍人黃佐等招安水寨首領楊欽等,将帶本寨徒衆老少一萬餘人、大小舟船八百餘隻、牛五百餘頭、馬四十餘匹,并到軍前,臣已優加存恤,及支錢糧養贍,并将空名诰身填升武義大夫給付楊欽了當。

    體勘楊欽系賊之密黨,今已服從,正宜掩獲巢穴。

    臣一面措置進兵外,謹錄奏聞,伏候敕旨。

    紹興五年五月十五日臣嶽飛謹言。

     嶽飛既已着人進表行在,複遣楊欽回湖中。

    帳前轉過董先曰:“不可再放楊欽入湖,他乃賊之腹心,恐中間有詐,枉費錢糧以資賊寇。

    ”飛曰:“楊将軍忠義人也,爾輩安知!”仍遣之招谕餘黨。

    楊欽拜辭,引本部迳入湖中。

    不兩日,領全琮、劉诜衆賊來降,嶽飛照例升賞。

    知其賊黨尚有數萬,乃詭罵欽曰:“賊人不曾盡數來降,爾卻先來何幹?”怒令手下杖之。

     楊欽發憤,帶領本部人衆,依然返回湖中去了。

    嶽飛知楊欽已去,即喚過張憲、嶽雲、董先、王貴,引三百戰船,分作三路進發,候楊麼賊寨有動靜,随後接應。

    仍遣黃佐、全琮、劉诜為鄉導。

    衆人領計去了。

    且看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