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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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約9點鐘,我想。

    ” “你什麼時間離開家的?” “那天晚上我沒得空兒回家,梅森。

    我一直在演試一輛車,然後開了一個銷售會議,接着就是那樁舊車買賣。

    我急急忙忙趕去和這位舊車商碰面,擔心别人搶在我前面。

    我在路上順便買了個漢堡包,我就吃了這麼點東西。

    ” “我那天晚餐就沒吃,隻有那個漢堡包。

    我本來打算早點回家,帶道恩出去美美吃上一頓。

    ” “你回到家的時間在9點到12點之間?” “對。

    ” “隻吃了那個漢堡包?” “是的。

    ” “你和妻子說一起出去吃飯了嗎?” “是的。

    ” “發生了什麼事情?” “她很生氣,因為我沒有回家吃飯,剛結婚這麼短時間就外出談生意。

    我們争吵了一會兒。

    ” “你要跟我說的就這些嗎?”梅森問道。

     “就這些,再有就是你呆頭呆腦地把我的辦公桌打了個洞,并且——現在警察認定那支槍就是殺人兇器。

    這根本就不可能!簡直荒唐透頂!但如果他們一直不放過這件事情,他們早晚要把道恩的名字弄到報上去。

    ” “如果你不做那樣的事情就不會的,”梅森說道,“警察認為殺人兇器一直在我手上,我去見你,讓你把槍拿出來并朝桌子開了一槍。

    他們認為我趁亂調換了兩支槍,我給你的那支是殺人兇器,把原來在你辦公桌裡的那支揣進了口袋。

    ” 加文的臉上顯出吃驚的樣子:“你是說警察這樣認為?” 梅森點點頭。

     “可是為什麼呢?”加文說,“他們竭力讓我相信我妻子去了辦公室,拿到那支槍……他們旁敲側擊地指出卡塞爾曼想要敲詐她,然後——你怎麼知道警察的想法?” “因為,”梅森說道,“他們剛剛來過,威脅說要因隐瞞證據和其它一些事情逮捕我。

    ” 加文慢慢地從桌邊挺起身子。

    “我的天!”他說,“我從來沒想到這一點,但你有可能幹得出來。

    我早就感到有可疑之處,你還不會愚蠢到讓槍走火。

    ” “因此,”梅森說道,“如果那個殺人兇器曾在我手上,如果我去你的辦公室拿到你的手槍,然後如果我朝你的辦公桌開了一槍,我肯定把辦公室搞得一片大亂,并且可能趁亂把兇器和你的槍調換了一下。

    ” “你當然可能那麼做。

    ”加文說道。

     “聽着,”梅森說道,“我弄走火的是哪一支槍:你從辦公桌裡取出來的那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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