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回 裕耕堂一場惡鬧 區爵興兩次私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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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無端端的自尋短見起來?淩貴興他不要仗着他有财有勢,好端端就可以把個老婆逼死了,卻想要拿錢來堵我的口,我錢是看見過的,可引我不動!”爵興道:“依閣下便要怎樣辦法呢?” 達安道:“既然死于非命,少不兔要經官相驗,聽候官斷。

    ”爵興道:“好!這是個好主意,我也說要這個辦法,并且也不必勞動閣下去報官,這裡淩家也可以去報得。

    但有一層要請教,不知報了官,官來驗了,又怎樣判斷呢?閣下雖然未必讀過律例,然而總是讀書明理的,試問驗過之後,是自己服毒身死的,有論抵的道理麼?既然不能論抵,又何必多此一驗呢?況且又是個嫁出的女兒,進了他門,兒子也有五歲了。

    還有一層,隻怕沒有斷令婿賠償恤銀給丈人具領的道理。

    就算那縣官不講律例,硬斷貴興出一筆錢,叫閣下具領。

    閣下雖然得了些小便宜,然而叫懂事的人說起來,何某人是惜屍詐錢的,不然,就說是賣女兒屍首的。

     閣下情願擔這個名聲麼?”達安道:“這總是他淩虐不堪,這裡才自尋短見呀。

    ”爵興道:“淩虐的憑據呢?相驗起來,徒然把令千金的遺體,露天露地的、被仵作檢驗一番,未必尋得出一點傷痕。

    況且貴興又沒有三妻四妾,有了妾,這‘淩虐’兩個字,或者還可以憑空加得上去。

    你閣下可能指出一點證據來麼?淩虐的證據一點都沒有,這裡倒有了确鑿證據了。

    回來報了官,官到了,一面請驗屍,一面請踏勘,外面打得還成個樣子麼?就差房子沒有拆了,古玩字畫,又是個沒有價值的。

    那時分作兩案辦理,人命案子,不管怎麼辦法,自有律例。

    登門打架,且不論這打毀什物,貴興未必便甘心,開起價錢來,請官斷賠,不定是一萬八千,你說他值不到這個時,隻要你照樣還他的東西。

    ” 一席話說得達安無言可答,目定口呆。

    爵興不再理他,便到外面與貴興說話去了。

    歇了半晌,方才又回進來,一言不發的坐着。

    達安道:“依閣下說便怎樣辦呢?”爵興道:“這是閣下的事,怎麼倒問起我來!我看這件事,不容易辦。

    方才我出去問貴興的活,他并沒有第二句話說,隻說得一句道:‘我在老子前,也不曾受過這種惡氣,’正不知你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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