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一回下辣手車站劫印講價錢國會争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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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亦問得很惡。

    一面說,一面拿過那電稿來看時,原來上面寥寥的寫着幾行字道: 北京國務院鑒:本大總統因故離京,此一故字,耐人深思。

    已向國會辭職,此卻是事實。

    所有大總統職務,依法由國務院攝行。

    按:《臨時約法》規定大總統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以副總統代之。

    副總統同時缺位時,由國務院攝行其職務,時無副總統,故依法應由國務院攝行。

    應即遵照!大總統黎寒印。

    按黎氏離京為十三日,(十二年六月)被迫補發此電時,已在十四日後半夜,故用寒字。

     看畢,自思不簽字,總不得脫身,便冷笑一聲,毫不遲疑地挪起筆來簽了字,把筆一擲,便大踏步走了。

    王承斌笑道:“怠慢怠慢,後會有期,恕不遠送。

    ”一面說,一面吩咐放行。

    此時無異綁匪。

    那電報到京後,高淩霨等便據以通電各省,不過此時就在這一個通電上,又引起了許多糾紛。

    因為此電署名的是高淩霨、張英華、李鼎新、程克、沈瑞麟、金紹曾、孫多钰等七個人,當此電發出後,就有擁護張紹曾的一派人提出反對,謂國務院是以全體閣員組成的,現在張紹曾尚在天津,并未加入,此電當然無效。

    若說承認已準張辭,則勢不能不連帶承認李根源的署理,因此主張迎張紹曾入京。

    本承認十四日黎電為有效,而又否認其十三日所發之命令,時序已颠倒矣。

    事實不根據于法理,而又欲借法理以文飾其罪惡,适足以增糾紛,豈不謬哉!高淩霨正想獨掌大權,如何肯允?自不免唆使出一批人來,拒絕張紹曾回京。

    其餘各派,也都乘機竊動,各有所圖。

    單就津、保兩派中人而論,如張志潭是主張急進選舉的,研究系因想謀參議院長,也主張急進。

    邊守靖等則又主張緩進,當時以謂黎氏一走,大局便可決定的,不意反而格外鬧得烏煙瘴氣,比黎氏未走之前,更為紛亂。

    黎氏未去之前,各派方合力以驅黎,黎氏既走,則各圖得其所欲得之權利矣,焉得不更紛亂?因此雖有人主張歡迎曹三入京,曹三卻也不敢冒昧動身。

    在外交團一方,也很不直津、保各派所為,公文悉廢照會而用公函,表示他們不承認攝閣的地位。

    津、保派之不洽人心如此。

    甚至請放鹽餘,也拒絕不肯答應。

    如此一來,把個财政部急得不亦樂乎。

    軍人議員,又不肯體諒,索軍饷,要歲費,比讨債的更兇。

    高淩霨等無可如何,隻得抵借些零星借款,敷衍各方。

    除此以外,所謂攝政内閣者,簡直不辦事。

    中華民國何幸有此政府?在議員一方面,屬國民黨的,固然不肯留京,便是政學系及超然派的議員,也都别有所圖,紛紛離開北京,有去廣東、漢口、洛陽等處的,有轉赴上海的,同時東三省方面,也撤回滿籍議員,不許幹涉選政,因此在京的議員,不但不能足大選的五百八十人之數,便連制憲會議,也不能進行。

     黎元洪在天津,又通電否認寒日令國務院攝政的電報,甚而把向國會辭職的咨文也撤回,并通告外交團,聲明離京情形,又在津繼續行使職權,以俟法律解決的理由。

    一面又任命唐紹儀為國務總理,未到任前,以農商總長李根源兼署。

    國會議員褚輔成、焦易堂等又率領二百議員,在上海宣言不承認北京國會和政府。

    上海各團體也宣言否認。

    奉天、浙江和西南各省,尤其函電紛馳,竭力反對。

    高淩霨等卻毫不在意。

    笑罵由他笑罵,好官我自為之,此輩臉皮之厚,有過之無不及。

    或有勸他們稍加注意的,高淩霨便說:“黎菩薩十三日以後的命令,已經國會否認,還注意他怎的?國會原是一個豬窠,議員便是一群豬猡,有了武力,不怕豬猡沒買處,人數足不足,也和我們何幹。

    六月十六日參衆兩院聯合會,通過十三日以後黎氏命令無效,次日,又有議員丁佛言、郭同等在天津宣言,十六日兩院聯合會,人數不足三分之二,以半數付表決,系屬違法。

    至于東三省和浙江等各實力派,便要反對,料情都戰不過吳大帥,怕他怎的?”燕雀處堂,不知大廈将傾。

    其餘諸人,當然也是一鼻孔出氣的,除卻争地位權利外,便是竭力運動大選。

    可是在京的一批豬仔議員,隻知要錢,不知其他,有些議員竟說,我們隻要有錢,有了錢,叫我選誰便選誰。

    初時邊守靖主張每票五百,議員哪裡肯答應,最後由吳景濂向各方疏通,加到每票三千,一衆豬仔,方才有些活動。

    此輩豬仔,自吾人民視之,不值一文,乃竟有價三千以收買之者,可謂嗜痂有癖。

    不料京中收買議員,正在讨價還價、斤斤較量之際,同時保定的候補總統曹三爺,卻因大選将成,心窩裡充滿了歡喜快樂。

    他從娶劉喜奎一事,失敗之後,另外又結識了一個女伶,叫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