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回永安宮魏主被戕含章殿宋帝遇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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卻說魏主焘馳還平城,飲至告廟,改元正平,所有降民五萬餘家,分置近畿,無非是表揚威武,誇示功績的意思。

    魏自拓跋嗣稱盛,得焘相繼,國勢益隆,但推究由來,多出自崔浩功業。

    浩在魏主南下以前,已為了修史一事,得罪受誅,小子于十四回中,曾已提及,不過事實未詳,還宜補叙。

    本回承前啟後,正應就此表明。

     浩與崔允等監修國史,已有數年,見十三回。

    魏主嘗面谕道:“務從實錄”,浩因将魏主先世,據實列叙,毫不諱言。

    著作令史闵湛郗标,素來巧佞,見浩平時撰著,極口貢谀,且勸浩刊布國史,勒石垂示,以彰直筆。

    浩依言施行,镌石立衢,所有北魏祖宗的履曆,無論善惡,一律直書。

    時太子晃總掌百揆,用四大臣為輔,第一人就是崔浩,此外三人,為中書監穆壽,及侍中張黎、古弼。

    弼頭甚銳,形似筆尖,忠厚質直,頗得魏主信任,嘗稱為筆頭公。

    浩亦直言無隐,常得太子敬禮,因此權勢益崇,為人所憚。

    古人說得好,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崔浩具有幹才,更得兩朝優寵,事皆任性,不避嫌疑,免不得身為怨府,遭人構陷,中書侍郎高允,已早為崔浩擔憂,浩全不在意,放任如故。

    緻死之由。

    果然讒夫交構,大禍猝臨,一道敕書,竟将浩收系獄中。

     高允與浩同修國史,當然牽連,太子晃嘗向允受經,意圖營救,便召允與語道:“我導卿入谒内廷,至尊有問,但依我言,當可免罪。

    ”允佯為遵囑,随太子進見魏主。

    太子先入,謂允小心慎密,史事俱由崔浩主持,與允無涉,請貸允死罪。

    魏主乃召允入問道:“國史統出浩手麼?”允跪答道:“太祖記是前著作郎鄧淵所作,先帝記及今上記,臣與浩共著,浩但為總裁,至下筆著述,臣較浩為更多。

    ”魏主不禁盛怒,瞋目視太子道:“允罪比浩為大,如何得生?”太子面有懼色,慌忙跪求道:“天威嚴重,允系小臣,迷亂失次,故有此言。

    臣兒曾向允問明,俱說是由浩所為。

    ”魏主又問允道:“東宮所陳,是否确實?”允從容答道:“臣罪當滅族,不敢虛妄,殿下哀臣,欲丐餘生,所以有此設詞。

    ”壯哉高允。

    魏主怒已少解,複顧語太子道:“這真好算得直臣了!臨死不易辭,不失為信,為臣不欺君,不失為貞,國家有此純臣,奈何加罪!”便谕令起身,站立一旁。

    複召崔浩入訊。

    浩面帶驚惶,不敢詳對。

    魏主令左右牽浩使出,即命高允草诏,誅浩及僚屬僮吏,凡百二十八人,皆夷五族。

    允持筆不下,魏主一再催促,允擱筆奏請道:“浩若别有餘釁,非臣所敢谏诤;但因直筆觸犯,罪不至死,怎得滅族!”魏主又怒,喝令左右将允拿下。

    太子晃更為哀求,魏主乃霁顔道:“非允敢谏,更要緻死數千人了。

    ”太子與允,拜謝而退。

    越日有诏傳出,命誅崔浩,并夷浩族; 餘止戮身,不及妻孥。

    還是一場冤獄。

     他日太子責允道:“我欲為卿脫死,卿終不從,緻觸上怒,事後追思,尚覺心悸。

    ”允答道:“史所以記善惡,垂戒今古。

    崔浩非無他罪,但作史一事,未違大禮,不應加誅,臣與浩同事,浩既誅死,臣何敢獨生!蒙殿下替臣救解,恩同再造,不過違心苟免,非臣初願,臣今獨存,尚有愧死友哩!”太子不禁動容,稱歎不置。

    語為魏主所聞,也有悔意。

    會尚書李孝伯病笃,訛傳已死,魏主嗚咽道:“李尚書可惜!”半晌又改言道:“朕幾失詞,崔司徒可惜!李尚書可哀!”嗣聞孝伯病愈,遂令入代浩職,每事與商,仿佛如浩在時,這且毋庸細表。

     惟太子晃為政精察,素與中常侍宗愛有嫌,給事中仇尼道盛,得太子歡,亦與愛不協。

    偏魏主好信愛言,愛遂讒間東宮,先将仇尼道盛,指為首惡,次及東宮官屬十數人。

    魏主竟一體處斬,害得太子晃日夕驚惶,緻成心疾,未幾遂殁。

     太吓不起。

     既而魏主知晃無罪,很是悲悼,追谥晃為景穆太子,封晃子浚為高陽王。

    嗣又以皇孫世嫡,不當就藩,乃複收回成命。

    浚時年十二,聰穎過人,魏主格外锺愛,常令侍側。

    隻宗愛見魏主追悔,自恐得罪,遂想了一計,做出弑逆的大事來了。

     一年易過,苦難下手。

    至魏正平二年春季,魏主焘因酒緻醉,獨卧永安宮。

    宗愛伺隙進去,不知他如何動手,竟令這英武果毅的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